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公司债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记名公司债券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专用名词。
关于汉字的起源[1],中国古代文献上有种种说法,如“结绳”、“八卦”、“图画”、“书契”等,古书上还普遍记载有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现代学者认为,成系统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创造出来,仓颉[2]如果确有其人,应该是文字整理者或颁布者。最早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
名词解释
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的记载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区分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法律意义
区分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法律意义在于两者转让的要求不同。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还必须到发行公司登记,而不记名公司债券则不需如此。因此,不记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司债券。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发行记名债券。
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
参考文献
- ↑ 中国“汉字”从何而来?每个汉字,都是仓颉造出来的吗?,搜狐,2022-10-01
- ↑ 造字的仓颉,为何叫“仓颉”?甲骨文揭开了颠覆性的一幕,搜狐,202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