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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中关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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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中关系协会简称“泰中协会”,泰国协会组织, 协会由泰中两国政治家、外交家、文化艺术界、知名学者等人士联合组建的泰王国国家一级协会[1]。协会宗旨是携手共进推动泰中两国的经济发展,增强文化交流,为创建泰中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协会主席切塔·他那乍洛上将为泰王国前国防部长、陆军总司令、科技部长,现任泰王国皇家事务顾问委员会主席。

目录

协会概况

泰中关系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选举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具体由主席团负责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选举组织机构,理事会任期为四年。

主席团成员

永远名誉主席

操哇立·荣知育上将Generl Chavalit Yongchaiyudh(前泰王国国务院总理,国防部长,陆军总司令)。

切塔·他那乍洛上将Generl Chetta Thanajaro前泰王国国防部部长、陆军总司令。

乍都隆·彩盛 先生 泰国前国务院副总理,教育部长

柴泽民 Mr Chai zemin (前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驻美·驻泰首任大使)

周巍峙 Mr Zhou weizhi (前中国文化部代部长、党组书记·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名誉主席)

王昆 Mrs Wang kun (前东方歌舞团团长、着名歌唱家)

名誉主席

名誉主席: (泰国)

蒙·腊差翁·纪拉崆.吉堤亚冠亲王

阿玛霖·素蓬诺 上将Amarin Suphunnop 泰王国皇家御林军、皇储安全事务部主任

陈伟侨 博士 Suchon Charmpoonod 泰国前财政部副部长、前大学部部长、前国务院事务长、国会议员

阿喃.彩盛 先生 Anan Chaisang.泰国前工业部副部长.交通部副部长.卫生部部长、泰国资深政治家

坤吉·习亚邦达 上将 Gen. Komkrich Sriyabhandha 泰王国前陆海空三军总司令顾问团主席

沈优·蓬西里亚 上将 Sirmyuth Boonsiriya泰王国空军上将

塔瓦猜·萨嘉库 先生 Mr.Thavatchai Sajakul泰王国旅游体育观光部副部长

光·娄库 先生 Mr.Kwang Robkob泰王国总理府办公室副部长、卫生部副部长

洛·威帕堤 海军上将 Rocha Vipattipuniprates泰王国国会军事委员会主席、前国防部副部长

主席

奔勒.骄帕席 陆军上将

现任:泰王国皇家陆军总司令部顾问团主席、泰王国皇家运动协会主席、泰王国.国际拳击[2]协会主席

常务副主席

韩文华先生 Mr.Han wenhua(兼秘书长)

赵一丁先生

邓汇鑫先生

柯英杰先生

云海东先生

协会章程

"泰中关系协会"为泰王国合法注册之国家一级协会,泰王国政府批准注册许可证,注册编号:

第 一 章 总纲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泰 文:

中 文:泰 中 关 系 协 会

英 文:

既以后在本章程中所称“本会”一词,乃指“泰中关系协会”。

第二条:

协会会徽

协会会徽

本会标志象征有如下意义:金黄色的地球衬托泰中两国国旗,旗杆呈V字型,象征泰中两国在各领域取得的胜利成果。两国旗下泰中两国人民紧握友谊之手,代表泰中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泰中一家亲,携手共进,同时也象征着连接泰中两国经济、文化的桥梁和纽带, 圆形外圈,象征泰中两国人民血脉相连团结友爱,世代友好、共同创建泰中两国和谐社会,共同走向这黄金时代,为人类社会的和平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 宗旨任务

第一条:

崇敬泰王国皇帝陛下、皇后殿下及皇室成员,遵守泰中两国法律及相关法规,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泰中两国间友好关系,增强泰中两国民间的经贸文化交往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主办各种交流、展览、学术讨论、经贸洽谈等活动,维护会员之尊严,团结、互助、友爱、携手共进。

第二条:

本会以热心社会福利事业与慈善事业为己任,为泰中两国人民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帮助的责任。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的申请条件:凡热衷于本会会务,认同并遵守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会会员介绍,填写入会申请经理事会研究批准,既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个人会员:持有合法身份,在经济或文化艺术界取得一定成就者,在泰中两国经济,文化交流中有突出贡献者,热心为泰中两国的社会慈善事业做贡献者。

第三条:

团体会员:合法资产不少于二百万美金,认同本会的宗旨和发展目标,遵守本会章程者。

第四条:

任何会员更改名称、姓名、国籍、地址、行业或法人代表,必须在十五天内以文书形式向本会秘书长报告。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必须遵守本会章程及本会各项决议,严格律己、以诚待人、相互团结。会员有维护本会名誉及权益之职责。精诚团结、爱会如家、发挥潜能、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第六条:

为了更好的开展本会会务工作,本会会员需要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

第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选举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具体由主席团负责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选举组织机构,理事会任期为四年,理事会中的团体会员代表,工作变更后,由原单位另行推荐替补人选,报主席团确认批准。

第二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执行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及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受委托的执行主席,副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负责召开全体理事会,由主席(或执行主席)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总干事一人,及聘任名誉顾问、名誉主席、顾问等报告理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厅秘书处是本会日常管理,营运的最高行政中心,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下设各职能工作部门。

第四条:

对违反会章,违法乱纪或不称职的人员,由主席团负责召开理事会,按照民主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第五章 经济来源与资产管理

第一条:

本会的资金来源于全体会员所交之会费,企业事业机构的赞助,及不同领域的捐赠。

第二条:

各项企业的赞助及捐款按时间,数量的顺序立即在本会网站上公布。

第三条:

本会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每年需交纳会费:肆仟铢。

第四条:

本会海外会员每年需交纳会费按人民币计算为:壹仟元。

第五条:

本会建有由理事会管辖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及年度财务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及会员大会报告本会财务收支情况,并在理事会换届时进行审计。

第六条:

本会的支出款手续,规定由主席、执行主席或受委托之副主席与财务负责人联合签名,及加盖本会公章为准,如支款数额较大的必须上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七条:

本会的经费,资产及不动产皆受泰王国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 六 章 退会

第一条:

凡因涉及一切刑事犯罪者,或被通缉者不可担任协会任何职务

第二条:

长期生病不能工作者,不能担任协会常委以上职务。

第三条:

尊重本会机构、破坏本会名誉、不遵守本会章程、不缴纳会费者,不可担任本会任何职务。

附 则

本会章程由理事会核准通过后既生效,解释权隶属于本会理事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