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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犯|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 *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犯|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 ||
− |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ref>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723 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ref><ref>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 | + |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ref>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723 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ref><ref>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ref> |
*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ref>[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70309/3303905/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03-09</ref> | *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ref>[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70309/3303905/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03-09</ref> | ||
− |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ref>[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 | + |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ref>[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1</ref> |
*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 *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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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2年8月25日 (四) 12:17 的最新修訂
王又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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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好房網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 | 1927年3月5日
逝世 |
2016年5月27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西柯汶納 | (89歲)
死因 | 車禍 |
籍貫 |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 |
國籍 | 中華民國 |
配偶 |
大房: 二房:陳佩芳 三房: 四房:王金世英 |
兒女 |
王令台(長子) 王令一(次子) 王令甫(三子) 王令麟(四子) 王令僑(五子) 王令興(么子) 王令楣(長女) 王令可(么女)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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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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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1927年3月5日-2016年5月27日),是一名台灣通緝犯(因死亡已取消通緝),籍貫湖南長沙,曾是台灣力霸企業集團的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曾陸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因涉有掏空、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經濟犯罪,被國民黨開除黨籍,並辭掉總統府國策顧問,逃亡美國。是台灣「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之一。
2016年5月29日在美國遭遇連環追撞車禍身亡[1][2],當時王又曾搭乘妻子王金世英開的車,於美國10號州際公路陷入5輛車連環追撞的車禍中,當場死亡。[3]
生平
發跡
王又曾1927年出生於湖南長沙,十幾歲時投靠舅舅的百貨店當學徒。18歲從事日用品、棉紗批發。
1949年,王又曾隨國民黨赴台,據傳當時已有二百兩黃金的資產。到台後,資助一百兩黃金借朋友,用於經營毛巾生意後由於朋友經營不善倒閉,由王又曾接手。
一般認為,王又曾發跡,是因為結識曾擔任過嘉面、力霸公司董事長的翁明昌(即華隆集團董事長翁大銘的父親)。
1977年翁明昌猝然去世,當時翁大銘年僅27歲,因不敵王又曾的勢力,失去了力霸及嘉面兩家公司的經營權。從此王又曾迅速擴充事業版圖,1982年開設力霸百貨,1986年成立力霸飯店。1992年政府開放新銀行執照,王又曾立刻開設中華銀行,接着買下友聯產險等金融周邊事業。
他隨著國共內戰戰敗的中華民國政府逃難來到台灣,逐漸在台灣發跡。他曾經開設軍中樂園,投資毛巾廠。在台北創辦仙樂斯舞廳,並與駐唱歌手王金世英(金晶)結婚。曾擔任舞廳同業公會理事長。
王又曾對外自稱力霸集團創辦人(原創辦人是華隆集團翁大銘之父翁明昌,據傳王又曾靠著舞廳經理長袖善舞的本事進入力霸集團,並趁翁明昌過世之時,巧取力霸集團經營權。之後翁大銘努力發展出華隆集團,一度想奪回失去的集團,並上演王子復仇記),旗下有紡織、流通、媒體、金融、保險、飯店、食品、百貨、水泥、建設、房仲等產業,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亦於1990年-2000年間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2000年政黨輪替,王又曾獲聘為國策顧問。陳水扁總統任內十一次出訪,他隨行七次。
2007年1月,因力霸集團聲請重整引發金融風波,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夫妻黨籍。[4]
事件
- 力霸掏空案:案發前,王又曾突然以旗下企業的名義向中華銀行貸款8億元台幣,然後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懷疑他是有預謀地進行。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掌握的情況,提供8億元貸款的是中華銀行台北仁愛分行,仁愛分行撥付8億元後,資金隨即被轉出。據力霸員工透露,王又曾與第四個妻子的行程安排甚至沒有通過公司秘書,顯得相當不尋常。而王的兒子王令僑先是表示父母回湖南老家修祖墳養病,後又改口說在上海醫院。不過,有上海台商爆料指出,王又曾其實是跑到上海百樂門舞廳逍遙。台商說,他親眼看見王又曾穿着黑色西裝,帶着王金世英一起去百樂門,同一些朋友吃吃喝喝很愉快的樣子,完全看不出王又曾生病。最新的消息是,王又曾離開上海前往美國,而中華民國政府面發出了追緝。
- 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5][6]
- 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7]
-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8]
- 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家族
王又曾有四名妻妾,共育有6子、2女,幾乎全數在家族企業內任職並且陸續接棒,除三子外皆被求以重刑,分別為:
配偶 | 子女 | 結果 |
大房: | 王令台(長子) | 判決:判刑20年,併科罰金7億 |
王令甫(三子自立門戶) | 判決:無 | |
二房:陳佩芳 | 王令一(次子,嘉新食品化纖公司) | 判決: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 |
王令麟(四子,力霸友聯全線,後更名東森媒體集團) |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億 | |
三房: | 王令楣(長女,衣蝶百貨、台北皇冠飯店,均已經售出) |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億 |
王令可(么女,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 | 判決: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 | |
四房:王金世英(即金晶) | 王令僑(五子,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 | 判決:1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億 |
王令興(么子,猿人在線股份有限公司、翊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 |
參考資料
- ↑ 江明晏.王又曾在美車禍逝世友人:王令麟已知道.中央通訊社.2016-05-30
- ↑ 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 驚傳在美車禍身亡.三立新聞網.2016-05-30
- ↑ 王又曾遺體還沒人領美法醫:等待家屬處理.2016-06-01
- ↑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停止王事展黨權.大紀元台灣.2007-01-11
- ↑ 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
- ↑ 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
- ↑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2007-03-09
- ↑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