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是1993年在原市盲医诊疗所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一所立足平凉、面向陇东地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现有职工22名,专业技术人员16名,床位50张。
据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医院数量达到2.6万个。2014年1-11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12136.5元,与上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3.3%,按可比价格上涨1.2%[1]。十多年来,医院建设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医院基本设施[2]和服务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医院就诊条件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基本情况
建院以来,该院采取在建设中改革,在改革中完善的办法,主要抓了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积极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二是整章建制,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三是狠抓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四是发扬孺子牛精神,开展优质服务。五是加强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办院条件。因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院9年来,累计诊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5万人次,住院治疗2000人次,治愈率达60%以上,治疗有效率达95%以上,创收320万元。
平凉市精神病医院1995年被平凉行署授予“全区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1994年、1997年先后两次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1993年至2001年先后4次受到行署民政处的表彰,1997年被民政处命名为“全区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从1993年至2001年连续9年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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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医院发展现状分析,中国报告大厅,2017-09-12
- ↑ 中小城市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Necessity Analysis of Small and Medium.,道客巴巴,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