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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bd|1897年|6月25日|1979年|3月7日|catIdx=Lei Chen}}),字'''儆寰''',曾 國36 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浙江省代表。至台灣後,因創辦《自由中國》雜誌,批評時政,在1960年至1970年之間因 雷震事件 入獄十年。
| name = 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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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of birth = 189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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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院畢業 1926
 
* 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大學院研究 1927
 
| past =
 
* (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 1927-1928
 
* (國民政府)考試院編譯局編撰 1928-1929
 
* (國民政府)銓敘部秘書 1929-1931
 
* (國民政府)銓敘部調查統計科科長 1929-1931
 
* 中國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委員 1931
 
* 中國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常務委員 1931-1932
 
* 中國國民黨南京市黨部書記長 1931-1932
 
* 中國國民黨南京市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 1932-1935
 
* (南京)行健中學創辦人 1935
 
* (南京)長安學校創辦人 1934
 
* (國民政府)教育部總務司司長 1933.04-1937
 
* (國民政府)中央政治會議財政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 1935-1938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秘書處秘書 1938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議事組主任 1938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設計委員 1938-1939.01
 
* (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財政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 1939.01-1947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川康建設期成會主任秘書 1939.02-1942.12
 
* 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 1941-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經濟動員策進會主任委員 1942.12-1943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經濟建設策進會主任委員 1943-1946
 
* (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 1943.05-1948.06
 
* (國民政府)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 1946
 
* (國民政府)國民大會薵備委員會委員 1946
 
*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 1947
 
* (國民政府)國民大會代表 1947.11-
 
* (國民政府)國民大會副秘書長 1947.11-1948.04.23
 
* (國民政府)行政院政務委員 1947.04.23-1948.05.31
 
* 行政院政務委員 1948.05.31-1949.12.22
 
* 行政院法規整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行政院國防經費策劃監理委員會秘書長
 
* (國民政府)京滬杭警備司部政務委員會顧問 1949.02-1949.04
 
* (國民政府)京滬杭警備司部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9.02-1949.04
 
* 中國國民黨設計委員會委員 1949.08.01-1950.08
 
* 香港時報管理委員會委員 1949.08.04-1954.05
 
* 香港時報管理委員會秘書 1949.08.04-1954.05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政委 1949.08.14-1950
 
* 臺灣防衛材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9.08.14-1950
 
* 自由中國創刊人之一 1949
 
* 總統府國策顧問 1950.03-1952
 
* 中央銀行監事 1950
 
* 臺灣雜誌協會會長 1950
 
* [[中國國民黨改造方案|中國國民黨改造委員會]]設計考核委員會委員 1950.08-1954
 
* 中國民主黨發起人之一 1960
 
* 中山學術文化基金董事會專題研究撰稿人 1969.09-19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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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bd|1897年|6月25日|1979年|3月7日|catIdx=Lei Chen}}),字'''儆寰''', 生於大清帝國[[浙江]][[湖州]][[長興縣|長興]],[[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時事評論員|政治評論家]]和[[出版]]家。
 
 
 
在1947年([[ 國紀 |民國]]三十六年)浙江省長興縣 當選[[ 第一屆國民大會浙江省代表]] 。至台灣後,因創辦《自由中國》雜誌,批評時政,在1960年至1970年之間因[[ 雷震事件]] 入獄十年。
 
  
 
== 生平概略 ==
 
== 生平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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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青年時赴[[日本]]留學,並於1917年加入[[中華革命黨]]。1923年他畢業於日本[[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進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法政學科就讀,主修憲法。1926年他回到中國,曾任[[湖州中學]]校長,後轉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為[[王世杰]]之部屬。
  
=== 早年經歷 ===
 
雷震青年時赴[[日本]]留學,並於1917年加入[[中華革命黨]]。1923年他畢業於日本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進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法政學科就讀,主修憲法。1926年他回到中國,曾任[[湖州中學]]校長,後轉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為[[王世杰]]之部屬。
 
 
=== 中年經歷 ===
 
 
1932年擔任[[中國國民黨]][[南京]]黨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1934年7月起擔任[[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總務司司長。在[[中國抗日戰爭|抗日戰爭]]中他獲得[[蔣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擔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等職。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1946年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他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1947年當選國民大會代表。
 
1932年擔任[[中國國民黨]][[南京]]黨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1934年7月起擔任[[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總務司司長。在[[中國抗日戰爭|抗日戰爭]]中他獲得[[蔣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擔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等職。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1946年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他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1947年當選國民大會代表。
  
1947年1月2日,蔣介石接見政治協商會議副秘書長雷震,聽取雷震赴上海與[[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等商談改組政府情況。<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cite book|editor=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title=《中華民國史大事記》|location=[[北京]]|publisher=[[中華書局]]|year=2011}}</ref>{{rp|8253-8254}}1月3日,雷震對記者談稱:國內政治商談,將於短期內恢復;政府改組本月內可實現,改組之步驟為各黨派提國府委員名單,經國府明令公布後,即共商各院、部之改組。<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254}}1月5日,行政院副院長張群、國民大會副秘書長雷震抵達上海,連日分別會晤各黨派人士,探詢各方對改組政府及恢復和談意見。<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256}}1月30日,國民大會副秘書長雷震再次與民社、青年兩黨商談改組政府事。<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275}}3月9日,政府代表雷震、[[洪蘭友]]到上海與民社黨、中國青年黨洽商政府改組事。<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08}}3月27日,雷震抵達上海,敦促民主社會黨、青年黨提交國府委員名單。<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21-8322}}4月,[[行政院長]][[張群]][[張群內閣|組閣]]。4月23日,國民政府特任雷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40}}1948年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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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從1958年起參與[[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 。1960 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中正三連任總統。時值初秋,上午八時剛過一點,雷震忽然聽到警員在敲門,告訴他「家中發火燒了」(雷震有兩個住處)。雷震匆匆忙忙打開門,誰知數十名國民黨特務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亂」為名將其拘去。並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 自由中國 ===
 
 
 
1949年他與[[胡適]]、[[王世杰]]、[[杭立武]]等籌備在[[上海]]建立一份名為《[[自由中國]]》的雜誌,並曾赴溪口向蔣報告,取得其贊同,但因為[[中國共產黨]]的軍隊渡過[[長江]]威逼上海而未成。雷震協助[[湯恩伯]]忙於[[上海]]、[[廈門]]守備工作,並參與國民黨改造工作。1949年10月雷震赴[[台灣]],並再次與杭立武討論辦刊事務,受到杭的支持。杭當時是教育部部長,由他出面資助《自由中國》的成立。11月20日,《自由中國》半月刊在台北創刊,在美國的[[胡適]]掛名發行人,以雷震為實際負責人,負責經費、邀稿、撰稿、[[校對]]、主持編輯委員會議等職。在蔣介石為宣示政治改革決心以取得美援背景之下,自由派人士紛獲見用,1950年雷震被蔣介石聘為國策顧問。他曾於1950年、1951年年兩度代表蔣介石赴港宣慰反共人士,並探聽由美國主導的第三勢力「自由中國運動」(1953年改組為自由中國抵抗運動)在[[香港]]的發展情形。
 
 
 
《自由中國》初期站在「擁蔣反共」立場發言,與蔣介石關係密切。自從1951年6月初《自由中國》刊登[[夏道平]]執筆之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引發第一次言論風波。在獲得美援後,自由派人士重要性減弱,雷震與蔣介石關係也漸行漸遠,1953年雷震即遭免除國策顧問等職。1954年底由於《自由中國》刊登讀者投書〈搶救教育危機〉,引發國民黨不滿,雷震被註銷國民黨籍。
 
 
 
韓戰結束後,美國對中共敵對態度趨緩,《自由中國》的言論逐漸轉變為「民主反共」立論,自由人權檢視政府施政,對蔣的威權統治有所批評,與蔣的關係日益緊張。1956年該刊出版「祝壽專號」為自由派人士向蔣總統建言之總集,言人所不敢言者,引發黨政軍媒體之圍剿。1957年《制憲述要》在香港出版。《自由中國》以「今日的問題」系列社論全面討論國是,首篇由[[殷海光]]執筆之「反攻大陸問題」,觸動政治禁忌,末篇「反對黨問題」,主張「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
 
 
 
=== 晚年經歷 ===
 
 
 
 他從1958年起參與[[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
 
 
 
1960 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中正三連任總統 。5月4日他發表了《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鼓吹成立反對黨參與選舉以制衡執政黨。5月18日非國民黨籍人士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主張成立新黨,要求公正選舉,實現真正的民主 決議即日起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隨即籌備組織[[中國民主黨 (1960年)|中國民主黨]]。雷震擔任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召集委員,與李萬居、高玉樹共同擔任發言人。7至8月間舉行四次分區座談會,情治單位進行密切監控。同年9月4日他、[[劉子英]]、[[馬之驌]]、[[傅正]]被逮捕<ref> 時值初秋,上午八時剛過一點, 《自由中國》雜誌社長 雷震忽然聽到警員在敲門,告訴他「家中發火燒了」(雷震有兩個住處)。雷震匆匆忙忙打開門,誰知數十名國民黨特務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亂」為名將其拘去。 (王曉漁:〈不容青史盡成灰〉)</ref>, 並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蔣中正求情,蔣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剛]]說:「胡先生這個懦弱的本性在當年所謂『雷案』中真畢露無遺。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臉,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樣子,我前所未見,看起來著實可憐。後來,我拜讀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記,尤覺這位老秀才百無一用之可憐。『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適]]對這件事,始終內疚彌深。在蔣介石的威權下,甚至後來也不便探監。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蔣中正求情,蔣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剛]]說:「胡先生這個懦弱的本性在當年所謂『雷案』中真畢露無遺。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臉,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樣子,我前所未見,看起來著實可憐。後來,我拜讀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記,尤覺這位老秀才百無一用之可憐。『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適]]對這件事,始終內疚彌深。在蔣介石的威權下,甚至後來也不便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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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熱心支援雷震籌組反對黨的雲林縣議員[[蘇東啟]]於[[雲林縣議會]]提議要求蔣介石釋放雷震並獲得全數通過,而成為國民黨眼中釘。1961年蘇東啟因計畫以武力號召[[臺灣獨立]]而遭警總軍法處判處死刑;1975年蘇東啟因蔣中正逝世的特赦出獄。
 
 曾熱心支援雷震籌組反對黨的雲林縣議員[[蘇東啟]]於[[雲林縣議會]]提議要求蔣介石釋放雷震並獲得全數通過,而成為國民黨眼中釘。1961年蘇東啟因計畫以武力號召[[臺灣獨立]]而遭警總軍法處判處死刑;1975年蘇東啟因蔣中正逝世的特赦出獄。
  
=== 策議與逝世 ===
 
 
1970年9月4日十年徒刑期滿出獄。1971年12月中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政治十大建議,希望政府速謀政治、軍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並要求將國號改為「中華台灣民主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認為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才是唯一出路。<ref>湯志傑, [http://soc.thu.edu.tw/news/20140220.pdf 多重結構匯聚下革新保台霸權的形成:民族主義如何從圭臬變成難言之隱], [[中央研究院]]「台灣:族群、民族與現代國家的經驗與理論」研討會, 2013</ref>次年1月10日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行政院]],未獲回應。1979年逝世於[[台北]],終年82歲。
 
1970年9月4日十年徒刑期滿出獄。1971年12月中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政治十大建議,希望政府速謀政治、軍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並要求將國號改為「中華台灣民主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認為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才是唯一出路。<ref>湯志傑, [http://soc.thu.edu.tw/news/20140220.pdf 多重結構匯聚下革新保台霸權的形成:民族主義如何從圭臬變成難言之隱], [[中央研究院]]「台灣:族群、民族與現代國家的經驗與理論」研討會, 2013</ref>次年1月10日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行政院]],未獲回應。1979年逝世於[[台北]],終年82歲。
  
=== 雷震 回憶錄焚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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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焚毀案 ===
 
1970年,雷震雖出獄,但其入獄期間所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仍遭軍監強行沒收。1988年,其遺孀[[宋英]]向[[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在監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卻將回憶錄悉數焚毀,監察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曾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皆遭到國防部的駁回。<ref>[http://www.drnh.gov.tw/ray/main4-4.htm 雷震案史料彙編 > 雷震回憶錄焚毀案]</ref>2016年3月,因[[馬世芳]]的轉貼,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網友熱議,成為當年2月[[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的餘波。《自由時報》在3月8日也以〈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為題報導此案。<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4830|title=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author=綜合報導|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16-03-08|language=zh-tw}}</ref>
 
1970年,雷震雖出獄,但其入獄期間所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仍遭軍監強行沒收。1988年,其遺孀[[宋英]]向[[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在監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卻將回憶錄悉數焚毀,監察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曾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皆遭到國防部的駁回。<ref>[http://www.drnh.gov.tw/ray/main4-4.htm 雷震案史料彙編 > 雷震回憶錄焚毀案]</ref>2016年3月,因[[馬世芳]]的轉貼,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網友熱議,成為當年2月[[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的餘波。《自由時報》在3月8日也以〈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為題報導此案。<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4830|title=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author=綜合報導|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16-03-08|language=zh-tw}}</ref>
  
===  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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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文獻 ==
2002年9月4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平反雷震案為冤案。2006年3月7日,[[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成立。2007年7月8日,[[中華民國]][[國史館]]舉行啟用[http://www.drnh.gov.tw/ray/main3-1.htm 雷震網頁]發表會,及「雷震與憲政體制座談會」。2007年9月2日,國史館舉辦「雷震與反共國策」座談會暨「雷震案史料彙編」電子書發表會。2007年12月9日,國史館舉辦「雷震與自由人權」座談會暨頒贈雷震基金獎學金。2012年3月7日,“雷震紀念館”暨雷震研究中心在[[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資料中心正式揭幕,[[馬英九]]出席并鞠躬致敬。
 
 
 
== 家庭 ==
 
其妻宋英,1902年生於安徽舒城,曾任中華民國監察委員。與雷震生有三子,長子雷德寧,長女雷德全,么子雷德成。1992年,隨其子雷德寧移民美國。
 
 
 
其側室向英。兩人生有五子,包括雷美琳,雷美莉,雷美梅三姐妹,二子雷天洪、雷天锡。
 
 
 
== 著作 ==
 
*《制憲述要》
 
*《監察院之將來》
 
*《輿論與民主政治》
 
*《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
 
*《雷震回憶錄-新黨運動黑皮書》
 
*《雷震家書》
 
*《雷震全集》桂冠出版,傅正主編
 
*《雷震案史料彙編》-「國防部檔案選輯」、「雷震獄中手稿」、「黃杰警總日記選   輯」、「雷震回憶錄焚毀案」,國史館出版。
 
*《雷震研究》李敖編著
 
*《雷震案史料彙編》電子書,國史館出版。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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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目 ==
 
== 參考書目 ==
* 任育德,《雷震與臺灣民主憲政的發展》,台北:政治大學歷史學系,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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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育德,《雷震與臺灣民主憲政的發展》,台北:政治大學歷史學系,1999。
*薛化元,《自由中國與民主憲政----1950年代臺灣思想史的一個考察》,台北:稻鄉出版社,1996。
+
 
*[[ 林淇瀁]], [http://tea.ntue.edu.tw/~xiangyang/press3.htm 一步一步行入黑牢的所在:雷震回憶錄《新黨運動黑皮書》導論],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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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台灣各地政治人物]]

於 2021年3月12日 (五) 15:13 的最新修訂

雷震(1897年6月25日-1979年3月7日),字儆寰,曾在民國36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浙江省代表。至台灣後,因創辦《自由中國》雜誌,批評時政,在1960年至1970年之間因「雷震事件」入獄十年。

生平概略

雷震青年時赴日本留學,並於1917年加入中華革命黨。1923年他畢業於日本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進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法政學科就讀,主修憲法。1926年他回到中國,曾任湖州中學校長,後轉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為王世傑之部屬。

1932年擔任中國國民黨南京黨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1934年7月起擔任教育部總務司司長。在抗日戰爭中他獲得蔣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擔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等職。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1946年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他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1947年當選國民大會代表。

他從1958年起參與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1960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中正三連任總統。時值初秋,上午八時剛過一點,雷震忽然聽到警員在敲門,告訴他「家中發火燒了」(雷震有兩個住處)。雷震匆匆忙忙打開門,誰知數十名國民黨特務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亂」為名將其拘去。並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蔣中正求情,蔣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剛說:「胡先生這個懦弱的本性在當年所謂『雷案』中真畢露無遺。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臉,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樣子,我前所未見,看起來著實可憐。後來,我拜讀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記,尤覺這位老秀才百無一用之可憐。『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適對這件事,始終內疚彌深。在蔣介石的威權下,甚至後來也不便探監。

曾熱心支援雷震籌組反對黨的雲林縣議員蘇東啟雲林縣議會提議要求蔣介石釋放雷震並獲得全數通過,而成為國民黨眼中釘。1961年蘇東啟因計畫以武力號召臺灣獨立而遭警總軍法處判處死刑;1975年蘇東啟因蔣中正逝世的特赦出獄。

1970年9月4日十年徒刑期滿出獄。1971年12月中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政治十大建議,希望政府速謀政治、軍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並要求將國號改為「中華台灣民主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認為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才是唯一出路。[1]次年1月10日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行政院,未獲回應。1979年逝世於台北,終年82歲。

回憶錄焚毀案

1970年,雷震雖出獄,但其入獄期間所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仍遭軍監強行沒收。1988年,其遺孀宋英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在監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卻將回憶錄悉數焚毀,監察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曾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皆遭到國防部的駁回。[2]2016年3月,因馬世芳的轉貼,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網友熱議,成為當年2月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的餘波。《自由時報》在3月8日也以〈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為題報導此案。[3]

參考文獻 

  1. 湯志傑, 多重結構匯聚下革新保台霸權的形成:民族主義如何從圭臬變成難言之隱, 中央研究院「台灣:族群、民族與現代國家的經驗與理論」研討會, 2013
  2. 雷震案史料彙編 > 雷震回憶錄焚毀案
  3. 綜合報導. 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 《自由時報》. 2016-03-08 (Chinese (Taiwan)). 

參考書目

任育德,《雷震與臺灣民主憲政的發展》,台北:政治大學歷史學系,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