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瀋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隸屬瀋陽市人民政府[1]。是機構改革中瀋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的。
主要職責
瀋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國家、省和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2],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的運行態勢,統計和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和調控目標,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煤電油水氣運等基礎生產要素的協調保障,負責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制定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省和市相關投資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研究提出市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制定年度資金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檢查與評價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負責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和審批。
(五)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推進先進技術改造和傳統產業升級。組織開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協同改革試驗。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貫徹落實製造強國、製造強省和製造強市戰略和部署,實施「中國製造業2025」行動綱要,提出製造強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轉型升級工作,研究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參與擬訂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支持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參與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相關工作,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節能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擬訂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扶持重點產業集群發展,培育壯大重點產業集群。
(九)負責全市(含農村)電力行政管理。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
(十)負責對全市工業供熱和用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監督管理。
(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工業對外合作的政策,負責組織協調外商投資工業和信息產業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有關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和企業併購。
(十二)貫徹落實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擬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開展金融擔保業務,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維權協調工作。負責集體資產監管。
(十三)推進民用航空航天及通航產業發展政策落實,組織民用航空航天產業及通航重點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工作,協調、聯絡駐沈部隊、民航管理部門、航空公司和機場,組織推進通航運營體系建設。
(十四)負責加強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經濟管理人員和經營者進行工作交流與培訓,指導企業制定引進智力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育工作,聯繫服務一批優秀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鼓勵企業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
(十五)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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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政府部門 正文 ,中國瀋陽
- ↑ 新型工業化相關政策解讀 ,吉首市人民政府,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