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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甘泉
出生 1931年11月
福建省石狮
逝世 2017年10月
国籍 中国
知名作品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
郭沫若与中国史学

林甘泉[1]

汉族,1931年11月生,福建省石狮人,中共党员,毕业院校,厦门大学。1949年4月厦门大学历史系肄业,中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古代经济史学家和秦汉史学家。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秦汉史。主要代表作:《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合著)、《郭沫若与中国史学》(主编)。2017年10月25日下午,林甘泉先生因病在京逝世,享年86岁。

人物生平

1949年4月厦门大学历史系肄业。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部干事,《历史研究》杂志编辑,1954年后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分党组书记、所长、党委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史学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史学会主席团成员、副会长,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顾问、中国郭沫若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成员、文史哲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

主 要 学 术 成 果

专著

  1.《中国史稿》(郭沫若主编)第2册,主要执笔人,20万字,人民出版社,1979年2月

  2.《中国史稿》(郭沫若主编)第3册,主要执笔人,18万字,人民出版社,1979年10月

  3.《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合著,33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

  4.《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主编,43万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8月

  5.《郭沫若与中国史学》,主编,46万字,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10月

  6.《中国土地制度史》,合著,25万字,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10月

  7.《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主编,80万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8月

  8.《文坛史林风雨路——郭沫若交往的文化圈》,主编,33万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

  9.《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独著,29万字,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10.《林甘泉文集》,37万字,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5月

  11.《孔子与20世纪中国》,主编,53万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7月

论文

  1.《汉代农业中主导的生产关系》,《光明日报》《史学》专刊,1957年7月18日(署名江泉)

  2.《试论汉代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文史哲》1957年第9期(署名江泉)

  3.《封建社会一定要从领主制开始吗?》,《历史研究》1962年第2期

  4.《关于史论结合问题》,《人民日报》1962年6月14日

  5.《说庶人的身份》,《光明日报》《史学》专刊,1962年12月5日

  6.《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

  7.《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新建设》1963年第1期

  8.《再论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新建设》1963年第10期

  9.《“民贵君轻”辩》(署名江陵),《文物》1974年第8期

  10.《对西周土地关系的几点新认识》,《文物》1976年第5期

  11.《秦律与秦朝的法家路线》,《文物》1976年第7期

  12.《评“古为帮用”的影射史学》,《红旗》1978年第1期

  13.《论秦始皇》,《历史研究》1978年第4期

  14.《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3期

  15.《论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历史地位的转化》,《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4期

  16.《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古代社会》,《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3期

  17.《从出土文物看春秋战国间的社会变革》,《文物》1981年第5期

  18.《论历史文明遗产的批判继承》,《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

  19.《研究秦汉史从何入手》,《文史知识》1983年第2期

  20.《论秦汉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秦汉史论丛》第2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

  21.《历史遗产与爱国主义教育》,《光明日报》《史学》专刊,1983年10月26日

  22.《论中国历史上的分裂和统一》,《人民日报》1985年5月27日

  23.《论秦汉封建国家的农业政策》,《第十六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中国学者论文集》,中华书局,1985年7月

  24.《古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模式》,《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

  25.《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化的具体途径》,《文物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12月

  26.《“来田”与“诸产”》,《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2、3期

  27.《汉简所见西北边塞的商品交换和买卖契约》,《文物》1989年第9期

  28.《<河殇>与超稳定系统假说》,《史学理论》1989年第4期

  29.《“挑战”与“反应”:历史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历史学年鉴》,人民出版社,1989年

  30.《汉代的土地继承与土地买卖》,《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9年总第13、14期

  31.《文化性格与历史发展——评<河殇>关于中国传统文化性格的错误观点》,《历史研究》1990年第1期

  32.《评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光明日报》1990年9月14日

  33.《“侍廷里父老僤”与古代公社组织残余问题》,《文物》1991年第7期

  34.《郭沫若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历史研究》1992年第2期

  35.《郭沫若早期的史学思想及其向唯物史观的转变》,《史学史研究》1992年第2 期

  36.《怎样看待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第1期

  37.《夷夏之辨与文化认同》,《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5年第3期

  38.《20世纪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

  39.《秦汉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40.《“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传统思想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年第1期

  41.《新的起点:世纪之交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

  42.《“养生”与“送死”: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会议论文集《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之整合研究》,1997年7月台北出版;又载侯建新主编:《经济—社会史评论》第二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10月

  43.《我仍然信仰唯物史观》,收入萧黎主编:《我的史学观》,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

  44.《从<左传>看中国古代城邦的政治体制》,收入历史研究所编《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

  45.《秦汉帝国的民间社区和民间组织》,《燕京学报》2000年新8期

  46.《论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及其历史价值》,《光明日报》2003年10月28日

  47.《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原型及其早期历史行程》,《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

  48.《从“欧洲中心论”到“中国中心论”——对西方学者中国经济史研究新趋向的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2期

  49.《“封建”与“封建社会”的历史考察——评冯天瑜的<“封建”考论>》,《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3期

  50.《孔子与20世纪中国》,《哲学研究》2008年第7期

  纪念、回忆和书评:

  1.《从<十批判书>看郭沫若的史学思想》,郭沫若故居、中国郭沫若研究会编:《郭沫若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

  2.《哲人不萎,风范长存——悼念侯外庐同志》,《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收入《纪念侯外庐文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

  3.《“拾得瓜蒂结瓜成”——深切怀念谢国桢先生》,《明史研究》第2辑,黄山书社,1992年12月

  4.《贺昌群文集总序》,商务印书馆,2003年12月

  5.《真诚而艰辛的史学理论探索——<童书业古代社会论集>读后》,中华书局,《书品》,2008年第6辑

  6.《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史研究——在“白寿彝教授史学思想讨论会”上的发言》,《史学史研究》1995年第1期

  7.《实证史学与唯物史观的结合》,在中华书局出版《唐长孺文集》座谈会上的发言,《中华读书报》2011年7月6日

  8.《四十年的回顾》,《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

  9.《五十年的回忆和思考》,《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13日

  10.《考辨古籍古史的新成果——读刘起釪<古史续辨>》,《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2期

  11.访日札记:《战后日本的中国古代史研究》(上)(下),《中国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8、9 期

  干部读物与工具书:

  1.《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中国历史25讲》(第一主编),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

  2.《中国历史大辞典·秦汉史》,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6月

  史学报导和评论:

  1.《关于中国历史上奴隶制和封建制分期问题的讨论》(署名江泉),《人民日报》1956年7月4日

  2.《中国古史分期讨论中的几个理论问题》(署名林纯夫),《学习》杂志1957年第7期

  3.《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署名林征),《新建设》杂志1955年第10期

  4.《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署名杜真),《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

  5.《加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光明日报》1982年11月3日

  6.《历史研究应当面向社会需要》,《光明日报》1986年1月8日

  7.《传统文化的现代作用》,《光明日报》1993年7月7日

  8.《继承·探索·创新——读<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史学史研究》1997年第2期

  9.《要客观评价前近代中国经济》,《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2年3月12日《史学》版

  10.《关于史学理论建设的几点意见》,《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02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1月

  1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软实力”的另种解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月12日

  12.《帝国兴亡与文明传承》,《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4月26日

  对拙作的书评:

  1.高敏:《一部自成体系的独具匠心之作——评林甘泉、童超所著<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史学史研究》1992年第1期

  2.李根蟠:《读<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2期

  3.黄今言:《一部开拓创新求实崇真的力作——评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

  4.王子今:《政治史的文化考察——简评林甘泉教授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04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1月

  5.叶瑞昕:《孔子及其思想在20世纪的命运——评林甘泉主编的<孔子与20世纪中国>》,《高校理论战线》2009年第6期

获奖研究成果

  1.《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化的具体途径》(论文),获第一届历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1993年

  2.《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获第一届历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1993年

  3.《郭沫若与中国历史学》,获第二届历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1996年

  4.《20世纪的中国历史学》(论文), 获第三届历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1999年;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0年

  5.《中国经济通史:秦汉卷》(专著),获第四届历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1年;第四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2年;第二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二等奖

  6.《历史遗产与爱国主义教育》,获《光明日报》1983年理论文章一等奖

  应报刊的采访:

  1.《继承这份珍贵遗产——历史学家林甘泉谈学习<毛选>第二版》,《光明日报》1991年8月8日,记者吕延涛;

  2.《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中国古代历史——访林甘泉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邹兆辰采访,《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3期;

  3.《著名历史学家林甘泉先生访谈录》,《邯郸学院学报》副主编康香阁采访,《邯郸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

  5.《学问有道·林甘泉》,赵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访谈录》,方志出版社,2007年8月;

  6.《林甘泉:中国传统文化从未断裂》,《科学时报》2008年3月4日,摘登康香阁采访记录;

  7.《林甘泉先生的学术经历与治学特点》,《高校理论战线》2008年第6期,撰稿者巢湖学院历史系陆荣、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卜宪群;

= 学 术 自 传

八十自述:我的历史和史学研究生涯

一、家世和少年时代

我是福建省石狮市人,1931年11月20日出生。石狮本来是晋江县的一个区镇,得益于地处侨乡,商品经济有一定规模,解放前在闽南就有点名气。“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被视为“资本主义泛滥”的地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石狮的不佳名声才得以扭转。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石狮也由区镇提升为地辖市。

我的父亲是一个商人。他经营的绸布店在石狮曾经也是数得上的商家。但是在我出生后不久,家道却中落了。父亲破产以后,我们家的经济困境就从未再舒缓过。但父亲难得的是,即使东挪西借,也要让我们兄弟姐妹都读完中学。我在爱群小学毕业后,因为当时石狮没有中学,就到泉州读县立中学。1945年初中毕业后,要在泉州继续上高中,父亲实在难于供应。恰好我有一个姐夫在厦门做生意,他让我到鼓浪屿住在他的家里,并供给我读英华高中的费用。

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我对历史就颇有兴趣。有一位小学语文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给我们讲春秋战国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讲齐桓公任用管仲建立霸业,威震中原,但晚年因沉湎女色和宠信宦官,诸子树党争立,引发宫廷内乱。桓公病死数十日,竟无人收尸,以至尸虫爬出户外。我的一些简单的历史知识还来自同学间相互借阅的《三国演义》、《隋唐演义》、《水浒传》、《说岳》等古典通俗小说。对一些外国作家如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狄更斯等人的小说,我也很喜欢阅读。我有一位从未见过面的大哥,他在我出生之前就因得病而去世了。据家人说,他天资颖慧,过目不忘。他的学历我不清楚,但家中所藏他读过的一些书,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其中有著名的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著作的中译本,还有一些介绍俄国民意党人反对沙皇政府革命斗争的小册子。当时泉州有一所黎明中学,有些老师颇信仰无政府主义,我的大哥也可能跟他们有些来往。少年时代的我懵懵懂懂地看了这些书,虽然不甚了然,但却在我的思想里埋下了一些追求公平正义、反抗黑暗现实的种子。

二、加入中共厦门城工部

我上学的英华高中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校长比较开明,有几位老师思想也较进步。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开始谈判,国民党统治区广大人民反对内战、要求民主的呼声高涨。1946年春,中共闽浙赣省委城工部决定派人到厦门开展工作。当时厦门除了城工部之外,还有同属闽浙赣省委领导的闽中和属闽粤赣区党委领导的闽西南两个地下党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厦门和闽南地区的学生运动蓬勃发展。1947年10月,我经同学黄奕策介绍,加入中共厦门城工部组织。我们组织读书会、出壁报,在进步同学中传阅毛泽东的著作(如《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等)和上海、香港出版的革命报刊(如《文萃》、《周报》、《华商报》),发动同学参加反美扶日、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游行示威。

1948年夏,我高中毕业。当时很想到游击区去投身武装斗争,但组织上决定我投考厦门大学,继续从事学生运动。我本来对文学也有兴趣,但结果还是报考历史系,这大概跟我在入党前后多读了一点社会科学方面的书有关系。像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青铜时代》、《甲申三百年祭》,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侯外庐的《中国古典社会史论》等书,都是那个时期阅读的。考上厦大历史系后,因为这时解放战争即将胜利的形势已经明朗化,我并不想解放后选择历史研究或教学工作,所以就连《史记》、《资治通鉴》这些最基本的史书,说老实话,当时都没有认真阅读过。

解放前,厦门大学初入学的新生都住在鼓浪屿博爱医院旧址。城工部厦大新生院支部成立时,我是一名支部委员。大约在1948年年底,我有一位小学同学是闽中地下党组织的成员,他告诉我城工部的领导可能出了问题,厦门城工部和省委的联系已经断绝了。城工部厦门市委书记王毅林同志有段时间曾经和我有过联系,我向他打听上述消息是否属实?他说市委和省委的联系确实断了,现在正在寻找恢复联系的渠道。又说,只要我们坚定信仰,按照党章办事,坚持工作是没有问题的。我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城工部的同志。但是到了1949年4月中旬,形势突然发生了令人完全料想不到的变化。有一天我路过英华中学时,发现路边墙上贴了一张以中共闽浙赣省委闽中游击队领导人名义发布的印刷品,声明福建城工部是被国民党特务控制的组织,已被省委解散,叫广大青年学生不要受其蒙蔽欺骗。我回到厦大新生院宿舍时,发现我房间桌上也有这样一份印刷品。把城工部组织有问题并已被解散的消息向社会公开散播,这不仅使城工部同志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混乱和疑忌,并使他们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境地。就在此时,我有一位加入闽中党组织的朋友通知我,说闽中负责处理厦门城工部的特派员要见我。见到这位特派员时,他告诉我,他们对我的情况是了解的,知道我没有问题,我的党籍可以承认。他还要我带上我所联系的新生院城工部党员加入闽中党组织。在当时的局势下,我想自己能够得到党的信任还真幸运,所以就答应了。但隔几天和那位特派员再见面时,他却要我写一份自传,说我的组织问题要按重新入党处理;又说其他城工部的同志愿意到闽中去,也依此办理。特派员这番话对我刺激很大,我觉得闽中党组织其实对我并不信任,心中很是委屈。那时候,北平已经和平解放,香港和天津也已通航。城工部厦门市委的几位领导人在事发之后已取道香港赴北平向党中央申诉。我和厦大、英华的四位同学商议,决定也离开鼓浪屿,取道香港去北平。

福建城工部事件是我们党肃反历史上最严重的冤错案件之一。部长、副部长和一百多位同志被诬害错杀,一千多名党员蒙受不白之冤。对这个事件我所以要多讲几句话,因为它与我此后的人生轨迹有重大的关系。如果没有发生城工部错案,我肯定会继续留在厦门参加地下工作,迎接全国解放。之后我可能被分配在这个或那个岗位工作,但恐怕不会到北京来成为从事历史研究的专业人员。我很喜欢目前的历史研究工作,五十多年来对此锲而不舍。但每想到我之所以离开厦门,是由于城工部的冤案,这个冤案使一百多位城工部党员含冤牺牲,我心里就非常难过。所幸在党中央的关怀下,福建城工部案件在全国解放以后很快就得到昭雪。

中国革命斗争的艰难、复杂和一些烈士牺牲之残酷对于今天的年轻人来说恐怕是很难想象的。城工部的错案,闽浙赣省委的某些领导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事求是地说,闽浙赣省委之所以犯此严重错误,确实也事出有因。1947年城工部的一位副部长被国民党逮捕杀害;1948年,省委一位由中央派来加强军事工作领导的同志又遭敌人袭击失踪。这两件事都与城工部有关,加上闽北游击队又遭到敌人袭击和受到破坏,这些情况使老省委领导人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知道核心机密的城工部领导人身上。但问题是,当时全国即将解放,即使对城工部组织有所怀疑,在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和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应轻率地对城工部组织采取那种错误措施的。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张鼎丞传》谈到,解放初期张鼎丞同志主持福建工作时,就对城工部案件感到不解和心里不安。1952年,他在即将到华东局工作前夕,曾代表省委向华东局并党中央报告说,经过三年来各种运动的考验,据各地党委反映,原闽浙赣省委城工部绝大多数党员表现很好。省委经一再研究,认为城工部组织问题必须组成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处理。在未弄清整个组织之前,对城工部党员具备作为一个党员条件,本人积极要求入党者,可以重新接受入党。华东局报请党中央批示,同意省委意见。

1954年初,福建省委经中央批准,成立专门审查城工部问题委员会,调集一批有审干经验的干部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和审查工作。经过一年时间,共收集1300多件约100万字的材料和证据,弄清了城工部问题的性质。原来怀疑城工部的几个关键问题,都一一查清。福建省委对审查报告进行反覆研究,并作出结论,认为“确凿材料说明原闽浙赣省委对城工部案件的处理是完全错误的,是捕风捉影、缺乏事实根据的。”1955年2月,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听取了福建省委关于城工部组织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中央书记处讨论了福建省委的报告,认为城工部问题应该翻案,但应查清原省委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在此之前,翻案的决定暂不公布,只口头通知城工部的某些领导人。1956年5月,经中央政治局批准,福建省委在省的党代表会议上正式宣布,为城工部平反昭雪,恢复城工部党员的党籍。随后我所在的历史研究所也得到中国科学院党委通知,把我的入党时间恢复为1947年10月。

三、建国后我的工作经历

1949年4月21日,我与厦大、英华的四位同学一起离开厦门,从香港乘船赴平津解放区。到达北平后,见到王毅林、林华等城工部厦门市委领导人。他们说已向中央组织部提出申诉,中组部的意见是城工部问题还得回福建解决,让他们随解放福建的部队南下。那时,党中央创建的华北大学正在招生,我们四人去报了名。华北大学的校长是吴玉章,副校长是成仿吾和范文澜,学校分一部、二部、三部。一部培训一般干部,二部培训学校教师,三部培训文艺干部。我们先后在天津、正定的华大一部学习了几个月。结业后,我被分配回北京华北大学俄文大队学习俄语。后来了解,党中央为适应新的形势,决定创建中国人民大学,聘请大批苏联专家来华讲学,华大俄文大队就是为储备人民大学的生源而设立的。1950年初人大举行开学典礼,少奇同志和朱总司令都来了。少奇同志讲了话,勉励同学好好学习,为新中国的建设作贡献。我原先已经分配到经济系学习,但后来又改调至研究部出版处工作。研究部部长由成仿吾兼任,副部长何干之和尹达。人民大学成立初期,苏联专家讲课的大量讲义要译成中文并发给同学,研究部专门成立了编译室和出版处,还有一个印刷厂。这两个单位的工作都很繁重,尤其是出版处经常要晚间加班。一年以后,在一次体检中发现我有轻度的肺结核病。领导上让我休养治病。大半年之后病愈,我被调至研究部办公室工作。1953年,研究部党支部根据福建省委审查城工部案件的初步结论,让我重新入党。这年秋天,尹达同志调至北京大学任副教务长,把我也调至北大教务处。但一个多月后,又被调至刚创办的《历史研究》编辑部当编辑。

1953年,党中央为了加强历史研究和提倡学术问题百家争鸣,决定在中国科学院下面成立三个历史研究所(第一所研究先秦至魏晋,第二所研究隋唐至明清,第三所研究近现代),同时创办《历史研究》双月刊。《历史研究》编委会由国内18位著名的历史学家组成,郭沫若为召集人,主编尹达,副主编刘大年。编辑部办公室最初设在东厂胡同近代史所,历史一所和二所在东四头条成立后,编辑部迁至历史一所(六十年代又迁回近代史所)。 历史一所的所长由郭沫若兼任,副所长尹达。历史二所所长由陈垣兼任,副所长侯外庐、向达、熊德基。我被分配到《历史研究》编辑部时,最初思想有些被动,想去历史一所专门从事研究工作。侯外庐先生对我说,“做编辑对年轻人是很好的锻炼,抗战时我在重庆编《中苏文化》,就很受用。”侯先生的话对我帮助很大,我在编辑部那几年的工作,确实使我终生受益。后来历史一所和二所合并为历史研究所,我从《历史研究》编辑部又调至历史研究所。

历史一、二所成立后,在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下,先后调集了顾颉刚杨向奎胡厚宣张政烺贺昌群谢国桢王毓铨孙毓棠等先生来所担任研究员。同时还聘请蒙文通、白寿彝、唐长孺、翁独健、谭其骧、韩国磐、李埏、邱汉生等先生为兼任研究员和副研究员。这些先生为历史研究所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我个人的成长也得到了他们许多教育和帮助。

1994年9月,我在《中国史研究》当年第4期曾发表一篇《四十年的回顾》,对历史研究所成立后的情况作了一些回忆和思考。研究所的基本任务,应该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高水平的历史学者。但建所后,由于经常开展政治运动,并没有能够建立一种稳定和正常的研究工作秩序。1957年的反右派,1958年的“大跃进”,60年代初的下乡劳动锻炼和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耗费了研究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到了“文化大革命”,不仅研究工作完全停顿,所领导和许多老专家受到严重迫害和冲击,中青年研究人员也陷入了互相伤害的派性斗争。“文革”十年的教训,令人终生难忘。

“文革”结束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史所和全国一样,经过拨乱反正,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时,历史研究所所长是侯外庐,副所长尹达、梁寒冰、熊德基、林甘泉,党委书记马健民。1982年,历史研究所的几位老领导退居二线,我被任命为所长,分党组书记梁寒冰。1985年由我兼任分党组书记。1988年,我卸任所长和分党组书记职务,任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副主任兼纪念馆馆长,1994年卸任。1991至1993年,一度任历史所党委书记。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学部,我是文史哲学部委员。

我曾任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由于工作需要,我还担任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历史学科规划小组成员,中国史学会理事、主席团成员,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顾问。

四、我的研究工作和史学观

历史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对自身历史发展的认识成果。我在《关于史学理论建设的几点意见》中谈到,历史研究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事实判断,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要解决的是史料和史实的可信性问题。实证研究基本上是使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只有功力之分而没有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可以不是考据学家,但他的研究工作也需要占有尽可能多的真实的史料,不能完全脱离实证研究。第二个层次是认识判断,是对诸多历史现象的前因后果以及历史规律性的认识和探讨。在这个层次上,会呈现出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分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指出每一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这就突破了唯心史观通常很难避免的局限,使研究更接近历史的深层内容。第三个层次是价值判断,即对各种历史事件和人物、各种制度和思潮在当时所起的作用及其对后代的影响所作的判断。在这个研究层次上,同是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或同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意见的个性色彩更多一些。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历史研究,不同认识都可以百家争鸣。

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关于中国社会史的发展演变问题一直是史学家探讨的一个热点。我从事历史研究之初,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1956年7月,应《人民日报》编辑部之约,我用“江泉”的笔名,写过一篇《关于中国历史上奴隶制和封建制分期问题的讨论》。发表后《人民中国》的外文版曾译成英文和日文。随后我又用“林纯夫”的笔名,在当时国内唯一的理论刊物《学习》发表《中国古史分期讨论中的几个理论问题》。这两篇文章虽是带有评论性的学术报导,而非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但对我的治史生涯却有特殊意义,因为其中论述的问题就是我开始从事历史研究的切入点。后来我所写的一些研究性论文,大都是沿着探索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特点及其转型的途径而选择的课题。

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长期以来一直吸引着国内外学者的注意。“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概念,来自马克思。他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大体来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既然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之前的一种社会形态,它应该是原始共产社会。也有一些学者或认为它就是东方的奴隶社会,或认为它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外的另一种社会形态。我写过一篇《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古代社会》,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以原始公社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但它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原始共产社会(即氏族社会)是不同的概念。马克思关于原始社会史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他原先对于不同性质和类型的公社并没有严格加以区别,而是笼统地把所有公社土地所有制都说成是公有制。但在1881年给查苏利奇的复信中,他已经指出“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它们有好多种社会结构,这些结构的类型、存在时间的长短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在1857—1858年撰写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马克思还说,在这种财产形式下,劳动者“实质上他本身就是作为公社统一体的那个人的财产,即奴隶”。这就是说,马克思后来已经明确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文明社会的初始阶段。

在我几十年的研究工作中,土地制度史始终是我关注的重点。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在经过了或短或长的中间阶段之后,土地私有制才最终确立。这个中间阶段是公有制与私有制博弈的过程,结果是私有制战胜公有制,农村共同体瓦解而被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农村所代替。我对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所经历的这个中间阶段及其发展变化,作了比较详细的考察,所撰《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以及《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对此都有所论述。

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奴隶社会,史学界至今仍有不同认识。我是赞同商周奴隶社会说的,但并不同意郭沫若把当时的主要劳动生产者“众人”、“庶人”都说成是典型的奴隶。文献记载和甲骨文、金文中,无疑有不少奴隶的材料,但有关“众人”、“庶人”的记载,却表明他们与希腊、罗马的奴隶有别。在《说庶人的身份》一文中,我阐明庶人是具有亚细亚财产形态的农村公社成员,他们虽然不是古典形态的奴隶,但就其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而言,却有着马克思所说的“普遍奴隶制”的特点。

上世纪五十年代,史学界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生产方式的两个阶段。我不赞成这种说法,在《封建社会一定要从领主制开始吗》一文中,我认为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生产方式的两种类型,而非封建社会必经的两个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考察的封建社会是中世纪西欧的农奴制,所以他们有时把封建制称为农奴制,但是他们并不认为封建社会必须经过领主制才能发展为地主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封建生产关系支配下农民的“不自由”状态,“可以从实行徭役劳动的农奴制减轻到单纯的代役租。”他还指出,在历史上不同的地租形态往往会“结合和混杂在一起”,而表现为“无穷无尽的不同的组合”。

关于封建社会的形成,史学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封建”的“本义”是西周初年的“封邦建国”、“封爵建藩”,离开这个“本义”而讨论封建社会的形成是一种“泛封建观”,乃是受政治干预的结果。我对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学者是很尊重的,因为他们也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指导下得出的一种认识。但我对上述“封建”本义说却不敢苟同。传统文献中的“封建”词意,诚然是“封邦建国”,但是我们讨论的“封建社会”并非只是指一种“政制”,而是社会经济形态。何况就传统文献中关于周初“封建”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言,也远不是“封邦建国”的“政制”所能概括的。

关于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民族关系和思想文化,我也做过一些探讨。我认为中国早期国家并不存在古代希腊罗马那种城邦民主制度,无论是王国或诸侯国,政体基本上是一种等级制的君主专制制度,其统治具有浓厚的宗法家长制的色彩。战国时代王权加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皇权至上和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秦汉以后,尽管经历了许多次的改朝换代,也曾出现过分裂割据的局面,但国家的统一始终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大一统的观念之所以深入人心,有它政治的、经济的和表现为一定文化传统的民族心理的历史背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既存在着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争,又有一种强大的凝聚力把各民族联系在一起。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融合和同化,是民族关系的主流,也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篇章。儒家学说虽然讲“夷夏之辨”,但又主张“王者无外”、“四海一家”。这种文化认同的主张尽管与我们今天讲的民族平等思想有本质不同,但它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在《历史遗产与爱国主义教育》一文中,我提出必须承认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英雄都是祖国珍贵的历史遗产,但又要实事求是地看到这些历史人物所存在的局限性。

对于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评价,我认为既要加以批判,又要具体分析,不能全盘否定。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政体和统治方式,但不能把封建专制主义完全归结为暴政,抹煞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对国家统一和历史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原德国共产党的叛徒魏特夫所著的《东方专制主义》是一本在国际上颇有影响的书,他把包括中国在内东方各国的传统社会说成是“治水社会”,宣传东方专制主义比西方专制主义“更为全面,更为暴虐”,“表现了极权力量最残酷的形式。”该书中文版在国内发行后,我曾撰文加以批判,指出《东方专制主义》并非真正研究中国历史的学术著作,而是适应美国反共冷战政策需要的产物。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审视,不能不触及古代知识阶层的历史地位和作用问题。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一书在国内学术界颇有影响。我在《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原型及其早期历史行程》一文中,对该书的一些见解表示赞同,但指出由于作者对儒家的道统情有独钟,使得他对“士”作为知识阶层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认识有失偏颇,甚至远离了历史实际。余英时强调“道尊于势”,认为中国知识阶层历来具有对抗政治权力的强势品格,这其实是知识阶层的一种自恋情结。以“士”为代表的知识阶层,其政治态度从一开始就呈现多元化的趋向。中国封建社会的知识阶层就其整体的社会地位而言,是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西方的经济史学界,有一种以“中国中心论”代替“欧洲中心论”的史学观悄然兴起。典型的观点见于弗兰克的《白银资本》。他在书中说:“直到19世纪之前‘中央之国’实际上是世界经济的某种中心。”我认为西方学者批判“欧洲中心论”值得我们肯定,但弗兰克的观点很难成立。中国封建王朝在东亚地区曾经扮演过某种“中心”角色,但在欧亚新航路和美洲发现之前,并不存在一个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经济体系”。18世纪中叶,欧洲已经开始启动产业革命,清王朝还固步自封。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明显落后于欧洲。夸大中国封建经济在世界经济史上的地位,实际上是一个理论陷阱。

近一、二十年来,我在继续关注中国古代经济史、社会史和政治史的同时,对中国近现代史学史和当代的史学思潮也略为关心。我曾写过《20世纪的中国历史学》和《新的起点:世纪之交的中国历史学》等篇论文。前些年,有感于学术界和文化界对于孔子的历史地位与儒家思想的当代价值有些看法值得商榷,我曾邀请两位同志合作,编撰《孔子与20世纪中国》一书,希望对孔子及其思想在近现代中国历史命运的回顾,有助于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通过对一百多年来历次尊孔和批孔高潮的考察,我认为把孔子偶像化、神圣化和把孔子妖魔化、糟粕化,都是对孔子形象的歪曲,是一种借助孔子亡灵而制造的政治闹剧。孔子和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有代表性的历史遗产,我们应该珍惜和继承。但一定要持理性的态度,不能对精华和糟粕不加区别地盲目颂扬。鼓吹用儒家思想主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甚至侈谈儒家文明可以拯救西方文明衰落的危机,这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错误论调。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我有一个错误是应该检讨的。1963年,翦伯赞先生发表《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批评当时史学界存在的只强调阶级斗争而忽视历史主义观点的错误。我对批评非历史主义观点是拥护的,但却认为翦老的文章把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割裂并对立,是“模糊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党性原则”。在2004年出版《林甘泉文集》时,我曾就自己对翦老的批评表示了歉意。翦老提倡历史主义,并没有否定阶级观点,我上纲上线的指责既是对翦老的不敬,也反映了自己的思想有“左倾”思想的片面性。

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历史研究,是我坚定的信念。但我深感要正确掌握这个科学理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我一辈子努力学习。

人物荣誉

先后发表《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古代社会》、《20世纪的中国历史学》等数十篇论文。论文《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化的具体途径》于199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

1984年被国家科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1991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人物逝世

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林甘泉先生,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