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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应急管理局

西吉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9号),县应急管理局[1](以下简称县应急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西吉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2]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协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配合做好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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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中国震湖宁夏西吉
应急管理局安全警示教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