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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公案

 

 

 

林公案》是清末民初的一部長篇小說,共六十回。故事主要講述了林則徐出任閩清知縣,接連破獲大案,與兵部尚書穆彰阿等一班奸臣鬥爭,後又升為湖廣總督,在虎門銷煙,抗擊英國侵略者的故事。着重歌頌了林則徐為國為民勇於任事、不畏強暴的愛國主義精神。

簡介

林則徐乃福建侯官之世家子自小聰穎異常。十三歲應郡試,以第一名補博士弟子員;二十歲中舉人,即為閩清縣謝選門邑宰延去,佐理案牘;期間平反兩件離奇冤獄,聲名大震。

一件是杜成妒殺倪根案:杜成妻許氏當堂供認元兇非杜成乃鄰家陸大,陸大受刑不過,只得屈招,虧得林公偶閱供詞,見情節可疑,遂私行察訪。查得水落石出,並定下密室之計,使許氏漏出真情。案情遂清。

另一件發生在閩清西鄉朱村。寡婦王周氏之婿因素生性剛強,常與妻秀姑爭吵。一日於觀戲時奔走他鄉,竟欲賺些錢回去免得妻子憎厭,不料卻害得王周氏母女險些含冤而死,後多方經林公明察,妙計賺得何生回鄉,救下母女,並使其夫妻和好。林公因此被巡撫張恩誠慕名延入幕府,辦理摺奏。張公知林公有斷獄奇才,凡遇疑案,定與林公商議。

一日,龍溪巨紳郭太史面稟張撫:龍溪盜案迭出,知縣久緝未獲,林公密派名捕暗中監視,果不出林公所料,最後終於將盜賊捉拿歸案。原來那盜賊竟是堂堂四品太守。

時值春闈,林公進京應試,中進士,得忠良相助補授御史,因其不避權要,故人稱「鐵面御史」。那時東海上有巨盜張保仔,橫行閩、粵沿海各縣,官兵屢捕未獲,只得招安,張保仔不久升至三品武官,不料其貪慾極大,重禮托朝廷重臣兵部尚書穆彰阿保奏,得出任廈門總兵。林公知後,上奏彈劾保仔。帝收回成命,令保仔立功後再擢升。當下,穆彰阿與保仔將林公恨之入骨。後林公又上奏彈劾穆彰阿治家不嚴,其弟於鬧市馳馬踏死徐才寶,帝依林公所奏,將穆彰阿罰俸三月,此一來令穆彰阿痛更恨林公。

林公之師王鼎為保門生性命,上奏帝將林公外放補杭嘉湖道。帝准。臨別餞行時,王嘉將門客周濟、周保緒及其妾紅娥薦於林公,因其夫婦二人武藝高強,同去路上可保平安。二人保林公一家安然抵杭州,於路上除去了穆、張二人派來的刺客。在任二年後,因父病故,告養親歸里。將保緒薦至漕督周天爵幕府,並以紅娥為養女同歸故里,途中雖遇保仔遣去的李彪行刺,卻因紅娥在旁,倒也有驚無險。

一日林公奉上諭補授淮揚道。淮揚一帶鹽梟盛多,林公一到任即着手整頓緝鹽官軍,着力追捕鹽梟。期間降服與鹽梟交情盛重的老捕頭施順,借他之力,仗林公之計謀,將鹽梟一網打盡。

林公又轉任江蘇按察使。上任途中,奉恩師之令轉道蘇州懲罰了蘇城三惡霸,將其中賴英之侄恩爵收為門生,且結識了一班英雄人物。從此,林公在這一班英雄人物的協助下,干下了許多保國愛民的義舉。

先至南湖督修堤壩,以「林公」威名震懾了南湖水盜劉成、曹霸等;又至陝西出任按察使,先審清了高尤氏謀殺親夫親子一案,將元兇正法,釋放了被屈的高尤氏;後又平反了朱姓疑案。後因平反數十起此類案件,即升任江寧布政司。在上任途中,靠俠士相助,剪除了八疊山以鐵頭太歲秦昌為首的一班散匪。到任後,查清了本地民眾逃荒的原因,懲治了一手遮天的劣保、漕書、猾吏,並奉上渝治理黃河,親自巡視,以查驗認真,使得一眾民工不敢作假,不料存秸被燒,林公火速命人查訪,無意中從一小賊口中得知底細,即嚴辦。不久,林公又補授江蘇巡撫,引起保仔嫉妒,與穆尚書密商,派刺客劫持了林公。林公身旁的侍衛急急搜捕,虧得史林恩相救,方脫虎口,直抵蘇州。到蘇州後,先審理清了蘇省的刑名錢穀及漕賦,此事在蘇已痼疾頗深,幸虧奉上諭認真辦理;又審清了奸姑殺嫂之命案奇冤,懲治了一班糧船上的無惡不作的水手,除了地方一大害。蘇州民眾拍手稱快。後又至常熟審理漕賦。林公認真修建江漢堤工,就此堤防鞏固,年年得保安全。民眾均悉林公大德。

林公一心從事禁煙工作。林公深受雨露,耗費了幾日光陰,擬定了禁煙章程六條並戒煙良方四種。從此嚴禁鴉片,雷厲風行。一面嚴拿販土開館吸食,一面收繳煙具煙土煙膏,不到半年,楚省煙害,漸有肅清之望。

不料天子昏庸,受穆彰阿挑撥,竟下令許鴉片合法進口。從此,鴉片之害瀰漫全國。林公不顧生死上京晉見勸解天子,天子即命其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治理海口事件,與英商針鋒相對,敢作敢為,不為強夷所屈服。林公封閉了各夷商貨船,命各館雇用的一切華人西崽辭歇,逼得以義律為首的鴉片商只好交出存貯鴉片。林公擇日在虎門銷煙,並同關天培添建炮台,以防英人進攻;且與水師一同打退夷人多次進攻,讓夷人嘗到了苦頭。

林公為國盡忠,對外則英兵不敢侵犯廣東,對內則禁止販煙吸煙,卻因奸人使壞,天子昏庸,使之忠而被謗,信而見疑,被帝撤去兩廣總督並嚴加議處。自此,英人趁機挑起戰爭,大舉進攻廣東,使得虎門失守,關天培殉國。

後林公又受穆奸進讒言被謫戍伊犁。他又將原本荒涼之地開墾成沃土。在這期間,內地屢屢失陷,天子聽信讒言,使得許多良將殉國,土地被侵,又與英人定下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天子因林公開墾伊犁有功,升至陝西巡撫,命其圍剿陝西刀匪。林公身先士卒,一面嚴力圍剿,一面出告示以招安眾匪。他親自督兵進剿,斃匪數百,結束了連年漢藏仇殺,諸民眾感激涕零。天子閱奏大喜,欲加封林公為太子太保並賞雙眼花翎。林公恐功高招忌,就託病辭歸。後咸豐年間又復出,欲剿洪秀全之太平軍,不料猝發暴病,不及醫治,即行辭世。

人物介紹

林則徐,本是福建侯官的世家子,生於乾隆五十年。自小小聰穎異常,十三歲應郡試,以第一名補博士弟子員;二十歲中舉人,出任福建閩清縣知縣,在任期間屢破大案,後被封為欽差大臣,在虎門銷煙,多次打敗英國的進攻。不料奸臣挑唆,林公被貶伊犁,他沒有灰心喪氣,又將原本荒涼之地開墾成沃土。後又升為陝西巡撫,化解了連年來的漢藏仇殺,林公恐功高招忌,就託病辭歸。後咸豐年間又復出,不料猝發暴病,不及醫治,即行辭世。

作品鑑賞

該書書名雖題《林公案》,但它並不是一部純公案小說,也不是一部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傳記小說。不過,它的歷史真實性較以往的其它公案小說都要強,這是它的一個顯著特點。

《林公案》是一部融公案、俠義、政治、社會、歷史於一爐的雜體小說。全書故事情節,主要以林則徐職務的不斷調動為經線,以他在不同時期、不同職位上執行公務中所遇到並餌決的種種難題為緯線,編織成這樣一部以公案與歷史為主體的雜體小說。前25回,以偵破、審理各類刑事案件與處理並消除治河、漕運等問題上的積弊為主要內容。在寫法上同以往的公案俠義小說沒有多大差別,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為林公做警衛工作的俠士,由以往公案小說中清一色的男俠,新增加了女俠紅娥和她的使女燕兒,這兩個俠女形象塑造得比較豐滿。而且在取材上頗有新鮮感,其案情,在以往的公案小說中似不多見,這就是說,它在這方面有新的補充。同時,它的文字也較《狄公案》等顯得生動活潑。

後35回主要寫他在兩廣總督任上,以中流砥柱的大無畏精神,力挽狂瀾,嚴禁鴉片,但終於鬥不過腐朽賣國勢力,被撤職調往新疆的悲壯事跡。顯然,作者在寫這部小說時,處在這樣一種兩難的境地:他既希望儘可能忠於史實,又想吸引更多的讀者,於是只好在真實的歷史中添加一些公案俠義與社會新聞的內容。由此可見,公案小說發展到這個階段時的尷尬處境與尋求變異的窘迫狀況。不過,林則徐從政為官的前期,確實做過梟司、按察使這類司法長官,審獄辦案乃其份內之事,因此,不管這些案件是否由他親自審理過,起來大體上也還可信。但他「遇險」的那些情節,其真實性頗令人懷疑,也比較簡單,遠不如《施公案》《三俠五義》中的有關情節曲折複雜、引人入勝。

《林公案》的另一個主要特點是,它的社會紀實性與歷史真實感。它較真實地記載與表現了清末時期官場、司法、賦稅、漕運等方面的種種黑暗現象與弊端,描繪了當時社會動盪不安的景象,使人感到那個政權的岌岌可危。書中有關地理方位、名物制度、風土人情的介紹與描繪,都比較準確。作者尤其熟悉當時的官場內幕,如第37至39回寫林則徐手下的兩個「猶如同胞兄弟」般的官員陳錦堂與楊天德,二人為了爭奪一個「楚省鹽法道」的美缺而勾心鬥角的情節,寫得既真實而又精采。『至於書的後半部敘寫鴉片戰爭發生的前因後果,南海與東海的海防激戰,其史料之詳實、描寫之具體,簡直可以說是一部有關鴉片戰爭的真實記錄。中英之間、道光皇帝與有關大臣之間就此問題的往來文件照實摘錄,具有珍貴的文獻價值。書中許多重要的上層人物均有籍可查,臧否褒貶也比較客觀。所有這些,對於讀者真實地感受與認識清末社會具有重要的認識價值,也表明作者的歷史、地理、社會等方面的知識儲備比較豐富。

另外一點,其他公案小說中常見的神怪描寫,在此書中也難覓蹤影,中國古代小說作品包括公案小說中的超自然描寫,其中一些有特定的思想蘊含和所指,屬於藝術表現形式的一種,但也有不少屬於封建思想,這種描寫在西方思想文化的比照下,其迷信落後的特點顯現出來,往往鑿空不近人情,因而在當時受到批評。《林公案》追求事有所本,事件的發生進展符合事物發展的本來面目和一般規律,少作虛言妄語,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晚清科學知識的普及,人們的務實心理在增強,一些低水平的娛樂元素被自覺摒棄,作者自身的文學修養也較高。

但由於年代的限制,作者並沒有對皇帝加以深刻的批判,雖然書中對道光皇帝也有一些微詞(如說他耳根子軟之類),但反對封建帝制的思想並不明顯。其批判的鋒芒主要針對着以穆彰阿為首的那一幫奸相佞臣與貪官猾吏、土豪惡棍。與此同時,以崇敬的心態與飽滿的激情,謳歌了以林則徐為首的一批愛國恤民的文官武將。其中,在南海、東海前線同英帝國主義侵略軍血戰到底、壯烈犧牲的一批將官形象比較突出、感人。從總體上看,這是一部洋溢着愛國主義、民族主義情緒,張揚反腐倡廉精神的好作品。

作品評價

王爾敏:《林公案》一書,其中史實成分最高占據篇幅最大的情節,仍然要數林則徐在廣東查辦禁煙的故事。實占全書分量三分之一。從林公任湖廣總督,以致受任欽差大臣查辦禁煙,前後跨二十多回。占下冊整冊。其中人物故事,什九與史實相合。不過我人熟讀近代史,閱考此書,反而覺得簡略平淡,淺近浮泛,真是卑卑無甚高論。除與史實多相符合之外,並無任何特見資料可供使用,似可不煩引入本文論列。總之,中國近代史之專書論文,汗牛充棟,資料浩若煙海。閱讀《林公案》故事,以小說待之,名實相符。只要不違背史實,已是了不起的作家.其貢獻自當告宗。

許覺民、甘粹:本書在寫法上略近於公案俠義小說的一般模式,即一個清官率領一群俠客除暴安良。然而作品所寫內容,與林則徐的生平事跡基本吻合,而且作品對林則徐及其助手絕少誇張,更沒有神化,因此應把它歸入傳記小說之列。作品突出特點,除了注重寫實之外,還很講究剪裁。比如作品以三分之一的篇幅敘述禁毀鴉片,既突出了林則徐的主要功績,又可藉此暴露清朝政治的腐敗,一舉兩得,藝術效果顯著。

鄒曉華:《林公案》較之成就於多手的《三俠五義》、《施公案》和《彭公案》等,屬於個人獨創的作品,成熟特點上也更接近於當時文人獨創的歷史演義小說。全書六十回,回目整飭,每回的字數在三千是四千字之間,較為勻稱;敘事完整,語言平實曉暢,敘事中注意首尾連貫,時相呼應,藝術風格統一。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