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籌備委員會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籌備委員會1950年7月8日,在北京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國華僑聯誼會籌委會,擬在原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的基礎上,改組擴大成立全國歸國華僑聯誼會。不久,北 京成立了北京市歸國華僑聯誼會。稍後,在歸僑集中的地方,如上海、廣州、廈門等地相繼建立了歸僑聯誼組織。到1956年,全國各地的僑聯組織已發展到七八十個。新中國成立後回國工作、學習的華僑不斷增多,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的僑聯組織已成為各地僑聯和廣大歸國華僑的迫切要求。
1956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1]第四次(擴大)會議做出決定:成立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籌委會,推舉被毛澤東譽為「華僑旗幟,民族光輝」的陳嘉庚先生為籌委會主任委員。
目錄
中國僑聯的性質、地位、作用和基本職能
中國僑聯是由全國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樑和紐帶。中國僑聯是全國性的一級人民團體,是全國政協的組成單位,各級僑聯與同級工會、青年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享有同等待遇。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2]第八條規定:「中國僑聯和地方僑聯代表歸僑、僑眷的利益,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第二十三條還規定:「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有權要求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歸國華僑聯合會應給予支持和幫助。」僑聯的性質決定了為僑服務是我們的根本宗旨,僑聯的基本職能是「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
指導思想
群眾工作就是要本着一切為了歸僑僑眷、一切依靠歸僑僑眷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歸僑僑眷的積極性,凝聚僑心、集聚僑力,共同 為振興中華作貢獻。就要時刻關心僑界群眾生活,了解和掌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願望和要求,切實為僑界群眾排憂解難,特別要關心歸僑僑眷中的困難群 體,動員各方力量扶貧濟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參政議政就是要積極參加國家的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為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發揮僑的獨特作用。僑聯作為政協組成單位,要積極發揮民主監督作用,通過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提案和議案,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僑界的心聲。要積極參與涉僑法律、法規的制定與修改,督促檢查《保護法》的實施。
維護僑益就是要代表歸僑僑眷的權利和利益,通過學習宣傳僑法,提高全社會的認識;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護僑的力度;通過健全網絡、拓寬渠道,增強信訪工作的實效;通過深入基層、協調各方,提高為僑服務的質量。
海外聯誼就是要充分發揮僑聯組織密切聯繫海外僑胞的優勢,深交老朋友,廣交新朋友。加強同港澳僑團的聯繫,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繫,建立與新一代僑 胞及其社團的聯繫,加強與華僑華人世界性、區域性組織的聯繫,積極參與以地緣、業緣、血緣關係為紐帶組成的僑團的聯誼活動。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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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成立業主委員會具體流程,收藏 ,搜狐,2021-01-14
- ↑ 僑法宣傳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搜狐,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