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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個都市型原民聚落安遷
圖片來自中華社區報刊聯合新聞網

三鶯部落是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阿美族部落,形成於1980年代,位於新北市三峽區三鶯大橋下大漢溪河床地,全盛時期有140戶,以阿美族人為主,1984年海山煤礦爆炸,輾轉遷徙到三鶯部落,為都市邊緣的原住民部落,因長年在眾多社會團體的協助下, 反抗政府強迫拆遷而聞名。

歷史過程

三鶯部落是臺北都會區都市邊緣的原住民部落之一,位於橫跨大漢溪三鶯大橋下,處於三峽區鶯歌區交界處。居民多為阿美族人,通行阿美語漢語。原址曾有平房為漢人所居,1984年海山煤礦災變,許多族人輾轉遷徙至大漢溪河灘高地,自力造屋維生,遂形成一個都市邊緣的原住民部落。成年人口多以打零工、種菜維生,老邁的族人大部分原為海山礦坑的原住民勞動者。馬躍·比吼的記錄片《我家門前有大河》揭開三鶯部落的感受,在那裡居民的成長過程中被學校、工作乃至於社會,所受到來自漢族各式各樣種族歧視及差別待遇,但三鶯部落的小屋,總能給予她們族人最有力的支持。

拆除•抗爭•安置

因被劃入大漢溪行水區內,而屢被新北市政府強力取締。1994年9月政府依台北第三期防洪整治為由,通知大漢溪沿岸的違建戶搬遷,三鶯部落成為拆遷對象之一。 自1994到1996年間,台北縣政府(現已升格為新北市)進行強制拆除,多達4次以上。 之前的臺北縣政府歷年來多次拆除房舍迫使族人遷移,但高壓迫遷政策無法解決族人的居住、營生問題,三鶯部落履遭拆除,因住民關係以親戚為主,在多次拆除後,即又協力分工原地重建。

2000年臺北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成立後,夷將·拔路兒出任首任局長;要求溪洲部落原住民搬遷到三鶯部落。北縣政府遂於2002年12月規劃興建「三峽隆恩埔段原住民短期安置所」(又稱三峽原住民文化部落)案,興建原住民國宅。2005年起造,2007年10月完工,共150間,除了安置三鶯部落之外,也包含小碧潭溪洲部落青潭部落等。由於2007年夷將·拔路兒擔任行政院原民會主委,改口要北縣府重新檢討河川線,不該讓溪洲部落遷移;因而新店溪旁的溪洲部落只有2戶入住隆恩埔國宅,40戶拒絕入住,並積極爭取就地安家。完工之三鶯橋下有23戶遷入,9戶拒絕。而隆恩埔國宅遷入資格必須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若具低收入戶資格取得租金補助需搬離,此類社會住宅的思維,忽略住宅衍生的心理與社會需求,忽視部落居民經由「歸屬」與「認同」而發展的社區意識。

2008年在周鍚瑋主政密集強迫遷移,因此外圍社運人士的積極協助與加入抗爭,三鶯部落跳脫以往模式,成立自救會與政府協商,並積極呼籲社會團體聲援弱勢,擴大動員網絡。

抗爭使得政府從無任何安置措施轉變為有爭議的國宅安置,隨著三鶯部落議題能見度的提升,政府不再堅持隆恩埔國宅為唯一方案,進而有「易地安置、重建部落」。

2008年夷將·拔路兒依過去台灣的漢民族支持原運的經驗,對聲援三鶯部落提出二點基本原則:
一、支持者應排除漢人的價值觀來支持原運, 確保原住民的主體詮釋權。
二、支持者在經濟支援方面應該是毫無條件的, 避免因財務依賴,導致自主性的喪失。

三鶯部落「333模式」的異地重建想像

2008年,台北縣府在周錫瑋主政時期密集強迫遷移,怪手開進部落強拆,居民被警察包圍、驅離,部落開始組起自救會,走向抗爭一路,與政府協商訴求原地居住。從居住人權的角度切入,抗爭慢慢凝聚外界關注和動能,藝文界人士上街力挺,導演侯孝賢更在台北賓館前落髮聲援三鶯部落。隨著部落居住議題逐漸累積輿論力量,縣府也不再堅持隆恩埔國宅為唯一方案,慢慢朝向「異地安置、重建部落」方向討論。不過,從「強拆違建」到「異地重建」的概念翻轉過程並不順遂。長期參與組織抗爭的三鶯部落自救會前顧問江一豪回憶,在朱立倫2010年參選第一任新北市長前後時,大致是往重建方向走,但討論進度停滯,也無具體內容。而部落和市府之間仍不時處於緊張關係,2012年三鶯部落有棟家屋還因為修繕觸及水利法,差一點被拆掉。最後,長期協助三鶯部落的非營利組織「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與部落一同向市府提出一個史無前例、也非引進國外案例的解決方法,簡稱「333模式」。目前為止,三鶯部落和新店溪的溪洲部落皆採333模式進行異地重建部落,這兩個部落同時也是新北市原民局每週必須向市長報告進度的重點業務,而進度較快的三鶯部落,更可能成為全國第一個以333模式建成的都市型部落。333模式最直接的理解是指,部落建設經費中,三分之一由族人自籌、三分之一由族人跟銀行貸款、三分之一由政府出資,由三方角色來共同負擔全部經費。興建完成後,地上物家屋的產權屬於部落的協會法人所有,族人再由個人名義向部落承租。三鶯部落跟國有財產署簽約,在位於三峽台北大學校區旁、離原部落僅數分鐘車程處租了一塊3.4公頃的土地,作為新部落「三峽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園區」,租約一簽就是20年,期滿後族人還擁有優先承租權,幾乎等於是永久居住。[1]

部落特色

三鶯部落的領導人被稱為頭目,為投票民選,選拔的時間並非固定, 自從自救會成立就一直由頭目林光福(原住民名為卡造)帶領,非要事不會重選,除非頭目自己不做。

三鶯部落分工主要按著阿美族在原鄉的習慣而來, 頭目的工作為裁示部落大小事,其下設有活動組、工務組、炊事組、秘書處來協助工作,定期舉辦「自救會會員大會」(部落大會)來討論事情或分配工作。傳統阿美族的「部落會議」僅限男性參加,但三鶯部落中強調男女平等,只要成年者皆可參與「自救會會員大會」。

參考文獻

書目
  • 方歆婷, 《打造現代都市獵場-三鶯部落爭取居住權的漫漫長路》。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2012)。
  • 楊士範,《阿美族都市新家園:近五十年的台北縣原住民都市社區打造史研究》,唐山出版社, 2006年
  • 賴兩陽,《都市原住民社會住宅問題探析:以新北市三峽區隆恩埔國宅為例》,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 賴江雯,紀舜傑《都市邊緣化下原住民族部落認同與重建-以新北市新三鶯部落為例》,2011年全國原住民族研究論文發表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 臺灣都市原住民的住宅問題
  • 劉翠溶,《塵肺在臺灣和中國大陸發生的情況及其意》,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0年
  • 林冠宏,《都市邊陲的抵抗:三鶯部落違建運動個案》。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2010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