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厅秘发〔2018〕223号)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共辽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1]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辽阳中省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辽阳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2]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助上级工信部门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通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组织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阳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
(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认定。
2、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等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行政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二)综合科。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信息,负责调研和宣传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三)工业经济运行科(中省直企业联络科)。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省工业经济日常运行, 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发展政策,承担相关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与中直企业的联络协调工作,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承担市发展集装箱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四)民营经济发展科。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工业供给侧结构,统筹协调工业八大产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和智力引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拟订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及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工作。弘扬企业家和工匠精神,开展民营经济培训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展会,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经济合作。积极组织实施开展“助保贷”业务等金融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民营经济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五)法制和产业政策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提出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政策,负责推进全省工业设计培育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兼并重组、产业转移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治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六)投资和规划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七)科技和军工发展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认定及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新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组织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推进企业并购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组织“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和“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承担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地方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军工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管理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军品免征增值税和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动员演练、军品外贸相关工作,推动高分卫星数据行业应用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资源共享,指导并监督军工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审查、审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负责对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八)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促进政策,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指导全市节能监察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发展。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九)冶金和建材行业科。负责全市冶金(钢铁、有色、黄金、稀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指导本行业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镁、硼等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指导本行业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参考文献
- ↑ 工信部:共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445家,搜狐,2022-09-23
- ↑ 低碳科普 | 能源节约生活中你应该这样做,搜狐,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