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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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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188)》中国当代作家杨步超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笔(188)

不知为何我对文化人用的笔有一种特殊的感情。(申明,我不是文化人,是文化爱好者)。自幼即喜东涂西抹。喜欢写字。但又写不好。用现在时髦的话说,我有一种特殊的恋笔情结。记得刚上学时用的笔是三分钱一支的铅笔。铅笔写在练习本上的字迹很淡。特别向往那种写在纸上擦不掉的兰色的字。当时有一同学偷拿了他老爸的钢笔来班上写作业,其实有很大程度上是炫耀。看着那笔溜光水滑的,的确令人羡杀。心里有一种痒痒的,酸酸的感觉。后来有同学看不过,向他老爸告密,那笔也就被收了回去。那个同学的炫耀第二天也就此夭折了。

我用的第一支字写在纸上擦不掉的笔,是那种兰色笔杆的两毛四分钱一支的圆珠笔。可以换芯的那种,那种兰色很漂亮。象雨后的天空。那笔虽然可以换芯,但还没等到换芯就丢了。着实伤心了一回。那钱可是我从爷爷给的零花钱一分二分攒起来的啊!

后来父亲为我买了毛笔,让我练毛笔字(估计我这好写字的爱好就是那时造就的)说字无百日功,并逼我天天早晨起来写字。那时用的墨汁也记不清是什么牌子的,只记得那是一个小圆玻璃瓶装的墨汁,墨的香味很好闻。墨汁快用完了,我就往瓶里加点水。几天过后那墨就臭了。那臭味简直臭的奇怪。没办法也只好用毛笔蘸着这臭墨水信手涂鸦。好在父亲整天忙他的事。也管不了我的胡来。我们家的墙里墙外,门里门外到处都是我的手笔。偶尔父亲还为我买了宣传画颜料什么的。这更激起了我涂鸦倾向的膨胀。课本,练习本的空白处都有我的“真迹”有字有画。那是真正注释了什么是信手涂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参加工作后一直和笔打交道,那时没有电脑,一切文字工作全靠体力劳动。所以有一支用着顺手的笔,那是一件很舒心的事。记得当时看上一款英雄牌钢笔,笔头上有金箭头装饰的那种,价格是快是我半个月的工资了。踌躇了半个月。好在当时来了一笔地方刊物的稿费,随即毫不犹豫买下。这笔一直和我形影不离。久之我对这笔很有感情,所谓敝帚自珍。写文章时,特别喜欢看着笔尖上那个金色的箭头标记。卡壳的时候看着这金箭头真的就有点才思泉涌的意思。后来又买了一支永生牌的,也是笔头上有箭头标志的那种。随着时间从指缝中溜走,墨水从兰色变为黑色,这时的笔就不好用了,老是堵笔。虽然用的很少。但这笔我还是一直带在身上。这也许是习惯吧。记不清什么时候这两支笔先后丢了,想起来心中若有所失,如无话不说的老朋友不辞而别,且不知所踪,甚是伤感。

后来又出现了一次性的笔,随用随丢的那种。如当今的世态。

如今我写字画画用的毛笔,放在案头的不下百支。案头的毛笔成堆,但平时在文房四宝店里,看到毛笔总还是自觉不自觉的多看两眼,遇到心仪的不管当下是否用到,也有经不住诱惑时候就会买下。这些笔跟着我时间最长的有的也有二十几年三十了,有的十几年,几年,几个月不等。本人虽然懒散,但对它们却比较不懒散。用后总要洗净,然后放在废宣纸上把毫中水分吸去,也让他们舒舒服服,干干净净的休息。这些,能用的不能用的都有,我不习惯把它们分开。有的只用过一两次,有的却是一直在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不管是好用不好用,都是因为习惯。昨天把实在不能用的笔整理出来踌躇再三,还是把它们丢进垃圾篓。尽管不能用了,心里却总有些不舍。在想,它们的结果就是和那些不堪的的垃圾混在一起,是我亵渎了它们。午夜梦回又念及此,于心不忍。披衣起来,把它们一支支从垃圾篓中检出,用宣纸把它们包好扎起来,放好。早晨起来第一件事,把它们埋在了窗前的那颗垂柳下。感觉还好。这才是它们最好的归宿,心里也释然了。这时候真正理解了古人埋笔时是怎样的一种情感。

现在仍有许多用秃的毛笔,总舍不得丢。写字时还喜欢从这些秃笔中挑拣几支来用。感觉是在与老朋友交流,那种情素是无法言传的。有时废纸旧笔写出的字,那种韵味也是新笔贵纸所无法比拟的。古人有云:“擅书者,不择笔”就如金大侠的“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是一个道理。对我来说笔是可以信手拈来的。如手指头、火柴杆、树枝、牙签、棉球、小石子等等等等。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兵器的。字也从原来的追求端庄漂亮,到现在的信手涂鸦,率意而为。恣肆但不失规矩。

人就是这样奇怪,由当初想得到一支笔而梦寐以求。到若干年后的无可不可。不知道这种心态是如何过度的。这也许就是一个蜕化的过程吧。

总会有些东西会在不经意中失去。有些也会在不经意中得到。人生或许也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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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步超,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江苏省花鸟画研究会会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