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瀋陽市財政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市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主要職能
(一)擬訂和執行市與區、縣(市)、開發區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區、縣(市)、開發區財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彩票管理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2],研究制定市管理權限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制定市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採購活動。
(八)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審批管理工作。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國家和省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並組織執行全市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和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市直國有企業的改革、改制等相關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政府內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
(十三)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市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及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和管理會計委派制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瀋陽市財政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政府部門 正文 ,中國瀋陽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