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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昌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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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昌期(1562年-1626年),當時,又字又元西溪文貞直隸江陰人(今江陰市,一說張家港市),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中進士[1],任翰林院檢討東林黨早期人物,東林七賢之一[2]

其與徐霞客關係密切,其孫女嫁與徐霞客長子。因為東林黨首領楊漣代草彈劾魏忠賢的上疏,遭魏忠賢忌恨,後因汪文言案而被捕入獄慘死在獄中[3][4]。著有《從野堂存稿》8卷、《周易九鼎》16卷、《四書九鼎》14卷、《繆氏家訓》等。

==人物軼事== 

明代天啟年間,閹官魏忠賢把持朝政,廣結黨羽,組成了一個閹黨集團,自封為九千歲。許多地方為他建立了生祠,他自己在玉泉山大興土木,營造生壙。當時,擔任諭德的繆昌期在朝中頗有文名,魏忠賢派爪牙找他,要他為魏忠賢起草墓志銘。繆昌期是一位正直的東林黨官員,對魏忠賢的倒行逆施早就恨之入骨。對來人說:「我一生最不願為人作諛美之詞的墓志銘,何況替這種應該受刑的人來有辱我的筆墨呢!」魏忠賢聽了爪牙的回報,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馬上將繆昌期碎屍萬段。

繆昌期少年時就讀了大量經史文賦,才思敏捷,文筆流暢,在江南士林中小有名氣。他7歲入家塾,11歲開筆習舉業,14歲赴童子試,縣令劉守泰見而賞之,置一等。15歲試學台,不錄。年二十,歲考第12名,補廩生。此後科舉屢試不第,萬曆四十一年中進士,任職檢討。與朝中東林黨人意氣相投,結為知己。不久,皇宮中發生了一件震動朝野案件,一個名叫張差的男子,手執大棒,闖入太子朱常洛的慈慶宮,擊傷了守門人,幸被聞訊趕來的衛士擒獲。巡城御史劉廷光和刑部官員在審訊張差時,張差言語錯亂,劉廷光和刑部認為張差系「瘋顛」,準備結案。東林黨官員左光斗楊漣繆昌期等人堅決反對,要求複審。複審時,張差供出系受鄭貴妃派來的太監龐保指使(目的是欲將鄭貴妃子、福王朱常洵取代朱常洛為太子)。由於神宗朱翊鈞的庇護,鄭貴妃未受追究,只處決了龐保和張差。在要求複審張差時,繆昌期曾憤慨地指責劉廷光:「一個御史,竟然用『瘋顛』二字,為亂臣賊子開脫」。劉廷光懷恨在心。事後,唆使另一官員以莫須有罪名奏劾繆昌期,繆昌期氣憤地託病回鄉。 

天啟元年(1621),繆昌期被熹宗起用為左贊善,不久升為諭德。他拒絕了魏忠賢請他寫墓志銘的要求,並參與了東林黨人與魏忠賢的鬥爭。鑑於魏忠賢越來越肆無忌憚地亂國害民。繆昌期代楊漣(左都副御史)起草了參劾魏忠賢的奏章。奏章列舉了魏忠賢24條翠狀。其中有殘害忠良、草菅人命、包庇奸邪、網羅黨羽,欺瞞皇帝,胡作非為等等,條條罪狀都有具體而確鑿的事實。這是一篇揭露閹黨首惡罪行的檄文,道出了一切賢良正直人們的心聲。言鋒語鏑,義正辭嚴。奏章一上,朝中沸騰。東林黨人和忠良人士大為振奮,紛紛上書奏劾閹黨。魏忠賢在大臣們雪片似地奏章面前,開始惶惶不可終日。但由於熹宗朱由校沉湎玩樂,基本不理朝政,對大臣們參劾魏忠賢的奏章態度曖昧。魏忠賢漸漸有恃無恐,與閹黨骨幹密謀對諫臣們進行反撲。 

很快,魏忠賢矯旨對東林黨官員萬火景 (工部屯田司郎中)處以一百刑杖。在其爪牙毒打下,萬火景竟被活活打死。接着又對參劾他的官員給以罷官、削職處分。繆昌期和他的同鄉,東林黨人李應異(西台御史)也被罷官回到了江陰。 

魏忠賢並沒有就此罷休,於天啟五年(1625)興起大獄。首先殺害了楊漣、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顧大章(時稱六君子),接着大規模迫害東林黨人。第二年三月,繆昌期、李應異被魏忠賢派出的緹騎逮捕押至京城獄中。 

繆昌期自知難脫魏忠賢毒手,在人檻時寫了這樣一首詩:  嘗讀膺謗傳,潸然涕不禁。而今車檻里,始悟鳳根深。一死無餘事,三朝未報心。南枝應北指,視我實園陰。 

繆昌期在魏忠賢爪牙的殘酷行刑下,怒斥閹奸,堅貞不屈。最後慘死獄中。死時全身腫脹,雙手十指全被魏忠良指使爪牙折斷。 

崇禎元年,東林冤案被平反,繆昌期被追封為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諡文貞,在江陰為他建立了「繆文貞公祠」。遺着有《從野堂存稿》、《周易九鼎》、《四書九鼎》等。[5]

繆昌期就逮詩

《檻 車》

當讀膺滂傳,潸然涕不禁;

而今車檻里,始悟夙根深。

一死無餘事,三朝未報心!

南枝應北指,視我實圍陰。

《痛 親》

生來氣體若,父母信情憐;

妖夢頻紛若,慈顏意慘然。

無心逃雷網,在恨負重泉!

赤岸松杉邈,諸孫好護門。

《痛弟妹》

愛妹同胞篤,先零二十秋;

剛余異母弟,禍到已彌留。

原上淒風緊,車前白日愁!

衰門應祚薄,已矣復何無。

《慰 妻》

閨房偏盛德,死矣愧吾妻;

百順承姑舅,千辛啜嬌藜。

榮華悲短促,風雨泣低迷;

忍死提諸子,無徒嘆噬臍。

示 兒

諸兒初了了,長大竟無成;

世事渾如夢,貽經累後生。

覆巢寧有卵?刈草豈留萌?

幸得收吾骨,還須隱姓名。

《慰 女》

吾女儒生婦,生來禮法王;

只今逢末劫,正台懺餘殃。

稍足無盈橐,長貧且厭糠;

緹夢何去訴?軟語慰而娘。

《別 友》

生平肝膽熱,掇出在人前,

為友常分謗,推賢必讓先。

我心無曲折,人性有儇便;

生死應交在,寧為異日憐!

《慰 妾》

其一

朝朝念佛保平安,暗裡添愁淚不干。

腸斷琅當聲一響,堂前咫尺不相看!

其二

來時自矢死靡他,貼意摩挲賴起疴。

昨夜飛魂驚入夢,蓬頭跣足叫天那!

其三

我是剛腸鐵石人,不為女子惜嬌春。

蓮花會上來相接,共禮如來證往因。

參考文獻

  1. 明季北略》(卷2):「繆昌期,字當時,號西谿,江陰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以庶吉士授簡討,主湖廣鄉試,充纂修兩朝實錄,管理誥敕經筵展書,升左春坊左贊善,建德王府冊封,升左諭德,冠帶閒住。」
  2. 明史》(卷245):「繆昌期,字當時,江陰人。為諸生有盛名,舉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年五十有二矣。有同年生忌之,揚言為於玉立所薦,自是有東林之目。」
  3. 明史》(卷245):「五年春,以汪文言獄詞連及,削職提問。忠賢恨不置。明年二月復於他疏責昌期已削籍猶冠蓋延賓,令緹騎逮問。逾月,復入之李實疏中,下詔獄。昌期慷慨對簿,詞氣不撓,竟坐贓三千,五毒備至。四月晦,斃於獄。」
  4. 明季北略》(卷2):「辛壬之際,應山家居,見宮府可異,不勝憒惋。輒推案起曰:吾必請誅此奴,以報先帝。癸亥之出,托少子於其執友,御老母以行。然疏之上也,桐城實贊決之,而示幾微於我。我答非可草草,失擊內者只爭呼吸耳;一不中而禍隨之。況今日內無永、外無文襄,可幾幸乎?桐城默然。又三日,過應山,方注籍,心疑之,疏上,而逆知有今日也。何也?有代草之說,而安得免乎?未幾果,緹騎促公,加酷刑殺之。」
  5. 繆昌期,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 20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