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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階級專政

無產階級專政(英語: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指由無產階級(僅從勞動取得收入的產業工人)統治的政體,是從廢除資本主義邁向共產主義的過渡階段的統治;在此過渡階段,無產階級得壓制資產階級對社會主義革命的反抗力量,打破階級制度的社會關係,以創建一個新的無階級社會。

目錄

理論路徑

無產階級專政的構想最早由卡爾·馬克思提出,讓作為多數者的無產階級取得獨裁專政的體制;由於馬克思認為各國政府都是階級獨裁專政,所以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並不會比其他的政府形式來的更糟[1]。馬克思認為:「(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繫;(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

恩格斯在給《法蘭西階級鬥爭》寫的1891年序文中,認為「巴黎公社就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實例」。

列寧尖銳地說:「機會主義……不承認在資本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時期,在推翻資產階級並完全消滅資產階級的時期有階級鬥爭。實際上,這個時期必然是階級鬥爭空前殘酷、階級鬥爭形式空前尖銳的時期」,「……一個階級的專政,不僅對一般階級社會是必要的,不僅對推翻了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是必要的,而且,對於介於資本主義和『無階級社會』即共產主義之間的整整一個歷史時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這一點的人,才算領會了馬克思國家學說的實質……從資本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當然不能不產生非常豐富和繁雜的政治形式,但本質必然是一個,就是無產階級專政。」

無產階級專政在歐洲

無產階級專政在歐洲共產主義革命時在蘇聯及數個東歐國家獲得實踐。列寧以理論及政治革命來證成蘇維埃,從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俄國形式」變成跨國的政權形式。蘇聯的外交政策也使用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列寧和列夫·達維多維奇·托洛茨基發展出相關的國際無產階級專政理念,討論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在俄羅斯及其他國家成立方式、時機和進程。

斯大林主張十月革命證實列寧的無產階級革命理論的正確;斯大林援引無產階級專政理論來合法化其獨裁統治的策略。透過法律及政治手段,斯大林在實踐無產階級專政時,強調權力往國家及政黨的最高領導集中是強化國家力量的做法,無產階級專政概念被用來合理化斯大林的個人權力及其推動新的集中式工業及軍事發展策略來打造蘇維埃,併合理化其恐怖統治手段。

波蘭,又稱七月憲法或1952年憲法的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52年7月22日通過,打破了傳統的三權分立而引進蘇聯憲法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概念。

1917年俄國的布爾什維克革命[2]結果,在具體政治實踐上並不是馬克思所預想的,由無產階級的多數者階級專政,而是由一個宣稱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共產黨專政,英國左翼作家喬治·奧威爾(1903至1950年)及俄國革命家、著名無政府主義者米哈伊爾·巴枯寧(1814年至1876年)皆批評共產黨實踐無產階級專政的作法,最終演變成由先前無產者(但已變有產者)的獨裁專政政體。

在1990年,蘇聯在戈爾巴喬夫的主導下,放棄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也放棄了無產階級專政的理念。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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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階級專政思想的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