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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6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的一种支援型战斗轰炸机(强击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种可变后掠翼战机[1],主要仿制对象为前苏联米高扬设计局研制的米格-23,由中国南昌飞机制造厂(洪都航空前身)主持研制,总设计师为陆孝彭,但此项目于1980年代终止。

研制背景

1974年初,西沙海战爆发。该次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虽然最终取得了对南越的胜利,但西沙海战暴露出的战术问题是解放军海军无法获得空中支援。在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装备的各型战机中:歼-5、歼-6和歼-7等缺乏对地攻击能力;作为攻击机的强-5的航程过短,载弹量少,无法适应高强度作战;而作为重型轰炸机的轰-5和轰-6速度太慢,且缺乏自卫能力,无法完成水面舰艇编队的火力支援。此后,深感缺乏一种先进的支援战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在西沙海战结束后不久就分别向原三机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战机设计指标要求。要求航空部门研制新型战斗轰炸机。

研制过程及终止

在1970年代赎罪日战争后,因埃及谋求与以色列和解最终脱离与苏联间的友好关系,且让苏联对埃及的军援短期断绝;为了补充耗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协助埃及提供中国制俄系军火,在两国关系友好度趋增后中共向埃及提出索取米格23的想法,在1979年起中共取得了1架埃及的米格23,并对它的一切完整研究,最终至少有6架埃及的米格23秘密运抵中国成为许多飞机研发单位的重要样品。随后,南昌飞机制造厂由强-5总设计师陆孝彭的坚持,决定从埃及取得的米格23为基础,改良发展一款单座、单发动机,可超音速飞行的战术强击机取代歼6及强5,该新型机当时暂定为强-6。

南昌厂的强-6设计思想非常超前。从60年代到70年代,航空工业界对可变翼技术的研究很重视,对中国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南昌厂确定的强-6方案,采用悬臂式变后掠翼设计,机腹进气,装一具最大后推力为12200千克的涡扇-6涡扇发动机。从外形来看,强-6就像是F-16和米格-23的混合体。

强-6计划选用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种可量产的涡扇发动机——涡扇-6(WS-6)。在具体的研制目标上看,该机最大武器载荷4500千克,作战半径900千米。设计性能优于米格-23[2]。但涡扇-6发动机出现了严重的技术瓶颈,同时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底子薄弱、技术力量不足,变后掠翼设计所带来的焦点移动与飞机控制矛盾等各种问题无法解决。

研制中基本以对米格-23的逆向工程为主。但在研制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技术问题,如:和苏联米格-23战斗机相比,中国在其基础上研制的可变后掠翼结构要超重12%,间接导致作战半径及载弹量的减小;发动机的可靠性低,达不到装备要求;对可变后掠翼的控制系统的逆向工程没有完全实现等。

80年代中后期,由于军方认为可变后掠翼布局并不是将来作战飞机的主流,加之其自身为解决的种种技术问题,以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事件的影响,强-6和其他这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发的军用航空器(如歼-9和运-10等)一样,最终停止了研制。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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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