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是由广东省轻工行业企业和相关企业、公司、科研、检测等单位组成,并经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协会简介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省轻工业的协调管理工作。协会成立于1984年,原名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协会,一九九九年更名为广东省轻工业协会。协会现属下分支机构有:瓶装饮用水专业分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洗涤用品专业分会;生活用纸专业分会和质量专业委员会。目前有团体会员500多家,专家顾问近80名。协会直属公司有:广东荣兴轻工科技发展公司;广东力臣国际广告公司。
作为行业自律[1]性组织,该协会以“服务企业,加强自律,协调管理,发展经济”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通过协助政府实行行业管理和发挥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省轻工业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法人代表:杨大行
地址:广州市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201室
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广东省轻工业协会(以下称本协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LIGHT INDUSTRIAL ASSOCIAON。
第二条 本协会以“服务企业,加强自律,协调管理,发展经济”为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协助政府实行行业管理和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轻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由此推动我省轻工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 本协会由广东省轻工业行业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企业、科研、检测等单位,经自愿申办入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是经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其分支机构设有:瓶装饮用水专业分会;生活用纸品专业分会;酒类专业分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洗涤用品专业分会;调味品专业分会;啤酒专业分会和质量专业委员会等。各分支机构在本协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协会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广东省经贸委是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是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盘福路朱紫后街一号201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1、研究轻工行业的发展战略及措施,为政府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建议;
2、组织会员协商制定行业职业道德[2]准则及行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划行业管理;
3、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各类产品的标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4、组织本行业的产品展览,举办国内外展览和信息发布会;组织行业技术成果交流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
5、编辑出版《广东酒业》、《广东化妆品》、《广东生活用纸》、《广东饮水与健康》、《中国轻工、化妆品美容》等行业刊物和。
6、举办行业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为企业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7、开展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项目、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服务;
8、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
9、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开展行评、行检和产品认证及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扩大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向国内外用户推荐优质产品和新产品;
10、接受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任务,做好直管协会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的职责工作。
11、创造条件,创办经济实体。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本协会分支机构的会员单位均是本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单位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三)从事轻工行业的生产、科研、设计、工程及原料、包装相关等单位的企业、团体经销商和在轻工业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各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报协会备案;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 ↑ 行业“内卷”和行业自律 ,搜狐,2021-09-07
- ↑ 什么是职业道德?,搜狐,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