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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已献钱》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七。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唐德宗初即位,淄青节度使李正己,畏上威名,表献钱三十万缗。上欲受之,恐见欺,却之则无辞。宰相崔祐甫,请遣使慰劳淄青将士,因以正己所献钱赐之,使将士人人戴上恩,诸道知朝廷不重货财。上悦从之。正己大惭服。天下以为太平之治,庶几可望。绍兴三十年,镇江都统制刘宝乞诣阙奏事,朝廷以其方命刻下,罢就散职。宝规取恩宠,扫一府所有,载以自随,巨舟连樯,白金至五舰,他所赍挟皆称是。其始谋盖云此行不以何事,必可力买。既至,越趄国门,不许入觐,或以谓欲上诸内府。予时为枢密检详,为丞相言:“援祐甫所陈,乞以宝所赍等第赐其本军,明降诏书,遗一朝士以宝平生过恶,告谕卒伍,使知明天子惠绥恻怛之意。或宝靳固奄有,仞为己物,则宜因人之言,发命诘问在行之物,本安所出,今安所用?悉取而籍之。就其舟楫,北还充赐,尤可以破其溪壑无厌之谋。”汤岐公当国,不能用也。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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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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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