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巴塞雷斯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9年8月10日) |
请您改写这篇小小作品,条目正文内容有200字以上后,欢迎将此模板去除。 |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9年8月10日) |
原图链结 图片来源napoleon |
让-雅克·雷吉斯·德·冈巴塞雷斯(法语:Jean-Jacques-Régis de Cambacérès;1753年10月18日-1824年5月8日),第一代帕尔马公爵,是法国大革命与法兰西第一帝国期间的政治家和律师,也是著名的拿破仑法典的编辑者,它至今仍是法兰西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基础。
传记
冈巴塞雷斯出生于蒙佩利尔,法律系统长袍旧贵族 的家庭。他的弟弟艾蒂安·休伯特·德·冈巴塞雷斯 后来成为一名枢机主教。1774年,他习修法律毕业,继承他父亲在蒙彼利埃法庭作为财务和会计的参赞。1789年,他是法兰西大革命的支持者并当选,如果政府加倍贵族代表名额,将成为蒙彼利埃贵族的一个额外代表,1789年法兰西三级会议在凡尔赛宫举行,但因代表名额没有增加,他没有席位。
1792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埃罗省的国民公会代表,1792年9月集会首要任务宣布法兰西共和国的成立。 在革命期间,冈巴塞雷斯是一个温和主义者。在审判国王路易十六时他抗议,国民公会没有权力充当作为审判的法院,并要求国王应该有适当的协助机制为国王辩护。然而,当审判进行时,他和多数代表赞成对国王路易十六有罪的宣判,但建议刑罚应推迟到由立法机构批准后。
1793年,冈巴塞雷斯一直担任常规国防委员会的成员,但他始终不是由国防委员会演变成为后继著名的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历经恐怖统治及热月政变,到1794年年底。在革命期间,他多半致力于立法的工作。在1795年,他做为外交官,并致力于谈判实现与西班牙,托斯卡尼,普鲁士和巴达维亚共和国的和平。
1795年政变取得权力后,冈巴塞雷斯被认为是督政府五名督导(Director)中过于保守的一个,他被排挤退出政坛。然而,1799年,革命进入一个较为温和的阶段,他成为司法部长。他支持1799年11月的雾月政变,设计建立稳定的宪政共和国新政权,使拿破仑·波拿巴掌握实权成为执政府的第一执政官 。
拿破仑法典
1799年12月,冈巴塞雷斯被任命为在波拿巴之下的第二执政官。 他的这个任命归功于他的渊博法律知识以及他作为一个温和共和主义的名声。他在此期间,最重要的工作是制定一个新的民法法典,后来被称为”法兰西民法典”或”拿破仑法典”,法兰西的最早的现代法典。 1804年,这法典由波拿巴以皇帝拿破仑的名义颁布。它是冈巴塞雷斯和四名律师委员会的工作成绩。
这部民法典是按罗马法形式修订的,有一些修订延用来自法兰西北部法兰克人当时的巴黎习惯法 。 这部法典后来扩展到被拿破仑征服的波兰,义大利,比利时,巴达维亚共和国,日耳曼西部和西班牙,并间接扩及西班牙殖民地的拉丁美洲。因此冈巴塞雷斯的民法典在欧洲和美国法律史的影响深远。现今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仍然有效的运作当年版本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