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寺廟
西藏寺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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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寺廟指的是西藏地區在佛教背景下建造的寺廟。西藏地區地廣人稀,但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會有寺廟,寺廟是人們聚集、祈禱、修定的中心。這一地區的寺廟的建築和裝飾風格都獨具特色,有着很濃厚的藏傳佛教特點。現在大部分寺廟都可供旅遊者參觀,有不少已被類入世界文化遺產。[1]
目錄
歷史
西藏的寺廟隨着佛教在西藏的傳播而發展起來的。
開端
公元七世紀時,松贊干布統一了西藏,並迎娶了尼泊爾墀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為妻。為供奉二人攜帶的佛經、佛像、法器等,開始修建寺廟。大昭寺和小昭寺就是那時為兩位公主修建的。此後松贊干布在拉薩四周又修建了許多寺廟,還建了許多修定道場。
拉康建築時期
從公元7世紀到9世紀,是西藏寺廟發展的第一時期。這一時期佛教在西藏地區幾經興廢,以留下的建築很少。這一時期除少數一些寺廟外(如桑耶寺),多數寺廟的規模很小,往往是孤立的佛殿,佛殿前也很少有經堂,也沒有僧舍等附屬建築。
寺廟建築時期
公元9世紀後,佛教在西藏復興,至15世紀相繼形成了許多教派和教派支系,這些教派和教派支系都有各自的寺院,其建築形制也有很大的發展,規模也趨於大型化,形成了各類型並存的特點。
寺廟建築完備時期
17世紀後,西藏各地新建寺廟漸少,主要是對以前修建的寺廟的維修、擴建等,寺廟建築和其附屬住逐漸完備。各地寺廟流行金頂,部件雕刻日漸華麗,壁畫彩繪也日益豐富。
據《西藏兵志》記載,到西藏民主改革前,著名的寺院有2711座,僧尼114105人;文革前(1956年)有寺廟361座,僧尼6248人。
寺廟內部
其他
西藏寺院中地位最高的當屬布達拉宮,此外「拉薩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也都具有相當高的地位。依西藏的慣例,達賴喇嘛在親政之前,必須考取「格西」學位,有權向達賴授予該學位的僅有拉薩三大寺。
傳統上僧侶在西藏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特別是隨着佛教研修而升入高級喇嘛階層時,更是倍受信眾尊崇,並可相應掌握社會資源的支配權。不過研修佛學本身是相當清苦的。寺院中的喇嘛有學經僧和普通喇嘛之分,學經僧的地位高些,在為寺院負擔勞役等方面會受到照顧,但需要付出較高的費用。考取高級「格西」學位是喇嘛升入高位的條件,因而是所有喇嘛的理想,但確屬不易,通常需要二十年以上的勤奮苦讀。
古時西藏的寺院掌握大量的財富,因此其重要性不但體現在宗教和政治領域,同時也社會重要的經濟體。據十七世紀清朝初年統計,當時西藏39.5%的耕地掌握在寺院和上層僧侶手中。不對稱的社會結構之下,藏民們的虔誠參拜並不能阻止寺院有時運用其優勢地位盤剝民眾。曾有一位名叫次仁貢布的藏民,其祖父向色拉寺借了700公斤糧食,祖孫三代還債,共還糧食56噸,但寺院說他還欠140噸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