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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公正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 是指对检察官的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考核结果。
基本解释
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对检察官的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考核结果。这里所说的"客观",是指从被考核的实际工作表现出发,对检察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既不能夸大成绩或者忽视成绩,也不能夸大出现的问题或者掩饰缺点、问题。
应当根据被考核检察官的实际情况作出评价,而不能是凭主观的认为去随意作出评价。"公正",是指在同一人民检察院内部,对检察官进行考核时,不能因党派、性别、民族、年龄、出身、信仰、文化以及远近亲疏等因素而尺度不一,必须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考核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被考核的检察官,才能使考核的情况符合检察官的实际,被考核者才会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考核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考核也才能得以正常进行。[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