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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咀懲教所及勵志更生中心
圖片來自mapio

沙咀懲教所英语:Sha Tsui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懲教署轄下的一所低度設防的懲教設施,前稱沙咀勞役中心沙咀勞教中心,2009年改稱沙咀懲教所至今。該懲教所位於大嶼山石壁水塘道35號,即石壁監獄旁邊,原為石壁水塘興建工程期間的員工宿舍,1964年移交至監獄署並改為石壁教導所,到1972年改為勞教用途並使用至今,現收容在《勞教中心條例》下受訓的男性青少年。該懲教所標榜「3S」功能,即「刑期短、紀律嚴、阻嚇強」以快速導正少年犯,但其手法卻引起相關人權爭議。

說明

此外,懲教署也在同一地點設置勵志更生中心英语:Lai Chi Rehabilitation Centre),是一所低度設防的更生中心,其所員為在《更生中心條例》下接受第一階段訓練的男性青少年。[1]該更生中心於2002年在沙咀勞教中心創立,曾於2008年搬到香港島柴灣大潭峽懲教所用地,但2014年回歸石壁直到現今。

歷史

香港政府為解決香港供水問題,便於1957年在大嶼山石壁興建石壁水塘,又在水壩下設置宿舍供工程人員入住。直到1964年水塘工程完工,宿舍正式移交至監獄署,並改為石壁教導所,專為收容少年犯

1972年,時任監獄署署長簡能針對日漸嚴重的青少年罪案問題,計劃從英國引入類似英國軍隊的紀律訓練方式,建立一間提供嚴格紀律和勞動工作的青少年院所,標榜「3S」功能,即刑期短(Short)、紀律嚴(Sharp)、阻嚇強(Shock),旨在達到短時間內衝擊少年犯的效果。這個建議很快便獲得政府接納,並於同年6月16日經第121號法律公告正式施行《勞役中心條例》(香港法例第239章),監獄署於是選擇石壁教導所作為試行地點,改裝之後成為沙咀勞役中心並接收首批訓練生。[2]

參考文獻

  1. 勵志更生中心. 香港懲教署. [2020-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2. 第239章 《勞敎中心條例》. 電子版香港法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 [202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