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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上旬刊》創刊於1950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由湖南省教育廳主管,湖南教育報刊社主辦的教育刊物。本刊內容強調教育報道與教學研究相結合,理論性與實踐性相結合,指導性與服務性相結合。曾用名:《湖南教育·語文教師》。

湖南教育·上旬刊雜誌欄目設置

十日談、新聞、杏壇人物、觀點、思想、啟迪、讀書、廣告等。

湖南教育·上旬刊雜誌辦刊宗旨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雙百方針」,理論聯繫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進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發展,為教育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湖南教育·上旬刊雜誌收錄情況

1、期刊收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維普網、萬方數據庫、龍源期刊網[1]收錄

2、數據:MARC數據、DC數據

3、圖書館藏: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

4、影響因子:

截止2014年萬方:影響因子:0.076;總被引頻次: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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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導航·上旬刊雜誌

湖南教育·上旬刊雜誌社簡介

1.文字簡練文稿包括圖、表、摘要及參考文獻在內,以不超過7000字為宜。論文應主題突出,論點明確,層次清楚,論據充分,語句通順,數據準確可靠。附摘要(150一300字為宜),主題詞4一8個和參考文獻。

2.文稿抄寫清楚請用鋼筆書寫,可用複印件或打印件。字跡要清晰、端正,標點符號占1格,外文字母用印刷體書寫(註明語種、大小寫和正抖體),數學符號、角碼、公式等應用正規、清楚,簡體字應以國務院1986年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打印稿請連同軟盤一起交送(或郵寄)編輯部,並註明聯繫人的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可通過E一mail投稿。

3.圖表清晰圖件和表格應精選。線圖要求線條均勻,墨色黑;照片要求層次、反差分明。表格一律採用三線表,表項應俱全(包括表序,表題,欄頭,欄目和計量單位)。

4.文責自負作者署名的人數及順序由作者自定。文稿中所用資料、數據、公式等請作者核實。政治、技術保密審查由作者負責辦理。

5.計量單位規範度量衡單位請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必要時註明換算單位。

6.著錄格式規範參考文獻只列近十年公開發表的文獻,並按文中出現先後為序編排。

著錄格式:期刊:作者.文題.刊名(外文刊名可縮寫),年份.卷號(期號):頁碼.圖書:作者.書名.版次(初版不寫).出版地:出版單位,出版年份。

7.作者簡介作者姓名,性別,畢業(進修)時間及學校,當前職稱[2],現在所從事的工作與研究方向。本刊僅介紹每篇文章的第一作者。

8.注釋凡屬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省部級或局級以上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的論文請在稿中註明課題名稱和編號。

9.請勿一稿多投來稿一經採用,即按有關規定付酬,並贈當期期刊2冊,凡不選用稿件一般不退稿。如2個月內收不到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如果作者不同意編輯部刪改文稿,請書面聲明。

10.為了適應我國信息化建設的需要,擴大所發論文的影響,編輯部將向有關文摘刊物、檢索系統、數據庫及網上信息服務系統提供已刊發論文的中文摘要或全文作為二次文獻,凡不同意者,請事先聲明,未聲明者,均按自動接受上述約定處理。本刊所付稿費包含上述二次文獻稿費,不再另付。稿件有關事宜,編輯部均與第一作者聯繫。稿酬、贈閱的期刊亦寄送第一作者,由其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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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