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銜介紹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警銜體系。1982年武警部隊成立後,於1988年設立了武警警銜制度,之後又進行了一些調整。
作為實行兵役制的準軍事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警銜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基本相同,僅在用詞和配色上有所區分。根據《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武警部隊警官在警銜前冠以「武警」,專業技術警官在警銜前冠以「武警專業技術」。
警官警銜
根據1988年12月17日公布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武警部隊設置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共3等9級警官警銜,含士官和士兵在內則為6等15級。1989年,武警部隊首次舉行授銜儀式[1]。1995年7月,經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批准,武警部隊總部升格為正大軍區級。武警部隊相應增設武警上將警銜。
1993年將士兵警銜由3等6級增設為3等9級,1999年將士兵警銜由3等9級精簡為2等8級,2009年又改為2等9級,現行警銜分為5等19級。
士官和士兵警銜
2009年式士官警銜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最新的士官制度始於2009年[2]。其中,高級士官包括一級警士長、二級警士長、三級警士長;中級士官包括四級警士長、上士;初級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1988年式警銜
1988年警銜制度里的士官警銜區分為兩種。警士長指經過武警軍事院校或者士官訓練機構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者專業技術領導管理職務的士兵。而專業警士指服現役滿五年、自願繼續服現役,經批准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士兵。
在1988式士官警銜中,士官包括武警警士長、武警專業警士;警士包括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文職幹部肩章
現行的武警07式警服對非作戰部隊,即文職幹部和儀仗隊、軍樂隊等的肩章作了特殊規定。
視頻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銜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武警部隊的警銜制度,中國軍網,2011-07-13
- ↑ 全軍和武警部隊施行新士官制度 軍銜調為7個銜級,中國網,200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