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1]。
目录
主要职责
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2]。2、负责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和农机管理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指导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指导农机维修工作和维修网点建设;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6、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按要求负责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参与农机用油等物品的分配使用和农机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的财务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务、组织、宣教及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行政管理和农机学会等工作。
人事劳动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农机作业计划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机专项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使用和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负责局机关内部的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农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拟定全市农机管理的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和发证以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机抗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机市场,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科技教育科
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成人教育办学资格的评估、审定并进行教学督导及相关培训发证工作;指导市县农机校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农机具进行试验、鉴定和质量检测以及技术监督。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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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57.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如何划分? ,知乎,2018-06-13
- ↑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