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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多·門多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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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Infobox criminal

羅蘭多·羅薩里奧·門多薩Template:Lang-tl,1955年1月10日-2010年8月23日),菲律賓前高級督察,為馬尼拉人質事件中的持械劫持、綁架及謀殺者。在事件中,羅蘭多·門多薩與菲律賓政府談判了數小時,但是仍然沒有結果後,開槍殺害8名香港旅客,至當天晚上8時42分被警察射殺。事後他被星島日報稱為「警魔」、「菲律賓徐步高[1]

目錄

家庭

門多薩與妻子奧羅拉育有2子1女,其中次子俾斯麥·門多薩Bismark Mendoza)以及胞弟格雷戈里奧·門多薩Gregorio Mendoza)皆為警察。胞弟亦曾經在綁架事件現場協助談判專家與其談判,然而其胞弟卻突然要求門多薩不要做出任何妥協,事後遭到拘捕

生平

早年

門多薩出生於菲律賓甲米地省奈克Naic,1981年畢業於菲律賓大學犯罪學學士學位,同年4月加入菲律賓國家警察部隊分部(馬尼拉警察分局)。1991年加入剛剛成立的菲律賓國家警察,且並獲得3級高等警官職銜;2002年,門多薩被提拔為警察分局局長;2005年升為高級督察。

門多薩在1986年被國際青年商會選為菲律賓十大傑出警察[2],獲得「國家警察局效率獎」、「國家警察局功勳獎章」及「國家警察局服務獎章」等共17項榮譽[3]

被革職及人生受挫

2008年4月9日,馬尼拉文華大酒店的廚師長克里斯蒂安·卡勞因為涉嫌非法停車以及無牌駕駛,又拒絕交予3,000比索罰款,被門多薩和他的下屬帶回警局。卡勞後來稱,門多薩及其下屬強迫其繳納20,000比索罰款,以及強迫他吞食非法藥物[4]。同月25日,接到投訴的菲律賓申訴專員公署Philippine Ombudsman以門多薩與另外4人企圖向馬尼拉文華東方酒店的廚師勒索20,000披索為理由,解除門多薩的機動部隊高級督察一職。同年8月,馬尼拉檢察院第八處的初級審查期間,卡勞拒絕出席調查。同年10月17日,菲律賓國家警察內務部在原告未能夠出席解僱程序的情況下建議撤銷案件。門多薩未有出現於菲律賓國家警察內務部舉行的聽證會上。

2009年6月,由於卡勞對於門多薩等人的指控遲遲未能夠得到證實,被停止職務的門多薩終於有了一次重新返回公共職務的機會,然而他被貶到外省,在菲律賓南部伊斯蘭武裝部隊叛亂組織盤踞的棉蘭老島自治區擔任警官,然而未能夠通過為期90天的試用期。

2010年1月,門多薩最終被革除職務,並且取消其所有的退休福利[3][5][6]

參與綁架

門多薩的弟弟格雷戈里奧也是警察,他說,門多薩覺得「自己遭不公正對待……(遭到解除職務)沒走正當程序,沒有聽證會,沒有申訴」。「他感到失望,覺得自己在警察崗位上做得不錯,卻是因為自己沒做過的事情而遭到解除職務。」

最終他向外界表示:「我將用一個巨大的錯誤,來更正一個巨大的錯誤決定。」2010年8月23日是次劫持及開槍事件,門多薩令八位香港人死亡,同樣也導致門多薩中槍死亡而演變成為了菲律賓冤案。

爭議

  •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強烈譴責槍手門多薩出殯時棺木蓋菲律賓國旗。大使館認為:「只有英雄及正直、正派的人,靈柩才應該蓋上國旗。像門多薩般冷血、殘暴,傷害無辜性命的人,只會沾污國旗。」不過,菲律賓政府表示,門多薩靈柩蓋上之國旗,只是其家人的主意[7]
  • 門多薩家人認為,門多薩生前是個好人,所乾的都是好事。
  • 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認為,槍手原本是「菲律賓十大傑出警察」,但是為了一己之私,摧毀8條寶貴的人命,粉碎別人美好的家庭,斥責兇徒行為「自私」、「醜陋」[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