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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平==
  
 江一平早年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学习法律和文学,分别获得复旦大学文学士、东吴大学法学士学位。此后,江一平长期在上海担任执业律师。在五卅运动中,江一平为爱国学生担任辩护律师。1932年,获复旦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江一平历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校董、上海法政大学校董、上海律师公会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纳税会委员和董事等职。1936年,获律师界推选为国民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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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一平早年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学习法律和文学,分别获得复旦大学文学士、东吴大学法学士学位<ref>[http://mren.bytravel.cn/history/7/jiangyiping.html 江一平],博雅人物词典</ref> 。此后,江一平长期在上海担任执业律师。在五卅运动中,江一平为爱国学生担任辩护律师。1932年,获复旦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江一平历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校董、上海法政大学校董、上海律师公会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纳税会委员和董事等职。1936年,获律师界推选为国民大会代表。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外交部顾问,复旦大学副校长,复旦东吴大学[[教授]],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外交部顾问,复旦大学副校长,复旦东吴大学[[教授]],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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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爆发后,江一平与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组织上海难民协会,募款救济难民。日军占领[[上海]]后,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身份,保护国民政府在租界内的权益。1940年夏,[[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企图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长,江一平乃离开上海,经[[香港]]到[[重庆]]。
 
[[抗日战争]]爆发后,江一平与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组织上海难民协会,募款救济难民。日军占领[[上海]]后,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身份,保护国民政府在租界内的权益。1940年夏,[[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企图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长,江一平乃离开上海,经[[香港]]到[[重庆]]。
  
1940年到重庆后,江一平获聘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后来第三、四届连任),不久又被推为驻会参政员,并且一度兼任复旦大学副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执业律师。1946年出席制宪国民大会,并且在[[南京]]分设律师事务所。1948年,江一平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初,在上海审判日本战争罪犯时,江一平被指定为日本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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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到重庆后,江一平获聘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后来第三、四届连任),不久又被推为驻会参政员,并且一度兼任复旦大学副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执业律师。1946年出席制宪国民大会<ref>[http://history.news.163.com/09/0508/16/58QBFNRE00011247_all.html 1946年南京"制宪国大"(组图)(全文)],网易新闻,2009-05-08</ref> ,并且在[[南京]]分设律师事务所。1948年,江一平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初,在上海审判日本战争罪犯时,江一平被指定为日本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湾]]。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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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法律專家]]
 
[[Category:法律專家]]

於 2020年5月24日 (日) 04:45 的最新修訂

江一平(1898年12月25日-1971年10月15日),字穎君,浙江杭縣(今餘杭鎮)人,中華民國法學家、律師、政治人物。

生平

江一平早年先後在上海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東吳大學學習法律和文學,分別獲得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學位[1]。此後,江一平長期在上海擔任執業律師。在五卅運動中,江一平為愛國學生擔任辯護律師。1932年,獲復旦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江一平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復旦大學校董、上海法政大學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納稅會委員和董事等職。1936年,獲律師界推選為國民大會代表。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外交部顧問,復旦大學副校長,復旦東吳大學教授,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常務理事。

抗日戰爭爆發後,江一平與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款救濟難民。日軍占領上海後,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身份,保護國民政府在租界內的權益。1940年夏,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企圖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長,江一平乃離開上海,經香港重慶

1940年到重慶後,江一平獲聘為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後來第三、四屆連任),不久又被推為駐會參政員,並且一度兼任復旦大學副校長。抗日戰爭勝利後,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執業律師。1946年出席制憲國民大會[2],並且在南京分設律師事務所。1948年,江一平當選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初,在上海審判日本戰爭罪犯時,江一平被指定為日本侵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辯護律師。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灣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

視頻

江一平 相關視頻

北京知青在上海參訪聖約翰大學

參考文獻

  1. 江一平,博雅人物詞典
  2. 1946年南京"制憲國大"(組圖)(全文),網易新聞,20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