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豆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荷蘭豆是指薄皮扁身的軟莢豌豆,莢豆皆可食用。
名稱
荷蘭豆[1]一名最早見於尹士俍的《臺灣志略》(1738年):「荷蘭豆如豌豆;然角粒脆嫩,清香可餐。」六十七的《臺海采風圖》(1745年)記載:「灣豆,種出荷蘭國,臺人竊種而植。實於春夏,亦實於冬。味甘。俗呼荷蘭豆。」這些記載表明荷蘭豆是由荷蘭人帶入台灣。
荷蘭豆的荷蘭語名為,意思是「小豆角」,並非網傳的「中國豆」。英語才有Chinese pea的叫法,可能與荷蘭豆常見於西式中餐有關。英語中荷蘭豆也叫snow pea,但漢語中的「雪豆」原是豌豆的別稱。《廣東新語》記載:「海豐有雪豆,熟於大小雪時,名寒豆。」法語名pois mangetout,意思是「整個食用的豌豆」。
起源
荷蘭豆很可能起源於西歐,16世紀的法國和英國已有軟莢豌豆的記載。網傳荷蘭豆起源於12000年前的泰國和緬甸的邊境地區,但這一說法是對20世紀60年代泰國鬼神洞考古發現的誤傳。鬼神洞裡只是發現了一些疑似豌豆的種子,但種子已經碳化,難以辨認,考古學者認為它們更有可能來自其他植物。連是否是豌豆都無法確定,遑論荷蘭豆。況且豌豆公認的起源地是近東地區而非東南亞。
參考文獻
- ↑ 荷蘭豆沒炒熟有毒嗎 荷蘭豆能生吃嗎,自由時報,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