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2],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規範性文件。
(二)擬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旅遊業、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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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綏化概況 ,綏化市人民政府
- ↑ 近年來國家關於促進旅遊行業發展的 政策匯總-上期 ,搜狐,201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