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足聯冠軍聯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亞足聯冠軍聯賽(英語:AFC Champions League),簡稱亞冠聯賽或亞冠,是由亞洲足球聯合會每年舉行的亞洲俱樂部足球競賽,參賽球隊來自亞足聯屬下排名前 14 的聯賽,其中包括原本屬於大洋洲足球聯合會的澳大利亞。 亞冠聯賽是亞洲俱樂部足球最高等級的賽事,相當於歐洲的歐洲冠軍聯賽及南美洲的南美解放者杯,高於亞足聯杯。每年獲得冠軍的球隊將代表亞洲出席當年12月舉行的國際足聯世界俱樂部杯(FIFA Club World Cup)[1]。
亞冠聯賽是由亞洲俱樂部錦標賽、亞洲優勝者杯合併而來,第一屆賽事舉行於2002–03年。由於當時賽制改革,這也是唯一一屆跨年度的賽事,之後所有的比賽都在同一年內完成。
歷史
賽事前身為「亞洲冠軍球會盃「(「Asian Champion Club Tournament「),首屆賽事於1967年舉行,共有8隊球隊參加。但由1971年開始賽事遭到停辦直到1986年復辦賽事並改名「亞洲球會錦標賽「(「Asian Club Championship「),只限制本土聯賽冠軍參加,盃賽冠軍則參加亞洲盃賽冠軍盃(Asian Cup Winners Cup),兩項賽事的冠軍則會爭奪亞洲超級盃。
- 「2002–03球季「開始將「亞洲球會錦標賽「及「亞洲盃賽冠軍盃「合併為一項賽事並命名為「亞足聯冠軍聯賽「。
- 「2007球季「開始加入澳洲的球會。
- 「2009球季「進行改革,參賽隊數會增加到32隊,並且收窄參賽國家數目,祇有亞洲聯賽排名最高的11位方合資參賽。另外,亞洲足協盃的冠軍及亞軍也可參賽新增的外圍賽階段。分組賽階段形式會和以往一樣,不同的是8組的首名及次名均可獲得出線權十六強階段。由本屆賽事起,亞洲冠軍聯賽標誌也會改用新款標誌[2]。
- 「2014球季「進行改革。增加外圍賽國家及地區。
- 2019年10月26日決定2021年加至40隊,東亞、西亞各20隊,排名7至10名國家有機會直接踢小組賽。
參賽席位分配
2015年制度
2014年1月25日,亞足聯賽事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全新的亞洲球會賽事的建議,此方案亦已於2014年4月16日獲亞足聯行政委員會認可。
- 每區會有 12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的資格,餘下 4 個席位會由外圍賽決出。
- 每區前 12 個成員國,只要他們能符合參與亞足聯冠軍聯賽資格便能參與賽事
- 每區前 6 個成員國,會最少得到一個直接晉身分組賽的席位,餘下的成員國只能得到外圍賽席位:
- 每區排名第 1–2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3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席位,及 1 個外圍賽席位(附加賽圈)。
- 每區排名第 3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2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席位,及 2 個外圍賽席位(均屬附加賽圈)。
- 每區排名第 4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2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席位,及 2 個外圍賽席位(均屬外圍賽第二圈)。
- 每區排名第 5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1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席位,及 2 個外圍賽席位(均屬外圍賽第二圈)。
- 每區排名第 6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1 個直接晉身分組賽席位,及 1 個外圍賽席位(外圍賽第二圈)。
- 每區排名第 7–12 位的成員國,可得到 1 個外圍賽席位(外圍賽第一圈)。
- 每個國家最多的參賽席位數,為該個頂級聯賽數目中的三分之一(例如:Template:Nfa最多只可派出 3 隊參賽,因為澳職聯中只有 9 隊是真正位於澳洲境內)。
- 如果任何成員國放棄直接晉身分組賽的席位,該席位會被分配至最高符合資格出賽的成員國,但仍受最多 3 個直接參賽數量限制。
- 如果任何成員國放棄直接晉身外圍賽的席位,該席位會被視為無效,而不會另外分配至其他成員國。
- 任何一個參加亞冠或亞洲足總盃的球會必須要成立超過三年才可獲得參賽資格。
分區 排名 |
席位數 | 備註 | ||
---|---|---|---|---|
分組賽 | 外圍賽 | 總數 | ||
1 | 3 | 1 | 4 |
|
2 | 3 | 1 | 4 | |
3 | 2 | 2 | 4 | |
4 | 2 | 2 | 4 | |
5 | 1 | 2 | 3 | |
6 | 1 | 1 | 2 | |
7 | 1 | 1 | ||
8 | 1 | 1 | ||
9 | 1 | 1 | ||
10 | 1 | 1 | ||
11 | 1 | 1 | ||
12 | 1 | 1 | ||
總計 | 12 | 9+6 | 27 |
|
2021年制度
- 每個區域中的時隙分配如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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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際足聯世界俱樂部杯,知乎
- ↑ 亞足聯冠軍聯賽,電視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