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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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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成立于1950年1月31日,前身可以追溯至清政府于1685年设置的粤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广州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佛山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铲岛的海关管理工作,覆盖广东省行政区域面积约50%,关区内一、二类口岸(含视同口岸管理的车检场)共有57个、监管作业场所68个,海关集中作业场地16个,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业务量大、门类齐全的特点。现有内设机构22个,其中副厅级内设机构1个;隶属海关单位22个,其中副厅级隶属海关单位3个;事业单位19个。

目录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GUANGZHOU CUSTOMS DISTRICE P.R.CHINA),简称“广州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广东省广州市设立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海关[1]

16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前身“粤海关”成立;1950年1月31日,粤海关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198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成为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局级机构。

据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官网显示,现任关长是李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三)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史沿革

广州海关的前身是粤海关。自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粤海关设立起,历经三百余年的年代更迭,其演变历史过程,浓缩了广州口岸经济社会和外贸的发展变化,记载了海关艰苦创业、上下求索的奋斗历程,在中国海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清初,清政府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宣布“海氛廓清”,开海贸易,正式设立粤、闽、浙、江四海关,其中粤海关业务量最大,管辖范围遍及广东沿海及海南、广西,专设监督进行管理。《粤海关税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关税则。 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年),为抵制洋船北上“移市入浙”,清政府限定广州作为唯一外国商船来往口岸,直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 年)“五口通商”为止。近百年间,“粤海关”成为中国海关或清朝海关的代名词。

粤海关监督制度跨越清代、民国两个时期。作为前清海关制度代表的粤海关,拥有完全的海关税则和关政管理自主权。

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粤海关失去关税自主权。咸丰九年(1859 年),英法联军侵占广州城,粤海关被迫聘请洋人帮办税务。次年,推行外籍税务司制度的粤海洋关(又称“粤海新关”)建立,原粤海关机构改称粤海常关,仅对民船贸易进行管理。自此,粤海关在广州口岸的行政管理机构及进出口监管业务权一分为二。

年,粤海关被日本侵略军控制,由广东伪政府任命海关监督,监管进口货物以日货为主,除广州城内外及顺德、番禺、东莞、增城等地外,一度接管沦陷后的九龙、拱北、江门、三水等关。这一时期,粤海关沦为完全殖民地性质的海关。

20世纪初开始,粤海关华员在广东人民反帝斗争的影响下,自内部发起收回海关主权的斗争。支持孙中山提出的关税自主要求,要求税务司交出两广“关余”的斗争;参加省港大罢工,要求收回海关主权;成立全国海关第一个工会组织,在全国首先取得增收二五附加税的胜利。实行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进口税则,并4 次修改税率,突破了协定税则的约束。全国解放前夕,粤海关地下党组织发动广大华员投入关产保护工作,使关产和档案得以完整地保护下来。

年10 月25 日,广州解放,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粤海关。次年1月31 日,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53—1979 年,广州海关下设仅黄埔、大铲两个分关,体制机构历经多次变更,受海关总署和地方党政双重领导。1962 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广州海关作为中心海关统一管理广东省内7 个海关工作,至1973年4月广东省外贸局成立海关处为止。

改革开放后,广东得益于国家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外向型经济飞跃发展。1980 年,海关建制收归中央,广州海关成为海关总署首批厅(局)级关,业务工作、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进入全面、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2018年,根据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于4月20日完成了转隶组建,并以新的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广州海关在机构改革中,努力实现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服务更加高质、运行管理更加高效,以全新的姿态、崭新的面貌履行新海关职能。目前,广州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佛山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铲岛的海关管理工作,覆盖广东省行政区域面积约50%,关区内一、二类口岸(含视同口岸管理的车检场)共有57个、监管作业场所68个,海关集中作业场地16个,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业务量大、门类齐全的特点。现有内设机构22个,其中副厅级内设机构1个;隶属海关单位22个,其中副厅级隶属海关单位3个;事业单位19个。

改革奋进的40 多年中,广州海关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十八大以来,广州海关坚持不懈“抓基础、抓统筹、抓改革、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落实国家重大部署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把关、高压打私,坚决维护国门安全;对标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海关干部队伍,关区各项工作蹄疾步稳,实现全面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型人才、“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最美退役军人”等国家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杨杰同志、甘露同志先后当选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年的300 多年间,广州海关承继着历史,见证了中国近现代以来强国之路上的每一次探索,为关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广州海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海关总署各项工作部署,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令行禁止、担当奉献”的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全面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