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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英文名:Chinese Environmental Mutagen Society,縮寫: CEMS)是1988年經國家教委審批成立的全國性組織。於1991年加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機構簡介

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是由全國從事環境因子致癌、致畸和致突變(以下 簡稱「三致」)研究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公益性並依法登記成立的法人[1]社會團體。

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本團體為國際環境誘變劑學會聯合會(IAEMS)的團體會員。

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的宗旨

團結、組織我國「三致」學科領域的科技工作者,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堅持民主辦會原則, 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和協作精神,開展學術交流和科學普及活動,促進本學科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為改革開放、科教興國服務。

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

中文名為: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

英文名為:Chinese Environmental Mutagen Society。

英文縮寫:CEMS。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

中國環境誘變劑學會是由全國從事環境因子致癌、致畸和致突變(以下簡稱「三致」)研究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有關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

本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2]、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團結和動員我國「三致」學科領域的科技工作者,促進學科領域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本領域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本領域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

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為國家科技創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三)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境)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科技書籍報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五)反映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

(六)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相結合,促進行業或產業科技進步。組織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七)組織會員和科技工作者對國家科學技術政策、法規制定和國家事務,提出科技建議,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八)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培養和舉薦人才,依照有關規定經批准開展科技獎勵活動。

(九)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受政府部門委託承辦或根據學科發展需要舉辦科技展覽,支持科學研究;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和技術評價,參與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十)興辦符合本會章程、有利於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

(十一)促進本會辦事機構建設,使其與完成上述各項任務相適應。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設有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其中個人會員是本會組織的主體。

個人會員包括普通會員、外籍會員和港澳台地區會員、學生會員。

凡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1.普通會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從事本專業研究工作一年以上並有論着發表者;

具有相當於大學專科學歷,在本專業研究中做出顯着成績者;

助理實驗師、醫師以及其他具有同等資格的從事本專業研究工作兩年以上並做出明顯成績的科技工作者;

支持本會發展的企業代表。

2.港澳台地區會員和外籍會員:在相關學術領域有較高造詣,對我友好,願意與本會聯繫、交流和合作的港澳台地區和外籍科技工作者。

3. 學生會員:本會學科或專業在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第九條 單位會員

與本會學科或專業相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願意參加本會有關活動,支持本會工作的境內科研、教學、生產、設計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

第十條 入會程序

一、學生會員、普通會員

(一)提交個人入會申請書及照片;

(二)本會會員推薦,各省、市學會或本會專業委員會審核、同意、蓋章;

(三)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

(四)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批准;

(五)由本會辦公室印發會員證。

二、港澳台地區會員和外籍會員

(一)提交個人入會申請書及照片

(二)經本會個人會員或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推薦,理事會批准;

(三)由本會辦公室印發會員證。

三、單位會員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單位主要負責人照片;

(二)本會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審核、通過、蓋章;

(三)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

(四)由本會辦公室印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基本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含港澳台地區會員和外籍會員);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依本會章程規定按時繳納會費;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管理

對會員實行分類管理並建立相應的會員管理制度,本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負責建檔管理會員。

第十四條 本會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統一編碼規則,對所屬個人會員進行全國統一編碼。個人會員分類、分級管理原則依照本會章程自行規定。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有關證件。

第十六條 會員1年不繳納會費,本會應書面通知會員補交;仍不繳納的,視為自動退會;再次申請入會需重新審批。

第十七條 會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