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8号)精神,设置宣城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1]

职责调整

(一)取消(转移)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二)增加的职责

承担科技厅移交的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协调牵头职责,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主要职责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负责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市科技项目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五)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八)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九)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承担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相关视频

市科学技术局走进 《政风行风》直播间在线答疑
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到凤冈调研科技服务和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