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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是1911年7月成立於上海中國同盟會的分支機構,清末辛亥革命時期的革命團體。

沿革

湖南宋教仁譚人鳳等人認為同盟會本部過去只注意南方各省的武裝起義,而對長江流域各省的革命活動重視不夠。遂於1910年夏在日本東京市舉行的十一省區同盟會分會會長會議上,積極主張推進長江流域的革命運動。1911年4月27日(宣統三年三月二十九日),黃花崗起義失敗。1911年7月31日,宋教仁、譚人鳳等人在上海北四川路正式成立同盟會中部總會,並派人到江蘇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省聯絡,加速了武漢革命團體準備武昌起義的進程。該會虛總理席(期待黃興加入),譚人鳳(湖南)任交通,陳其美(浙江)任庶務,潘祖彝福建)任財務,宋教仁(湖南)任文事,楊譜笙(浙江)任會計,組成總務會。8月2日,總務會幹事推譚人鳳為總務會議長。同盟會中部總會的成立事先沒有取得本部的同意,體現出了獨樹一幟的分裂意向,但它仍依據同盟會的政治目標。[1]

宋教仁在成立大會上擬就的《章程》中強調推翻清政府建設民主的立憲政體,體現了三民主義中的民族和民權,但略去了平均地權的民生主義。

辛亥革命後,同盟會本部自日本遷回國內,同盟會中部總會的活動自行結束。

參考文獻

  1. 何虎生. 孫中山傳 第二版. 中國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 2016-3: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