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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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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座谈会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8年惠州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1],为惠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2]。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负责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负责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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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