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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信息披露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漢字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後來的演變經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曆程,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2]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

名詞解釋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眾公司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獲取,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閱讀各類臨時公告和定期報告。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在獲取這些信息後,可以作為投資抉擇的主要依據。真實、全面、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持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者真正有幫助。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

(1)首次信息披露的途徑主要有招股說明書(適用於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募集說明書(適用於公司發行債券)和上市公告書(適用於證券上市交易)。

(2)在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的網站預先披露。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3)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

2、上市公告書

3、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4、臨時報告。

當前矛盾

國內A股市場,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種亂象:

亂象一:信息披露姍姍來遲

亂象二:部分信息前後矛盾

亂象三:信息披露避重就輕

亂象四:上市公司財報熱衷「打補丁」

針對上述種種亂象,景華天創公司總裁、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客座導師丘創先生認為,要在加大監管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同時,藉助先進的管理方法和IT技術工具,幫助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企業財務信息,合併報表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中占據了絕大部分,因此,提升企業合併報表管理水平為當務之急。

主要分類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中期報告分為前半個會計年度的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季度報告分為一季度(春季度)報告和三季度(秋季度)報告。 臨時報告包括的內容和形式較為廣泛。較為常見的有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董事會決議公告、監事會決議公告。其他重大事項也會由一些中介機構同時發布信息,如回訪報告、評估報告和審計報告、律師見證報告,等等。

主要途徑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徑和方式: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體主要是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一些專業報刊,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中國改革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證券市場周刊——(紅藍)》等證券類報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全文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巨潮資訊網發布。當前,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也可以在這兩個網站找到。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公告審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實行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實行事前審核。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是形成股票市場有效性的必要和充分條件,這種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不僅是對上市公司的客觀要求,更是對市場監管的客觀要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