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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成立于1959年,1987年新馆落成并开放,面积4000平方米。番禺区图书馆是一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主要任务是向番禺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为教学、生产和科研服务。环境优雅,内有先进的配套设备,采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和全开架借阅方式。馆内藏书40多万册,藏书结构以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为主。已形成了一个较大的读者群体,年接待读者保持在25万人次以上。

目录

基本介绍

番禺图书馆成立于1973年5月,1987年新馆落成并开放,馆址位于市桥清河西路新广场旁边,橙黄琉璃瓦,正面为五层半,主体工程为四层,是一座方环形的建筑物,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旁边绿树掩映、环境幽雅,交通方便,是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较早使用计算机管理和全开架借阅方式的图书馆之一。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一级图书馆,广东省文明图书馆、广州市1997-1999年度"文明单位[1]"、广州市群众文化先进单位、广州市"羊城之夏"先进单位、番禺区文明单位等。

近年来,图书馆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怀,购书经费逐年增加,使藏书的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目前藏书已经达69万册。

馆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西路56号,邮编511400。

展厅展馆

馆内向读者开设的服务窗口有:图书借阅室、报刊借阅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少年儿童借阅室、参考资料阅览室、老人残疾人阅览室、赠书室、自学室、展览厅、报告厅。

实用信息

借书流程

一、 读者来外借处时,先在室外窗口还书处还书,如需要行李箱存包的话,可以用借书证来换行李箱钥匙

二、 进来之后,先拿"代书板"再选书。"代书板"的使用方法:代书板,顾名思义就是代替书的位置。读者选书时,每次从架上取出一本,并同时将"代书板"插入原书的位置,以便将书放回原处。

三、 当选定需借图书时,请将"代书板"取出。办理外借手续时,请把要借的书与图书外借证放在借书处,并把"代书板"放回原处。

四、 存包者可以先拿行李,然后归还钥匙,并在室外借书窗口取书。

报刊阅览室位于图书馆四楼的南侧,是由报刊阅览室与期刊外借处组成。报刊阅览室是免证开放的,订有期刊[2]1000多种,报纸200余种,有阅览座位100多个。该处有馆藏丰富的现刊与过刊,采用全开架的方式。

该室设有电脑检索服务,预约期刊、报纸服务(包括电话预约),还为读者提供免费的查找报纸期刊资料,跟踪登记等服务。该室秉承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产妇优先的宗旨,为他们送报刊上门。

办证须知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读者证分为成人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均免押金),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及番禺民生卡可直接充当读者证(需到馆注册),且每位读者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首次办理免工本费,凡在番禺区图书馆办理过读者证,如重新办证均需缴纳10元工本费)。

一、读者证服务功能

1、成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图书15册(包括少儿图书),期刊和音像资料共4册/件。

2、少儿读者证:可外借少儿图书15册,借少儿期刊和音像资料共4册/件。

3、图书借期31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15天。

二、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周岁以上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到馆注册办理成人读者证。

周岁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办理成人读者证或少儿读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周岁以下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办理少儿读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读者证管理

1. 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及滞纳金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

2. 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 补证。持身份证、广州社会保障卡或番禺民生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4.升级。持少儿读者证的读者到达18周岁时,可持有效证件及少儿读者证到办证处升级读者类型为成人读者证。

四、办证时间

开馆日全天办证(周一、周六白天及节假日不办证)。

五、服务热线

图书借阅室:020-84888030。

开馆时间

图书借阅室、报刊借阅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

下午14:00—17:00(周一下午不开放 )

晚上19:00—21:00(周六、周日晚上不开放)

图书办证处

周一至周五、周日

上午8:30—11:30(周一上午不开放 )

下午

晚上19:00—21:00(周日晚上不开放)

(周六全天不开放)

老人、残疾人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上午

下午

晚上19:00—21:00(周六、周日晚上不开放)

少年儿童借阅室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周一全天闭馆)

下午

参考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

下午

(周六、周日不开放)

自学室

周一至周日

电子阅览室(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书刊文献外借规则

一、书刊外借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免证入库自由取阅,凭开通过的借阅证(或身份证)借书。入库后,请使用代书板,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严禁吸烟。

二、包袋、书报刊、食物、有色饮料等不能带入书库,须先存放在储物柜。

三、凭本人借阅卡借书,也可代借代还。代借时,须同时出示借阅卡及该卡持有人的其他有效证件。借书、还书时请核对好数量。

四、书刊外借时,读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页、涂划、破损,光盘是否有裂痕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在办理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以分清责任。还书时如发现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本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五、各类书籍在借期内可办理一次续借,续借期为续借日起的一个借阅周期,读者可通过网上、微信、电话或到馆续借;网上、微信续借:登录番禺图书馆网站(pyts.panyu.gov.cn)“我的图书馆”输入证号、密码办理;或扫番禺图书馆二维码关注后在“图书续借”栏目办理。电话续借:83801293按提示续借。读者默认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所有续借操作只有在读者证有效,无过期未还书刊、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操作成功。

六、随书刊外借的光盘须与书刊同时归还。还刊时须出示借阅卡。

七、请读者爱护所借书刊、光盘,如造成书刊遗失或损坏的,按本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八、图书馆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妥善利用外借资源。

遗失损毁赔偿办法

本馆馆藏文献为国家财产,也是开展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为妥善保管,保障为更广大的读者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读者应爱护图书馆馆藏文献,不得批点、涂改、折角、描绘、撕页、污损或遗失等,否则应赔偿相应损失。读者借阅时,请先对文献进行检查,如有上述污损情况请立即提出并加盖污损章,以分清责任。

二、凡遗失馆藏文献(含随书、随刊附盘),应购买相同新文献赔偿;不能赔偿相同文献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原书刊为近10年内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3倍赔偿。

2.原书刊为10年以前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3-5倍赔偿。

3.书刊附带光盘如有损坏或遗失的,按每张光盘10元的标准赔偿。

4.音像资料有损坏或遗失的,按每张光盘单价的2倍赔偿。成套外借的电视连续剧,按整套光盘平均价格的2倍赔偿。

5、未成年人读者造成馆藏文献遗失的,一般按原文献单价的3倍赔偿。

6、丢失条形码、书标,按每张标签2元的标准赔偿。

三、读者缴纳赔偿款后,在一个月内找回遗失馆藏文献的,可办理退款手续,逾期则不再办理。

四、凡损毁文献,按其程度分别处理:

1.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文献定价的10-50%赔偿;成套定价的文献按每册文献平均价格的10-50%赔偿。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按第二条规定处理。

五、对有意损坏且损坏较严重、谎报遗失不还或盗窃文献者,除批评教育、追回原文献外,按原文献定价的3-5倍处罚(报纸按全年定价的3倍以内处罚),并考虑注销读者证且在一年内不得申领新证;成套定价的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等,按每册文献的平均价格计算赔偿基数;书刊配套光盘以其配套文献的价格计算赔偿基数。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规定时,应综合考虑文献长期保存价值、可替代性、出版年限、定价等因素确定赔偿标准。读者承受能力确实较低的,赔偿标准酌情降低。

读者守则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明的殿堂,为保持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请大家都做文明读者。

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

保持安静的环境,勿在馆内喧哗、嬉戏。

进入书库、阅览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功能,并请勿在室内接打电话。

保持环境整洁,注意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扔纸屑、果壳等杂物。

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馆内严禁吸烟。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请小心保管个人物品

随身携带物品,请存放在储物柜,勿携入阅览室。

请勿在阅览室内睡觉。

不得以个人物品、图书占据阅览室座位。

阅览室书刊不能擅自带出室外。需要复印资料,请在该室办理手续后,到馆内指定的地点复印。

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图书、设施设备等须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

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建筑布局

楼层指引

1楼:电子阅览室、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老人残疾人阅览室、自习室

2楼:少年儿童借阅室、展览厅

3楼:图书借阅室、采编室

4楼:报刊借阅室、参考资料阅览室

5楼:报告厅

其他信息

各室介绍

图书借阅室位于图书馆三楼的南侧,主要负责中文图书外借服务。全部图书采取全开架式借阅,让读者能自由地选择需要的图书。图书借阅室设有多种服务方式,如检索图书,预约,代借、代还图书,为残疾人送书上门,办理集体借书证等服务。图书借阅室除了一般馆藏外,专门设置了新书架,就在入门的醒目之处。该部现有图书19万册,覆盖22大类。借期为30天。该部曾获广东省文化厅颁发的先进集体奖。 电话:84888030 。

少年儿童借阅室在本馆二楼的南侧。读者对象是初中以下(含初中)的小读者。室内的期刊报纸是免证阅览的,专门设有学前儿童专架,小学专架与初中专架。其中的期刊可以外借,但要把借书证押下。而图书借阅处是凭证进入的,专门设有新书专栏。本室以提高少儿的阅读兴趣,普及科学知识与结合学校学习为宗旨。收集了各大类的书籍。

电子阅览室面积200平方米,配置二台服务器及60台电脑。建立了宽带网络通讯系统,同时购置了五千张光盘,内容包括中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可向读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 快速进行信息检索,网络漫游服务;

(二) 多媒体资料(CD-ROM)的浏览、学习和查询;

(三) 音像资料(CD、VCD、DVD)欣赏,学习和查询;

(四) 帮助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及电子文献;

自学室位于图书馆一楼。专门供读者自带书籍入内阅读,是读者学习的好地方。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周日白天放开。

展览厅位于图书馆二楼,室内面积260平方米,展线60米。可用于举办各种书画、摄影作品和各种实物展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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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