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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亲小事》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十四。《容斋四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容斋四笔·序

始予作《容斋随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嚷自越府归,谢绝外事,独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而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重逆其意,则衷所忆而书之。櫰嗜读书,虽就寝犹置一编枕畔,旦则与之俱兴。而天啬其付,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

原文

太宗朝,吕端自谏议大夫、开封判官左迁卫尉少卿。时群官有负宿谴者,率置散秩,会置考课院,每引对,多位涕,以不免饥寒为请。至端,即前奏曰:“臣罪大而幸深,苟得颖州副使,臣之愿也。”上曰:“朕自知卿。”无何,复旧官。逾月,拜参知政事。上留意金谷之务,一日尽召三司吏李溥等对于崇政殿,询以计司利害。溥等愿给笔札,于是二十六人共上七十一事。诏以四十四事付有司奉行,十九事下盐铁使陈恕等,议其可否,遣知杂御史监议,赐傅等白金缗钱,悉补侍禁、殿直,领其职。谓宰相曰:“溥等条奏事,亦颇有所长。朕尝语恕等,若文章稽古,此辈固不可望卿,钱谷利病,彼自幼至长寝处其中,必周知根本。卿但假以颜色,引令剖陈,必有所益。”恕不肯降意询问,旋以职事旷废,上召而责之,始顿首谢。王宾以供奉官充毫州监军,妻极妒悍。时监军不许挚家至任所,妻擅至毫州,宾具以白上。上召见其妻洁责,俾卫士交捽之,杖一百,配为忠靖卒妻,一夕死。陈州民张矩,杀里中王裕家两人,知州田锡未尝虑问,又诣阀诉冤。遣二朝士鞠之,皆云:“非矩所杀。”裕家冤甚,其子福应募为军,因得见,曰:“臣非欲隶军,盖家冤求诉耳!”太宗怒,付御史府治之,置矩于法,二朝士皆坐贬,锡洎通判郭渭,谪为海、郢州团练副使。饶州卒妻诉理夫死,至召知州范正辞庭辩。且夫引见散秩庶僚,而容其各各有请;三司肯吏而引对正殿,命以官爵,听其所陈;一州都监而得自上奏,至召其妻责辱之;一卒应募,而得入见,遂伸家冤,为贬责吏。万几如是,安得不理?今之言典故者,盖未能尽云。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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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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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