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海洋湖沼学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湖北省海洋湖沼学会(Hubei Society of Oceanology & Limnology )由全省从事海洋湖沼研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下设的专业委员会有水生生物委员会、地质地貌委员会、水文、水利委员会,学会现有会员309人,其中院士4人,高级职称200人,中级职称[1]109人。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海洋湖沼工作者,繁荣和发展湖北省海洋湖沼科学技术事业,加速科技向生产力的转换。加强湖北省的湖沼学研究方面学术交流,掌握学科最新发展动态,促进学科发展。主要活动形式包括学术报告会、科普宣传、科技服务等。
学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湖北省海洋湖沼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湖北省从事海洋湖沼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湖北省海洋湖沼科学技术事业,加速科技向生产力的转换。加强湖北省的湖沼学研究方面学术交流,掌握学科最新发展动态,促进学科发展。本会活动遵守宪法[2]、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等活动,应在事前7个工作日报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申报当年举办活动计划,列入计划后,应在活动前10天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本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及相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和群团工作。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举办海洋湖沼学术讨论会
(二) 参与重大项目的评估与论证
(三) 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咨询
(四) 开展海洋湖沼科普宣传活动
(五) 开展海洋湖沼科技咨询与服务
会员
第九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以个人会员为主。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个人会员
(一) 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
(三) 在本省湖沼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学历在大专以上,具有相当于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技师等以上水平的海洋湖沼科技工作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在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海洋湖沼科技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海洋湖沼科技工作者。
单位会员
与本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并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十一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一名会员或单位推荐
(三) 经理事会对申请入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讨论通过
(四)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学会活动
(三)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和优先取得有关学术资料
(四) 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学会交办的任务
(四) 遵守本会章程
(五) 按期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及日常管理由学会秘书负责,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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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获得中级职称证书后的作用,了解一下!,搜狐,2020-10-28
- ↑ 宪法基本知识解读 ,搜狐,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