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滁州市公安局是滁州市政府工作部門[1]。直屬機構35個,其中綜合管理機構13個、執法勤務機構15個、黨群組織5個、事業單位4個;派出機構3個公安分局(琅琊、南譙、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21個派出所;管轄來安、全椒、天長、定遠、鳳陽、明光等6個縣(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95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督促、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指揮、協調或直接承擔全市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職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治安保衛工作。
(五)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就業、旅行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負責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處理交通事故。
(八)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絡安全保護工作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揭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國內外敵對勢力滲透活動的控制和調查。
(十)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承擔市反恐怖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以及對全市公安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統一領導全市執法規範化建設,承擔市勞動教養[2]委員會審批辦公室日常業務工作。
(十四)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省以上領導人和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公安指揮系統、信息通信、刑事技術、偵查技術、網偵技術建設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督促落實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按規定的權限,對武警滁州市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九)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人事工作、教育訓練、宣傳等工作。
(二十)組織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執法活動,制定並落實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二十一)指導本地區森林公安機關業務工作。
(二十二)承辦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滁州市公安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滁州市人民政府部門服務,滁州市人民政府
- ↑ 數字之道第119期:勞動教養的前世今生,搜狐,201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