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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均元
戴均元(1746年-1840年),字修原,号可亭,江西大庾县(今大余县)人,祖籍安徽休宁隆阜,清朝大臣,居官五十馀年,历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
状元戴衢亨之叔父。乾隆四十年(1775年)进士,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四川学政、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山东学政、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御史、礼部尚书、吏部尚书、管理三库大臣、协办大学士、上书房总师傅、文渊阁大学士、实录馆总裁、太子太师。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嘉庆帝崩,戴均元与托津、卢荫溥撰写遗诏,因有“高宗降生于避暑山庄”之语,大学士曹振镛指军机拟遗诏犯了“重大错误”,道光帝严惩戴均元降四级留任,逐出军机。道光元年(1821年),与庄亲王绵课、协办大学士英和监修宝华峪万年吉地。道光七年(1827年),陵寝完工,孝穆成皇后入葬。翌年,地宫渗水一尺七寸,帝震怒,严谴在事诸臣,褫戴均元职,逮京治罪,拟重辟,念其耄老,免罪释归。道光二十年(1840年),卒于大庾,享年九十五。
戴均元主持撰写皇帝《实录》与《起居注》,纂辑《明鉴》,草拟《科场条例》,在学问上颇有建树。
家谱
世居安徽休宁县干阜紫园,二十五世为道容,即戴宏度,家赀渐落,为谋生,迁到江苏扬州甘泉县,其妻汤氏,只生一子,号为乃勋公,即戴时懋(戴均元祖父,戴衢亨曾祖)。
戴时懋元配傅氏无出,早殁,葬于休宁,继室周氏生二子,长为戴佩(戴均元父,戴衢亨祖父),号玉庵;次为戴瑶。
戴宏度及其妻汤氏,戴时懋继室周氏三人相继而殁,戴时懋竭力以三棺营葬于扬州西城外西福桥。戴家自戴时懋开始,家道中落,人丁亦衰。戴时懋因"贫困无依",乃携二子远游江南,越过大庾岭,抵广东羊城一带,具体从事什么职业不清楚。
"逾大庾岭,抵粤之羊城,父子兄弟俘力谋食,饔餮初溢。"
戴时懋"负豪侠,好施与",再继娶梁氏,梁氏亦无出,仅有二子。
戴时懋早年已殁于广东。
戴佩(戴均元父,戴衢亨祖父),生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其出生时已家道中衰,跟随其父戴时懋四处谋生,"幼年随侍奔走粤中,流漓颠沛辛苦备尝,然贫因不改其常度,犹斤斤自守,暇则读四书五经,处已谦和,待人诚实,言行忠信"。
读书喜讲性理,尤其精通星卜之术,常往来于大庾的梅关、横浦间,假托占I-算命的吉凶之说,导人为善。看到大庾风俗淳朴,物产丰饶,产生了定居大庾的想法。
康熙五十年(1711年),戴佩(时年23岁)以所有积蓄买负郭田百亩,选择大庾县水城孝友坊作为居所。
但是戴佩并没有马上居于大庾,而是直到戴时懋殁后,戴佩才正式定居大庾后,迎养继母梁氏于大庾,"晨昏定省,视膳浣衣,亲涤溺器"。此时的戴佩已经三十多岁,还没有成家,生活之艰辛可见一斑。
定居大庾后,才娶元配温氏,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活,得以有家室。
戴佩在大庾惨淡经营,承先启后,开始着籍为贡生,正式入籍大庾。其弟弟戴瑶亦在这期间娶妻郭氏,也已成家立业。其弟弟原先被聘于位于大庾岭下的南赣盐馆。兄弟成家后,兄弟间亲密友爱,额其堂日"诚一",以明其志。兄弟定居大庾后,继母梁氏不久殁于大庾,兄弟将继母梁氏与父戴时懋合葬于大庾县东山之麓,"自是有田有庐坟墓,入籍有年矣"。
戴瑶比戴佩儿子出生早,两个儿子,长为安元,排行第一,次子排行第二。
戴佩元配温氏所生的儿子,长为戴第元,排行第三。次子戴策元,排行第四;三子戴铨元。
戴佩娶侧室江氏,生二子,长为戴淑元,排行第六,最小为戴均元,排行第七。
戴氏至此开始,人丁开始兴旺。不幸的是,戴瑶与妻郭氏相继而殁,两子还未成年,十几岁就夭折了,戴瑶这一房竟至不祀。只有戴佩这一支,人丁兴旺。[1]
后人现多居于今大余县的新城镇下辖的龙王庙村,只有几十户。
人物生平
从政经历
戴均元12岁时,兄戴第元已官至太仆寺少卿,不久又官翰林院,并于乾隆二十七年主持江南考试。但他不以此为靠山,而是常于山寺以烧簧火,燃松明为灯,彻夜通读至天明,终至通经史,善诗文,于乾隆三十三年中举人,乾隆四十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授编修,由此入仕,一生任职较多,后至军机大臣,太子少保,太子太师,位极人臣。
历任授翰林院编修、安徽学政、光禄寺少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河道总督、都察院左都御史、礼、吏两部尚书,72岁授协办大学士,第二年任军机大臣、尚书房总师傅。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75岁迁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当戴均元79岁致仕时,道光帝对他恩宠有加,曾赐诗送行,并诏令在他还乡沿途的水驿所在官护送,在籍食全俸,可谓衣锦还乡,荣归故里。戴均元还乡后,道光皇帝仍对其眷念不已,在他80大寿时,颁赏联匾,驰赏珍奇宝玩,83岁加太子太师。
戴均元不仅功业成就甚巨,且为古代之罕有的高寿者,1840年病逝于大庾,享年95岁。
戴均元为官五十多年,总体仕途较顺,为官也清正,多有政绩。在学问方面也有建树,主持撰写皇帝《实录》与《起居注》,还参与纂辑《明鉴》,草拟《科场条例》等。
为道光帝修建陵墓
清朝入关后,陵墓有两处:一为河北遵化县,称东陵,一为河北易县,称西陵。各代皇帝如何选择陵寝呢?嘉庆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乾隆皇帝专为此事发了一道上谕:按古代宗法制度"各依昭穆次序,迭分东西"。道光年间,顺治、康熙、乾隆已葬东陵;雍正、嘉庆已葬西陵。到道光按理应葬东陵。道光元年(1821)九月初二日道光帝旻宁发了一道出谕:"朕今绍登大宝,恪遵成宪,于东陵界内选择绕斗峪建立吉地"。于是派庄亲王绵课、大学士戴均元、尚书英和、侍郎阿克当阿"敬谨办理",参与陵寝办工的还有嵩单、庆惠、牛坤、穆彰阿、继昌、阿尔邦阿、广泰等一批满族官员。陵寝子道光元年十月十八日卯时正式开工。旻宁认为绕斗峪这个名字不吉利,于第二年三月初五日,改绕斗峪为宝华峪。
清朝因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一般皇室事务均是满族或八旗官员办理。戴均元被委办皇陵,亦足见其在朝廷的地位,道光二年(1821)七月,旻宁亲自召见戴均元、英和以及军机大臣们,面授机宜,具体规定了陵寝规制,并于道光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亲自到宝华峪阅视。道光七年,陵寝工程告竣。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旻宁亲自护送他的孝穆皇后的梓宫奉安宝华峪地宫。旻宁看到陵寝坚固整齐、肃穆恢宏。非常高兴。于是晋升戴均元为太子太师(此时戴已致仕在籍),复英和一品顶戴。
革职被抄
宝华峪虽然坚固整齐、外观庄严,但到了道光八年,地宫内出现渗水,已奉安的孝穆皇后的梓宫被渗湿。九月,旻宁闻知此事,极为震怒。连连发出十三道上谕,大骂办工大臣"丧尽天良"。九月初十下令,将英和"着先行革去顶戴,拔去花翎,革职。"戴均元革去官衔,降为三品顶戴,其子诗亨降职,穆彰阿"交部严加议处。"道光陵督办工程,除戴均元是汉族官员外,其余尚有15位满族官员,均遭到革职处分。
至此,旻宁仍震怒有加,九月十二日,又亲自到宝华峪地宫查看,还认为处理得轻,"不足示惩",于是又把戴均元革职,英和两个儿子革职。九月十九日,又将英和等七家满族官员的家产"严密查抄"。九月二十三日下令将戴均元"本籍家产严密查搜,勿任稍有寄顿"。九月二十五日,严令绵课、阿尔邦阿等八名办工人员罚赔白银256000两。英和等九人发配黑龙江、伊犁、乌鲁木齐等地。十一月二十三日,念戴均元"尚未始终经手工程,且年逾八旬,耄不加刑,免其死罪,并免发配,即行逐回原籍",其子、孙俱免职。戴均元获罪较轻,还有一个原因是,被抄家产时,家财尚不足万贯。说明戴均元为官较清廉,办理宝华峪工程尚无贪污行为,因此,才能使得他以老死床箦,柩葬故园。
戴均元传
戴均元,字修原。乾隆四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迭典江南,湖北乡试,督四川,安徽学政。嘉庆三年,由安徽任满还京,兄子衢亨先已超授军机大臣,故事,大臣亲属任科道者,对品回避,均元例改六部员外郎,特命以鸿胪寺少卿候补。累擢工部侍郎。八年,偕侍郎贡楚克扎布察视张秋运河及衡家楼决口工程。历户部,吏部侍郎。十年,南河黄流夺运,高堰石工坏,特命驰视筹度。诏以湖,河异涨,高堰堤工赖先筑子堰,保卫无虞,清水畅注,河口积淤刷涤,已复三分入运,七分入黄旧制,为河事一大转机,嘉均元尽心宣防,特复正,副总河旧制,授南河总督,以旧督徐端副之。在任三年,堵合黄河周家堡,郭家坊,王营减坝,陈家浦,及运河二堡,壮原墩,筑高堰义字坝,拆修惠济闸,以减坝合龙,加太子少保。病,乞解任,寻愈,因事降三品京堂,授左副都御史,督顺天学政。未几,迁仓场侍郎。十八年秋,河决睢州,出为东河总督。诏以均元曾任南河,许便宜调用工员,责速堵合。以吏部侍郎内召,途次擢左都御史。寻迁礼部尚书,调吏部。二十年,协办大学士。逾年,授军机大臣,充上书房总师傅。二十三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晋太子太保,管理刑部。二十四年,河决武陟马营坝,自秋徂冬尚未启工,奉命驰视,还报购料未集,诏严斥在事诸臣以示儆。二十五年七月,扈从热河,甫驻跸,帝不豫,乡夕大渐。均元与大学士托津督内侍检御箧,得小金盒,启𫔎,宣示御书立宣宗为皇太子,奉嗣尊位,然后发丧。洎还京,因撰拟遗诏有"高宗降生于避暑山庄"之语,误引御制诗注,枢臣皆被谴镌级,均元与托津并罢直。道光二年,裕陵隆恩殿柱蠹朽,距修建甫二十年,承办工员俱获罪。均元以在事未久,从宽罢管部务,夺宫衔,责同赔修,工毕复之。漳水北徙,命均元驰视。次年,因漳水下流溃直隶元城红花堤,塞之则元城北境水无所泄,不塞则山东馆陶受其害,复命均元往视。议展宽旧有引河,俾积水穿堤入卫水,别就堤下新刷水沟挑成河道,分流泄入馆陶境,筑堤防溢。复偕巡抚程祖洛勘上游,议:"漳水自乾隆五十一年南徙合洹水后,卫水为所格阻,频年冲决,由于合则为患。今漳水北徙,与洹水分流入卫,当因势利导,各完堤防,使漳,洹不再合。"疏上,诏从之。四年,予告回籍,食全俸。先是建万年吉地于宝华峪,均元相度选定。帝敦崇俭朴,命偕庄亲王绵课,协办大学士英和监修,面戒规制一从节减。迨七年,孝穆皇后梓宫奉安,帝亲视,嘉其工程坚固,晋均元太子太师。及是,地宫有浸水,上震怒,严谴在事诸臣,褫均元职,逮京治罪,拟重辟,念其耄老,免罪释归。均元历官五十馀年,叔侄继为枢相,家门鼎盛。自在翰林,数司文柄,及跻卿贰,典顺天乡试一,典会试三。晚岁获咎家居,世犹推为耆宿。二十年,卒,年九十有五。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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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章煦 |
吏部汉尚书 嘉庆二十一年闰六月壬寅-嘉庆二十五年二月癸卯 (1816年8月17日-1820年3月30日) |
继任: 吴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