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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王又曾'''({{bd|1927年|3月5日|2016年|5月27日|catIdx=W王}}),是一名台灣通緝犯(因死亡已取消通緝),籍貫湖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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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bd|1927年|3月5日|2016年|5月27日|catIdx=W王}}),是一名[[台灣]][[通緝犯]](因死亡已取消通緝),籍貫[[湖南]][[長沙]],曾是台灣[[力霸|力霸企業集團]]的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曾陸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因涉有[[掏空]]、[[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經濟犯罪]],被國民黨開除黨籍,並辭掉總統府國策顧問,逃亡美國。是台灣「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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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9日在美國遭遇連環追撞車禍身亡<ref>江明晏.[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5305021-1.aspx 王又曾在美車禍逝世友人:王令麟已知道].中央通訊社.2016-05-30</ref><ref>[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271 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 驚傳在美車禍身亡].三立新聞網.2016-05-30</ref>,當時王又曾搭乘妻子王金世英開的車,於美國[[10號州際公路]]陷入5輛車連環追撞的車禍中,當場死亡。<ref>[https://tw.news.yahoo.com/%E7%8E%8B%E5%8F%88%E6%9B%BE%E9%81%BA%E9%AB%94%E9%82%84%E6%B2%92%E4%BA%BA%E9%A0%98-%E7%BE%8E%E6%B3%95%E9%86%AB%EF%BC%9A%E7%AD%89%E5%BE%85%E5%AE%B6%E5%B1%AC%E8%99%95%E7%90%86-073638102.html 王又曾遺體還沒人領美法醫:等待家屬處理].2016-06-01</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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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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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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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1927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十几岁时投靠舅舅的百货店当学徒。18岁从事[[日用品]]、[[棉纱]]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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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王又曾随[[國民黨]]赴台,据传当时已有二百两[[黄金]]的资产。到台后,资助一百两黄金借朋友,用于经营[[毛巾]]生意后由于朋友经营不善倒闭,由王又曾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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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王又曾发迹,是因为结识曾担任过嘉面、力霸公司董事长的[[翁明昌]](即华隆集团董事长[[翁大铭]]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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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翁明昌猝然去世,当时[[翁大铭]]年仅27岁,因不敌王又曾的势力,失去了力霸及嘉面两家公司的经营权。从此王又曾迅速扩充事业版图,1982年开设力霸百货,1986年成立力霸饭店。1992年政府开放新银行执照,王又曾立刻开设中华银行,接着买下友联产险等金融周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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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隨著國共內戰戰敗的[[中華民國政府]]逃難來到台灣,逐漸在台灣發跡。他曾經開設[[軍中樂園]],投資毛巾廠。在台北創辦[[仙樂斯舞廳]],並與駐唱歌手[[王金世英]](金晶)結婚。曾擔任舞廳同業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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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對外自稱力霸集團創辦人(原創辦人是華隆集團[[翁大銘]]之父[[翁明昌]],據傳王又曾靠著舞廳經理長袖善舞的本事進入力霸集團,並趁[[翁明昌]]過世之時,巧取力霸集團經營權。之後[[翁大銘]]努力發展出華隆集團,一度想奪回失去的集團,並上演王子復仇記),旗下有[[紡織]]、流通、[[媒體]]、[[金融]]、[[保險]]、[[飯店]]、[[食品]]、[[百貨]]、[[水泥]]、建設、房仲等產業,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亦於1990年-2000年間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2000年政黨輪替,王又曾獲聘為[[國策顧問]]。[[陳水扁]]總統任內十一次出訪,他隨行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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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因力霸集團聲請重整引發金融風波,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夫妻黨籍。<ref>[http://www.epochtimes.com/b5/7/1/11/n1586636.htm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停止王事展黨權].大紀元台灣.2007-01-11</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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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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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掏空案''':案发前,王又曾突然以旗下企业的名义向[[中华银行]]贷款8亿元台币,然后又迅速将资金汇出台湾,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怀疑他是有预谋地进行。根据中华民国政府掌握的情况,提供8亿元贷款的是中华银行台北仁爱分行,仁爱分行拨付8亿元后,资金随即被转出。据力霸员工透露,王又曾与第四个妻子的行程安排甚至没有通过公司秘书,显得相当不寻常。而王的儿子王令侨先是表示父母回湖南老家修祖坟养病,后又改口说在上海医院。不过,有上海台商爆料指出,王又曾其实是跑到上海百乐门舞厅逍遥。台商说,他亲眼看见王又曾穿着黑色西装,带着王金世英一起去百乐门,同一些朋友吃吃喝喝很愉快的样子,完全看不出王又曾生病。最新的消息是,王又曾离开上海前往美国,而中华民国政府面发出了追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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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犯|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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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ref>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723 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ref><ref>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03010640/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date=2008-04-03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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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ref>[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70309/3303905/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03-09</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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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ref>[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15{{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817044603/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date=2013-08-17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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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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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有四名妻妾,共育有6子、2女,幾乎全數在家族企業內任職並且陸續接棒,除三子外皆被求以重刑,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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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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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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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長沙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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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王姓|Y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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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潛逃出境的台灣通緝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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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前中國國民黨黨員|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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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台灣戰後湖南移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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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臺灣車禍身亡者|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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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涉有詐騙罪名的通緝犯]]

於 2018年12月30日 (日) 17:58 的修訂

王又曾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27-03-05)1927年3月5日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
逝世 2016年5月27日(2016-05-27)(89歲)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西柯汶納
死因 車禍
籍貫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
國籍 中華民國
配偶 大房:
二房:陳佩芳
三房:
四房:王金世英
兒女 王令台(長子)
王令一(次子)
王令甫(三子)
王令麟(四子)
王令僑(五子)
王令興(么子)
王令楣(長女)
王令可(么女)

王又曾(1927年3月5日-2016年5月27日),是一名台灣通緝犯(因死亡已取消通緝),籍貫湖南長沙,曾是台灣力霸企業集團的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曾陸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因涉有掏空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經濟犯罪,被國民黨開除黨籍,並辭掉總統府國策顧問,逃亡美國。是台灣「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之一。

2016年5月29日在美國遭遇連環追撞車禍身亡[1][2],當時王又曾搭乘妻子王金世英開的車,於美國10號州際公路陷入5輛車連環追撞的車禍中,當場死亡。[3]

生平

發跡

王又曾1927年出生於湖南長沙,十幾歲時投靠舅舅的百貨店當學徒。18歲從事日用品棉紗批發。

1949年,王又曾隨國民黨赴台,據傳當時已有二百兩黃金的資產。到台後,資助一百兩黃金借朋友,用於經營毛巾生意後由於朋友經營不善倒閉,由王又曾接手。

一般認為,王又曾發跡,是因為結識曾擔任過嘉面、力霸公司董事長的翁明昌(即華隆集團董事長翁大銘的父親)。

1977年翁明昌猝然去世,當時翁大銘年僅27歲,因不敵王又曾的勢力,失去了力霸及嘉面兩家公司的經營權。從此王又曾迅速擴充事業版圖,1982年開設力霸百貨,1986年成立力霸飯店。1992年政府開放新銀行執照,王又曾立刻開設中華銀行,接着買下友聯產險等金融周邊事業。

他隨著國共內戰戰敗的中華民國政府逃難來到台灣,逐漸在台灣發跡。他曾經開設軍中樂園,投資毛巾廠。在台北創辦仙樂斯舞廳,並與駐唱歌手王金世英(金晶)結婚。曾擔任舞廳同業公會理事長。

王又曾對外自稱力霸集團創辦人(原創辦人是華隆集團翁大銘之父翁明昌,據傳王又曾靠著舞廳經理長袖善舞的本事進入力霸集團,並趁翁明昌過世之時,巧取力霸集團經營權。之後翁大銘努力發展出華隆集團,一度想奪回失去的集團,並上演王子復仇記),旗下有紡織、流通、媒體金融保險飯店食品百貨水泥、建設、房仲等產業,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亦於1990年-2000年間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2000年政黨輪替,王又曾獲聘為國策顧問陳水扁總統任內十一次出訪,他隨行七次。

2007年1月,因力霸集團聲請重整引發金融風波,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夫妻黨籍。[4]

事件

  • 力霸掏空案:案發前,王又曾突然以旗下企業的名義向中華銀行貸款8億元台幣,然後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懷疑他是有預謀地進行。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掌握的情況,提供8億元貸款的是中華銀行台北仁愛分行,仁愛分行撥付8億元後,資金隨即被轉出。據力霸員工透露,王又曾與第四個妻子的行程安排甚至沒有通過公司秘書,顯得相當不尋常。而王的兒子王令僑先是表示父母回湖南老家修祖墳養病,後又改口說在上海醫院。不過,有上海台商爆料指出,王又曾其實是跑到上海百樂門舞廳逍遙。台商說,他親眼看見王又曾穿着黑色西裝,帶着王金世英一起去百樂門,同一些朋友吃吃喝喝很愉快的樣子,完全看不出王又曾生病。最新的消息是,王又曾離開上海前往美國,而中華民國政府面發出了追緝。
  • 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5][6]
  •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8]
  • 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家族

王又曾有四名妻妾,共育有6子、2女,幾乎全數在家族企業內任職並且陸續接棒,除三子外皆被求以重刑,分別為:

配偶 子女 結果
大房: 王令台(長子) 判決:判刑20年,併科罰金7億
王令甫(三子自立門戶) 判決:無
二房:陳佩芳 王令一(次子,嘉新食品化纖公司) 判決: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
王令麟(四子,力霸友聯全線,後更名東森媒體集團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億
三房: 王令楣(長女,衣蝶百貨台北皇冠飯店,均已經售出)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億
王令可(么女,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 判決: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
四房:王金世英(即金晶) 王令僑(五子,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 判決:1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億
王令興(么子,猿人在線股份有限公司、翊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

  1. 江明晏.王又曾在美車禍逝世友人:王令麟已知道.中央通訊社.2016-05-30
  2. 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 驚傳在美車禍身亡.三立新聞網.2016-05-30
  3. 王又曾遺體還沒人領美法醫:等待家屬處理.2016-06-01
  4.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停止王事展黨權.大紀元台灣.2007-01-11
  5. 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
  6. 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04-03.
  7.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2007-03-09
  8.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15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08-1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