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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人公学校,指1905年起,台湾日治时期以中央或地方经费所开设的台湾原住民儿童义务教育学校。蕃人一词是日人解释‘居住于未开垦蕃地’台人的称呼,亦即今日的原住民。此名称于1936年由“高砂族”(高砂为台湾的异称)替代。虽名称中有“公学校”三字,但学制与内容与一般公学校有别。

1941年,蕃人公学校连同其余公学校改制为国民学校。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45年,国民学校改制为现在的国民小学[1]

简介

1895年,日本开始于台湾的统治。1896年,台湾总督府学务部以普及日语为目的,于6月公布“国语传习所规定”,同年9月总督府公布《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规则》。在此两规则下,台湾总督府在各地设置14所国语传习所。这规则里面所称的“国语”指的是日语(因当时台湾为日本领土),而设立此传习所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普及日语

1898年9月根据此规则,台湾南部恒春的“恒春国语传习所”特地于猪𦛨束(今满州乡里德村)设置恒春国语传习所猪𦛨束分教场,此为台湾第一所原住民小学。不久,当时部分位于“蕃地”附近的国语传习所亦随后分别在原住民部落设置数所国语传习所分教场。

1898年8月16日,废国语传习所,另行设立同样性质的公学校,并发布“台湾公立公学校规则”、“台湾公立公学校官制[2]”与“公学校令”。不过当时,原住民所念的分教所通常未达设置公学校的标准,只能升格为“国语传习所”,例如猪𦛨束分教场升格为猪𦛨束国语传习所。

1899年,台湾总督府再以训令27号规定“蕃人子弟”进入公学校之规定,此为限制原住民义务教育的法源。1905年,台湾总督府发布名为“蕃人子弟就学之公学校教育规程”的训令32号,明令废止原有存在的“蕃人”国语传习所,改名为“蕃人公学校”。例如猪𦛨束国语传习所改制的蚊蟀蕃人公学校,就是台湾第一所蕃人公学校。

蚊蟀公学校就是今满州国小,满州国小校园还留存有一块当时前人所立的“高砂族教育发祥地纪念碑”供人凭吊。

特色

1905年,连同改制的国语传习所,供原住民研习的“蕃人公学校”共有20所。当时除了特殊的蕃童教育所之外,所有“蕃童”教育就独立于教育体系,全部纳入此“蕃人公学校”。

蕃人公学校与六年制的公学校不同,基本上的学制是四年。根据1914年的蕃人公学校规则,该学制还可因地制宜,设立3年制的蕃人公学校学制。而在学习科目方面,蕃人公学校主要有国语、算术与修身三科目。另视情况可加设农业、手工与唱歌。

1922年将蕃人公学校更名为公学校前,蕃人公学校共有30所,学童4700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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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