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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志

图片来自govbooks

《台湾府志》为自1685年起、1764年迄所记载台湾历史之官方地方志。总计7个版本,实际刊行6个版本。分别为:蒋志、高志、周志、刘志、范志、余志等六志。[1]

历代府志

《台湾府志》至今计有7个版本。其中第3个版本宋志《增修台湾府志》并未刊行。

康熙28年蒋毓英《台湾府志》

简介

《台湾府志》是在清朝康熙24年(1685年),由首任台湾府知府蒋毓英诸罗知县季麒光凤山县知县杨芳声共同起稿编纂而成。又通称为《蒋志》。

编纂缘起

  • 按照季麒光在《蓉州文稿》中替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周昌撰写的〈台湾志书前序〉一文所提及,其修纂《府志》的主因是清政府在康熙24年(1685)年底下令修纂《一统志》、命各省将各郡县志送入北京以备编纂参考,因此才决定开始编纂“府志”。[2]

刊行年代

  • 按本书书名页只题:“台湾府志,本府藏版”,而无序跋、凡例、修纂姓氏表等类目,在目录次行署“襄平蒋毓英集公氏纂,男国详、国祚校字”则此书刊行可能是在蒋毓英升任江西按察使之后,在中国刊行的。

本书价值

编修者简历

  • 蒋毓英,字集公,号集翁;浙江省诸暨县人,盛京锦州府籍,官生。康熙17年(1678)起担任福建泉州府知府,23年(1684)由泉州府知府调任为台湾府知府,为首任台湾府知府;28年(1689),擢陞江西按察使。

康熙35年高拱干《台湾府志》

简介与刊行年代

编纂缘起

  • 高志的来源,大约有三:
  1. 高志凡例中,以“台湾自康熙二十年始入版图,其时诸公劳心草创,于郡志未遑修葺……但新辟殊方,事多荒昧。虽博采群言,较诸郡守蒋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

可知高志其中一的来源,是缘自于首任台湾府知府蒋毓英所留存的《台湾府志》草稿,并加以新辑而来。在厦门大学教授陈碧笙向上海图书馆取得蒋志的孤本并加以研究后,确定了高志的〈凡例〉所言不虚。

  1. 纂写《诸罗县志》的陈梦林则于〈卷三·秩官志·列传·季麒光〉条中提到:“(季麒光)在任逾年,首创“台湾郡志”,综其山川、风物、户口、土田、厄塞;未及终编,以忧去。(康熙)三十五年(1696),副使高拱干因其稿纂而成之。”。

指出季麒光所编的《台湾郡志》稿也是高志另外一个参考来源。

  1. 编纂《重修福建台湾府志》的刘良璧则于〈卷十六·选举·贡生王喜〉条中提到:“府学。手辑“台志”;旧志创始,多采其原本。”指出王喜所编的《台志》也是高志另一个参考来源。

编修者简历

  • 高拱干,字洪喜,号九临,陕西省榆林卫人(今榆林市);荫生。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由泉州府知府升补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三十四年(1695)任满,升任浙江按察使。

任内网罗台湾知府靳治扬、台湾府海防总捕同知齐体物,举人王璋、贡生王弼、生员陈文达等修成《台湾府志》,通称“高志”。其中〈艺文志〉收有〈台湾八景诗〉、〈台湾赋〉、〈东宁十咏〉等作品,开多种台湾汉语文言文学创作文类风气之先。台湾知县李中素为《台湾府志》作跋,引高氏言:“台湾自开辟之初,百事草创。从前诸公,一味苟且过去还得;到今日,再苟且不去了。汝等适当其难,不振起一番精神,认真为朝廷料理此一块地,更欲推与谁人?”应是清国治台湾初期,少见的积极任事的官僚之一。府志艺文志收录他多篇文移,是为证明。

康熙49年宋永清《增修台湾府志》,未刊行

  • 康熙49年(1710年)凤山县知县宋永清延揽凤山教谕施士岳与生员等诸人共同增补康熙35年(1696年)至康熙49年(1710年)之间台湾府之政军民情风俗诸事,以增补高志,故又称为《增修台湾府志》,但未及刊行,宋氏即离任。

康熙57年周元文《重修台湾府志》

简介

  • 康熙51年(1712年),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陈瑸台湾府知府周元文以凤山县知县宋永清之增辑,仍有不详之处,乃与台湾府郡博士弟子员生广搜资料补辑重修“府志”称《重修台湾府志》(通称《周志》),10卷,首1卷。

内容

编修者简历

  • 周元文,号洛书,奉天海城县金州巡检司正黄旗人(今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监生。康熙46年(1707)由延平府知府调补台湾府知府;52年(1713)秩满,升湖南辰沅靖道。

乾隆6年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志》

简介与刊印年代

  • 乾隆5年(1740年)时,由福建分巡台湾道刘良璧所重修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通称《刘志》),于同年(1740年)10月,开始重修“府志”,至翌年5月(1741年)完竣,历凡八阅月而成。乾隆6年(1741年)刊行,总共20卷,首1卷(圣谟),全书总计近二十五万字。

修纂缘起与体例

  • 自周元文就高志加以增补之后,到了刘良璧担任福建分巡台湾道时,又经过了近三十年,而此时期台湾府行政区域划分巳有所变更,自雍正元年(1723年)划定诸罗虎尾溪以北增设彰化县淡水厅。雍正5年(1727年),再增设澎湖厅。此时台湾府已辖有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彰化县四县及两厅(淡水厅、澎湖厅)。体例乃是模仿当时闽浙总督郝玉麟主编、谢道承主纂的《福建通志》而略加变通,大幅改变高志的体例,可说是全新编纂的《台湾府志》。

编修者简历

乾隆12年范咸《重修台湾府志》

简介与刊行年代

修纂缘起

  • 主要是范咸与六十七两人以高志草创,失之于略,而刘志虽加详内容,但体例繁琐,又有阙略,故而共同纂辑新志。修纂凡例称其新修府志的纲目,乃是根据《刘志》与《高志》二志增删而成,总计分为十二门、九十二目。各门中,尤以“封域”、“风俗”、“物产”、“杂记”等门,正文简洁而附考详细,为其特色。

编修者简历

  1. 范咸,字贞吉,号九池,又号沅浦,浙江仁和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著有《婆娑洋集》。
  2. 六十七,字居鲁,满洲镶红旗人。著有《番社采风图考》,并辑有《使署闲情》一书。

乾隆28年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

简介与刊行年代

  • 乾隆27年(1762年)起台湾府知府余文仪主修“府志”称《续修台湾府志》(通称《余志》),而在乾隆39年(1774),余文仪在福建巡抚任上刊行,总计26卷。

修纂缘起

  • 按余文仪在〈续修台湾府志序〉中提到,他在乾隆25年(1760)任职台湾府知府时,看到不论高志或是刘志都有有所不备之处,于是兴起重修《府志》的念头,而在乾隆27年(1762)开始大规模的重修台湾府的府县志,并于当年或28年(1763)年完成。

编修者简历

  • 余文仪,字宝冈,浙江诸暨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乾隆25年(1760)由漳州府知府转任台湾府知府、29年(1764)陞福建分巡台湾道、同年升福建按察使、31年(1766)以福建按察使前往台湾镇压黄教事件、34年(1769)以身为大员未能临阵督捕议罪,降补刑部陕西司员外郎、35年(1770)署刑部右侍郎、36年(1771)陞福建巡抚、41年(1776)任刑部尚书、42年(1777)退休,死于乾隆47年(1782),《国史列传》有传记。

刊本与所收藏的公共图书馆

《台湾府志》至今计有7个版本,其中第3个版本《增修台湾府志》并未刊行,而现在全部已知的版本和部分所收藏的公共图书馆如下所示:

  1. 清·康熙24年(1685年)台湾府知府蒋毓英主修的《台湾府志》清康熙刻本,共10卷。上海图书馆藏。(蒋志
  2. 清·康熙34年(1695年)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高拱干主修的《台湾府志》,共10卷。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原刻本、日本内阁文库藏补刻本。(高志
  3. 清·康熙49年(1710年)凤山知县宋永清主持补修称为《增修台湾府志》。(宋志未刊行)。
  4. 清·康熙51年(1712年)台湾府知府周元文主持补修的称为《重修台湾府志》,共10卷,首1卷。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南京图书馆藏。(周志
  5. 清·乾隆6年(1741年)福建分巡台湾道刘良璧主持重新编纂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共20卷,首1卷。日本国会图书馆藏、福建省图书馆藏。(刘志
  6. 清·乾隆12年(1747年)汉籍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范咸与满籍巡视台湾监察御史六十七共同重新补修的《重修台湾府志》,共25卷、首1卷。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藏。(范志
  7. 清·乾隆29年(1764年)台湾府知府余文仪加以补修的《续修台湾府志》,共26卷。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藏。(余志

台湾府志目录导引

  • 以乾隆29年(1764年)台湾府知府余文仪主修之《续修台湾府志》(余志)26卷本为参考目录导引。
  1. 卷一、封域:星野,建置,山川,形胜。
  2. 卷二、规制:城池,公署,仓库,坊里,番社,街市,桥梁,水利,海防,邮传,恤政,义冢。
  3. 卷三、职官:官制,官秩,列传。
  4. 卷四、赋役(一):土田,租赋。
  5. 卷五、赋役(二):户口,盐课,水饷,陆饷。
  6. 卷六、赋役(三):存留经费,养廉,官庄。
  7. 卷七、典礼:庆贺,接诏,迎春,耕耤,祭社稷,救护,乡饮酒,乡约,祠祀。
  8. 卷八、学校:学宫,书院,社学,土番社学,学田。
  9. 卷九、武备(一):营制,营署,恤赏。
  10. 卷十、武备(二):官秩。
  11. 卷十一、武备(三):列传,义民,船政。
  12. 卷十二、人物:进士,举人,乡贡,例贡,武进士,武举,列传,列女,流寓。
  13. 卷十三、风俗(一):习尚,岁时,气候,潮信,风信,占验。
  14. 卷十四、风俗(二):番社风俗(一)。
  15. 卷十五、风俗(三):番社风俗(二)。
  16. 卷十六、风俗(四):番语,番曲,番俗通考。
  17. 卷十七、物产(一):五谷,蔬菜,货币,金石。
  18. 卷十八、物产(二):草木,鸟兽,虫鱼。
  19. 卷十九、杂记:楼堞,园亭,寺庙,坟墓,灾祥,杂著,丛谈,外岛。
  20. 卷二十、艺文(一):奏疏。
  21. 卷二十一、艺文(二):露布,文移,书。
  22. 卷二十二、艺文(三):序,记,祭文。
  23. 卷二十三、艺文(四):赋,骈体,诗(一)。
  24. 卷二十四、艺文(五):诗(二)。
  25. 卷二十五、艺文(六):诗(三)。
  26. 卷二十六、艺文(七):诗(四)。

参考文献

  1. 台湾府志govbooks
  2. 参见黄美娥在《康熙福建通志台湾府、台湾府志》中的《台湾府志》点校前言的说明,收入《清代台湾方志汇刊》第一册。台北,中华民国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发行:远流出版公司出版。民国94年(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