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 [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1],为正处级,挂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牌子。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自然资源相关管理办法。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各县(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绿化中长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各类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市相关部门空间性行业规划进行一致性审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组织指导宜林、荒山、荒地的植树、种草、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非煤矿山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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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概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
- ↑ 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与土地复垦 ,搜狐,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