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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为百姓谋利图原图链接来自 网易 的图片

渠阳蛮俗》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十六。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原文

靖州之地,自熙宁九年收复唐溪洞诚州,元丰四年,仍建为诚州,元祐二年,废为渠阳军,又废为寨,五年复之,崇宁二年,改为靖州。始时渠阳县为治所,后改属沉州而治水平,其风俗复与中州异。蛮酋自称曰官,谓其所部之长曰都幕,邦人称之曰土官。酋官入郭,则加冠中,余皆椎髻,能者则以白练布缠之,曾杀人者谓之能。妇人徒跣,不识鞋履,以或竹为钗,其长尺有咫。通以班䌷布为之裳。纪岁不以建寅为首,随所处无常月。要约以木铁为契。病不谒医,但杀牛祭鬼,率以刀断其咽,视死所向以卜,多至十百头。凡昏姻,兄死弟继,姑舅之昏,他人取之,必贿男家,否则争,甚则仇杀。男丁受田于酋长,不输租而服其役,有罪则听其所裁,谓之草断。凡贷易之通,甲不能偿,则掠乙以取直,谓之准。长少相犯,则少者出物,谓之出面。言语相诬,则虚者出物,谓之裹口。田丁之居,峭岩重阜,大率无十家之聚。遇仇杀则立栅布棘以受之。各有门款,门款者,犹言伍籍也,借牛采于邻洞者,谓之拽门款。方争时,以酋博首,获级一二则溃去,明日复来,必相当乃止。欲解仇,则备财物以和,谓之陪头暖心。战之日,观者立其傍和劝之,官虽居其中,不敢犯也。败则走,谓之上坡。志在于掠,而不在于杀,则震以金鼓,而挺其一隅,纵之逸,谓之◆。败者屈而归之,掠其财而还其地,谓之入地。兵器甲胃、标牌、弓弩,而刀之铁尤良。弯则傅矢于弦而偏架之,谓之偏架弩,以利侔中土神臂弓,虽暑湿亦可用。凡仇杀,虽微隙必发,虽昔衅必报,父子兄弟之亲不避也。子弟为士人者,隶于学,仇杀则归,罢则复来。荆湖南、北路,如武冈、桂阳之属瑶民,大略如此。

作品简介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1]、王应麟的《困学纪闻》[2],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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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