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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山東綜合技術轉化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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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山東綜合技術轉化中心(簡稱:山東中心)成立於2008年1月15日,是由中國科學院與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同組建、旨在推動中國科學院在山東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工作機構,是科技部認定的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

雙方共建

2008年1月15日上午,山東省政府與中國科學院在濟南舉行共建中國科學院山東綜合技術轉化中心簽約揭牌儀式暨第一次理事會會議。中科院副院長,山東省副省長,山東省科學院黨委書記,山東省科學院院長出席儀式。

山東中心將依託中國科學院的綜合科技優勢,利用山東省的科技、經濟和社會資源,推進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緊密結合,使之成為服務山東產業發展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關鍵技術研發與集成的平台。中心將重點在先進裝備製造、信息通信技術、新材料、生物技術與製藥、現代農業[1]、海洋技術、生態、環保與新能源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的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本部依託山東省科學院組建,主要負責提出中心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經理事會批准後做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主要包括建立信息渠道、謀劃平台建設、策劃項目合作、協調各類資源、指導區域中心和共建單元業務等工作。

工作職能

山東中心負責協調中國科學院與山東省的全面科技合作,兼有整體規劃、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等職能。山東中心依託中國科學院綜合科技優勢,圍繞山東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需求,着重在先進裝備製造、信息通信技術、新材料、生物技術與製藥、現代農業、海洋技術、新能源、生態與環保等領域,通過引進創新機構,共建研發平台、產業孵化基地和產業示範園區,技術聯合攻關以及人才引進與交流等多種方式,推進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緊密結合,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加快中國科學院科技成果在山東的轉移轉化,為推動山東創新體系建設、新舊動能轉換、高等先進技術產業發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生態環境改善和鄉村振興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中心管理模式

山東中心採取"1+N+M"的新模式。"1"—依在濟南成立中心本部,全面協調中國科學院與山東省的科技合作工作;"N"—在山東省部分城市建立技術和產業特色鮮明的區域性中心;"M"—與山東的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共建各種類型的科技創新、產品孵化和產業化實體。山東中心本部為非法人機構,山東中心先後在在煙臺、威海、青島、臨沂、濰坊、泰安、德州、菏澤、淄博、東營、濱州、濟寧、日照等地與地方共建了13個區域分中心及國資中心、鋁谷中心2個專業中心,形成了90餘人的專業院地合作隊伍,基本形成了覆蓋山東大部分地區的院地合作網絡體系。

(四) 合作成效

中國科學院與山東省建立了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近年來,山東中心先後組織中科院所屬研究單位1300家次,專家5000餘人次到山東省16地市的2500家次企業開展各種形式調研與合作活動,收集整理7000多項技術需求。圍繞山東重大產業需求舉辦專題對接活動30餘場,共推進院屬單位與山東省簽訂了21個區域性戰略合作協議;組織院屬單位與山東省地市政府、企業共建研究所分支機構[2]等重要創新平台35個,共建研發中心、聯盟及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創新平台202個。

中心理事會

中心理事會山東中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

理 事 長: 中國科學院副院長

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副理事長: 中國科學院瀋陽分院院長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廳長

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黨委書記

理事單位: 中科院瀋陽分院系統研究所和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

中心主任: 理事會任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