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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道,中華民國初期的行政區劃名。道尹仍駐歷城縣,為繁要缺,一等。民國十七年(1928年)5月廢。
歷史
1914年6月由岱北道改名,治歷城縣(今山東濟南市)。屬山東省。轄歷城、章丘、鄒平、淄川、長山、桓台、齊河、齊東、濟陽、長清、泰安、新泰、萊蕪、肥城、惠民、陽信、無棣、濱縣、利津、樂陵、霑化、蒲台、商河、青城、博興、高苑、博山等縣。轄區約當今山東省樂陵、商河、濟陽、齊河、濟南等市縣以東(慶雲縣除外),東營、墾利、博興、淄博(臨淄區除外)、萊蕪、沂源等市縣以西,肥城、泰安、新泰三市以北地區。1928年廢。[1]
濟南建置沿革
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存濟南的歷史源遠流長。在濟南市區以東章丘北部西河、小荊山等地古遺址的發掘表明,在85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早期,已有先民在這裡生息、勞動,建立了聚居地。在濟南市西郊田家莊,章丘縣王官村、城子崖、寧家埠,長清縣張官莊和平陰縣境內,發現有距今3500~7300年前的北辛、大汶口、龍山和岳石文化遺存。
商代今濟南東境城子崖一帶建有譚國,譚是商王朝的一個方國。東郊大辛莊商代文化遺址,據勘查,面積達30萬平方米,是商代早期的一個重要的居民點。市區劉家莊、長清縣小屯、平陰縣朱家橋和濟南市境內其他地方,都有商代文化遺址。
西周、春秋戰國時期西周建立後,在今山東地區置齊國和魯國,譚國繼續保留下來,處於齊國西境與魯國北境之間。
春秋時期,今濟南地域屬齊。公元前694年「公會齊侯於濼」(《春秋·桓公十八年》)。「濼」,指濼水,發源於趵突泉,是濟南見於記載的最早的地名。春秋初置平陵。前684年,齊侵魯,滅譚國。前589年,晉、魯、衛攻齊,戰於 ,是為春秋時期著名的大戰,即今市區北馬鞍山一帶,春秋時為邑。前555年,晉伐齊,與齊靈公戰靡下(歷下)。歷下邑,以在歷山之下得名,即後來之歷城。
戰國時期,今濟南城區一帶稱歷下,其附近的居民點和古邑還有台、鮑、盧、防門、祝阿、石、寧、崔、賴、石門、野井、、清等。
秦漢時期前221年,秦滅齊,統一中國,全國分為三十六郡。時歷城、平陵、谷城、盧等,隸屬濟北郡,郡治為博陽(今泰安)。
漢高祖六年(前201年),劉邦封子劉肥為齊王(齊悼惠王)。今濟南市區時為齊王劉肥封地。「濟南」之名稱,始於漢初。《史記·齊悼惠王世家》載:漢高后元年(前187年),「高后立其兄子酈侯呂台為呂王,割齊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治所設東平陵。呂氏覆滅後,漢文帝元年(前179年),濟南郡復屬於齊。漢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齊為六國(齊、濟北、 川、膠東、膠西、濟南),封齊悼惠王子劉辟光為濟南王。景帝三年(前154年),劉辟光參加以「清君側」為名的「七國之亂」,平定後,濟南復改國為郡。至平帝元始年間,濟南郡轄東平陵、歷城、鄒平、台、陽丘、土鼓、於陵、般陽、、梁鄒、朝陽、著、菅、宜城14縣。
東漢初復置濟南國。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劉秀封其子劉康為濟南公。濟南國轄東平陵、歷城、著、於陵、台、菅、土鼓、梁鄒、東朝陽、鄒平10縣。
魏晉南北朝時期三國時,濟南地屬曹魏青州。魏正始七年(246年)「曹楷徙封濟南」,復置濟南國,轄東平陵、歷城、祝阿、漯陰、著、台、菅、土鼓、於陵、梁鄒、鄒平、東朝陽12縣。魏平蜀(263年)後,「徙蜀豪將家於濟、河」,設濟岷郡於濟南北境;晉時併入濟南郡。斯時濟南郡除東朝陽劃入樂安國,土鼓撤銷外,郡境與曹魏時同。
晉永嘉年間(307~312年),濟南郡治由東平陵移至歷城。十六國時期,濟南郡相繼為後趙、前燕、前秦、後燕、南燕所屬,歷經兵燹戰亂。其屬轄範圍不可考。
東晉義熙六年(410年),劉裕滅南燕,濟南郡歸屬東晉。元熙二年(420年)劉裕代晉,建國號宋,濟南郡仍隸屬於青州,轄歷城、朝陽、著、土鼓、逢陵、平陵6縣。劉宋元嘉九年(432年)在歷城僑置冀州,以安置從河北不斷遷來的居民。此時北魏不斷擴張,劉宋泰始四年(北魏皇興二年,468年)魏破歷城,冀州刺史崔道固降;皇興三年,魏破東陽(今臨朐縣),青州不復為劉宋所有。北魏統一北方後,改宋僑冀州為齊州,轄東魏郡(原治歷城,後徙治台城)、濟南郡(治所亦設歷城)、東平原郡、東清河郡、廣川郡、太原郡。
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年),濟南公拓跋羅拔進爵為王。至北魏太和七年(483年),濟南復為郡,治所仍為歷城。時濟南郡轄歷城、平陵、土鼓、朝陽、逢陵、著6縣。
隋唐時期隋統一後,於開皇三年(583年)取消郡一級建制,改為州縣兩級行政區劃制度。改濟南郡為齊州,大業三年(607年)復改州為郡,齊郡轄歷城、章丘、祝阿、臨邑、臨濟、亭山、淄川、長山、鄒平、高苑10縣。
唐初沿隋制。貞觀元年(627年),分天下為10道,濟南屬河南道。道為監察區,州和縣為兩級行政區。貞觀十年(636年),唐太宗封第五子李佑為齊王,兼任齊州都督,領青、齊、淄、萊、密5州。貞觀十七年齊王謀反,平陵縣民不從,平叛後太宗詔令改平陵縣為全節縣。景雲二年(711年)睿宗詔令齊兗等24州各置都督府。天寶元年(742年)齊州改為臨淄郡,天寶五年復為濟南郡。乾元元年(758年)又稱齊州,轄歷城、章丘、臨邑、臨濟、長清、禹城6縣。
唐末,地方割據。五代十國時期,則是地方割據勢力的延續。乾寧二年(895年)朱溫據齊州。天四年(907年),朱溫稱帝,國號梁。梁時曾一度改歷城縣為歷山縣。五代十國時,齊州建置大體沿唐制。
宋金元時期宋初改道為路。至道三年(997年)境轄十五路,齊州屬京東路(治所在兗州)。熙寧七年(1074年),將京東路分為京東東路和京東西路,齊州劃屬京東西路,轄歷城(治所)、長清、章丘、禹城、臨邑5縣。元豐元年(1078年),齊州劃入京東東路(治所青州)。政和六年(1116年),齊州升為府,稱濟南府,仍屬京東東路,轄縣及治所同前。
建炎二年(1128年)十二月,金兵得東平,攻濟南,知府劉豫殺守將關勝,以城降金。次年,金人以劉豫知東平府,豫子麟知濟南府。
金代首次以「山東」正式作為行政區劃名稱。金將其轄境劃為二十路。山東分為山東東路、山東西路和河北東路、大名府路、南京路的一部分。從金天會六年(1128年)至崇慶二年(1213年),金統治濟南達86年之久。時濟南府屬山東東路,領歷城、長清、齊河、章丘、濟陽、禹城、臨邑7縣。金代曾在濟南置山東東西路提刑司。
元王朝在統一南方以前,於太宗二年(1230年)始置十路徵收課稅使,其之十為濟南。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撫司,其之三為濟南。統一後,山東、河北、河南、山西等地,為直接隸屬中央中書省管轄的「腹里」之域。山東境內劃分為濟南、益都、東平、東昌、濟寧等路,路領府、州、縣,山東東西道宣慰使司(行政機構)置益都;肅政廉訪使司(地方監察機關)則駐濟南。時濟南路(治歷城)轄歷城、章丘、鄒平、濟陽4縣及棣州(州轄厭次、商河、陽信、無棣4縣)、濱州(州轄渤海、利津、霑化3縣)。
明清時期洪武二年(1369年),修建濟南府署。四年,以磚石修濟南城垣。東開齊川門,西開濼源門,南開舜田門,北開匯波門,並沿城挖護城河。此城一直保留到解放初期。據舊志載:濟南城周圍為十二里四十八丈,高三丈二尺,闊五丈。自洪武九年(1376年)起,濟南為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駐地,為當時山東之政治中心和首府。天順元年(1457年),英宗封二子朱見為德王,在珍珠泉一帶營建德王府。成化二年(1466年),德王藩駐濟南。
明時濟南府領有4州26縣。領縣計:歷城、章丘、鄒平、淄川、長山、新城、齊河、齊東、濟陽、禹城、臨邑、長清、肥城、青城、陵縣。領州為:泰安州及其所屬之新泰、萊蕪縣,德州及其所屬之德平、平原縣,武定州及其所屬之陽信、海豐、樂陵、商河縣,濱州及其所屬之利津、霑化、蒲台縣。
崇禎十二年(1639年) ,清軍據濟南。清統一後,設山東省,但已將遼東地區劃出。濟南府領泰安州、德州、武定州、濱州等4州26縣。雍正二年(1724年),濟南府轄區有所調整,將泰安州、武定州、濱州及3州所屬縣劃出。雍正十二年(1734年)又將濟南府所轄青城、商河劃歸武定府,肥城縣劃歸泰安州,原劃出的長清、平原、禹城、臨邑、陵縣仍屬濟南府。這時濟南府轄領1州15縣:德州和歷城、章丘、鄒平、淄川、長山、新城、齊河、齊東、濟陽、禹城、臨邑、長清、陵縣、德平、平原縣。
光緒三十年(1904年),山東巡撫周馥會同直隸總督袁世凱,奏請清廷,在濟南自開商埠,「准各國洋商並華商於劃定界內租地貿易」。並相應建立商埠局,制訂有商埠租建章程十五條。濟南開埠前後,已建有高等學堂、山東機器局(後為新城兵工廠)、工藝局、電燈公司、印刷所、翻砂廠等。宣統三年(1911年),修建津浦鐵路,濟南遂成為南北交通中樞。濟南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城市。
民國時期民國成立,濟南仍為山東省會。1913年,廢除府州,將山東省轄區分為岱北、岱南、濟西、膠東4道。岱北道(治歷城縣)轄:歷城、章丘、鄒平、淄川、長山、水(新城)、齊河、齊東、濟陽、長清、博興、高苑、博山、泰安、新泰、萊蕪、肥城、惠民、陽信、無棣、濱縣、利津、樂陵、霑化、蒲台、商河、青城27個縣。1914年,岱北道更名為濟南道,水縣改名為桓台縣。濟南道仍轄上述27縣。
濟南開埠以來,工商業有較快發展,城埠工商業戶逐年增加,故於1918年、1926年兩次擴展商埠界址。其間,1920年商埠局與市政公所(1917年3月成立)合併,更名為市政廳。1929年7月,據國民政府市組織法規定,將濟南設為市,成立市政府。轄商埠及城區,歷城縣析出。至1948年8月,建置未變。
1948年9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濟南,定名為濟南特別市。9月28日,濟南特別市市政府成立。1949年5月,取消特別市稱號,恢復濟南市名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