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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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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
图片来自ettoday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或称绫濑水泥杀人事件)是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发生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 (足立区)|绫瀬 (足立区)|绫濑的绑票禁锢[1]强奸性虐待、暴行罪|重伤害、谋杀和死体遗弃|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的通称。

1988年11月25日受害者古田顺子(17岁,高3生)遭宫野裕史(犯案时已满18岁)为首等人以汽车随机掳人,先制造假车祸再以护送为由,拐骗受害者上车,后监禁凌虐长达41天。直到受害者死亡再以汽油桶灌水泥方式将尸体弃置于海边。此为日本首例以水泥方式封尸,后续引起一连串的犯罪仿效。

由于宫野裕史等人未成年、犯行极度严重令人发指、犯罪历时很长,过程之中周遭的人有注意到少女遭到拘禁凌虐,却完全没有人适时警觉并拯救被害人,刑案发生地点又在被普遍认为与暴力事件无关的高级住宅区,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人物

  • 受害者
古田顺子
埼玉县人,就读于埼玉八潮南高中三年级,长相清秀,而且待人亲切。已规画好毕业后即就业的准备,并已通过公司面试。案发时顺子刚自打工商店下班,骑单车返家。
  • 犯罪者
少年A:本名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
主犯,出生于1970年4月30日。家庭环境优越,父亲是证券经理,母亲则是钢琴教师,因为双亲工作繁忙,自幼与祖父母长大,小学毕业时才回到父母家住,因此与双亲的关系并不好。父母为了表现出对他的“照顾”,在物质上尽力满足他的同时,也放纵他横行霸道的性格。身强体壮为柔道高手,升高中后因个性问题无法适应团体生活及严格的训练,退出柔道部,热衷交际及斗殴,1988年3月退学中辍,聚集一群包含本案的中辍生组成“极青会”逐步变成帮派混混,且为其中活跃的领导人物。
少年B:小仓让(现改名为神作让)
第二主犯,少年A中学的学弟,不良少年,家庭状况复杂。
少年C:凑伸治
从犯,从小品性良好,父母在医院工作,家教严格,但有家暴问题。
少年D:渡边恭史
从犯,由于少年A追求他的姐姐,成为少年A的小弟。

犯案过程

11月25日晚上8点时,少年A与少年C在街上寻找抢劫目标时,看见正骑脚踏车回家的受害者古田顺子(当时17岁),少年A命令少年C故意将顺子踹倒,而自己则假藉关心上前接近。少年C将顺子踹倒后逃离了现场,少年A则假装好心的接近顺子,并告诉顺子“刚刚那个人是黑社会的人,你被他盯上了!”“让我帮你吧”,随后将顺子带到宾馆性侵得逞。

之后少年A将顺子带到少年C的住家二楼监禁,并打电话通知少年B、少年D,少年们轮流对顺子强奸、施虐及监禁,时间长达40天。监禁期间少年们除了对顺子强奸,还强迫顺子自慰,并用剃刀将其私处的毛剃除,再将瓶子、铁棒、火柴及香烟等物品塞入顺子的阴道、肛门,少年A还会将插入阴道的火柴点著,看著顺子慌张将火熄灭的动作而感到高兴。少年们强迫顺子同时吸两根香烟或吸食稀释剂,或强迫顺子将威士忌、烧酒等饮料一口气喝完,还会用签字笔在顺子脸上画上胡子。而当时正值寒冬,少年们仍强迫顺子裸舞或半裸站在阳台上。每当顺子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顺子清醒后再继续凌虐。

12月上旬,顺子曾找到机会打电话报警,但被少年A发现并阻止,对于顺子打算逃走的行为少年A感到非常气愤,为了泄愤就在顺子的脚上撒上打火机油并点火,造成顺子的脚严重烧伤且无法行走,最后伤口化脓并会发出恶臭,这使得少年们较少来少年C的家。

十二月中旬至下旬,少年A以踩到顺子漏的尿为由,偕同少年B、C一起朝顺子的脸殴打,导致脸庞肿胀变形,隔日看到这样的顺子的少年们反而哄堂大笑。另外,同月中旬开始,由少年C的哥哥负责顺子的伙食,但食物量每况愈下,到月底时仅仅只有牛奶作为三餐,在精神衰弱以及严重的脚烧伤的情况下,顺子已经无法移动或下楼,终日只能待在房间里。

监禁期间少年C的父母是知道顺子的存在,而且都曾在屋内见过面,但畏于少年C的暴力行为并未对顺子的事干涉或报警。在事后访问得知,街访邻居都曾听到从少年C的房间里传出顺子的叫声,但都没有任何人做出行动。

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少年A因“打麻将打输了”而心情极差,并将怒气发泄在顺子身上,这时的顺子已双脚腐烂无法移动,只能在地上任少年们用铁棒殴打,时间长达2小时。隔日,顺子不堪凌虐死亡,少年们将顺子的尸体丢入大型铁桶中,并灌入水泥,再载至东京都江东区若洲(现在的若洲海滨公园内)丢弃。

同年3月29日,少年A因为其它暴力事件而被警方调查问讯时,自行坦承出这起水泥封尸事件。隔日,警方找到顺子的遗体。

舆论氛围及对社会的影响

由于日本《少年法》第61条禁止刊登犯罪少年的真名和正面照,犯罪者姓名未被公开。所有媒体上皆以化名少年A、B、C、D、E、F代称,并且未出具犯罪者正面照。相较之下受害者的真实姓名、照片、未处理受凌辱遗体的刑事档案照片大量被揭露,形成保护加害者隐私却未顾及对受害者的尊重及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形同对受害者的二次强奸。 后因判决“杀了人都不会被判死刑”的直接影响,日本青少年犯罪率,在古田顺子一案的判决之后,出现了逐年上升的趋势。

审判过程

检方起诉

审理过程法官公开检方提出的公诉书内容:“...本案是我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重大且极其凶恶的犯罪,被告人的作案和杀人动机毫无斟酌的馀地。对被害人来说,她遭遇了常识无法考量的凌辱...”

  • 主谋少年A:伤害致死罪和抛弃尸体,求处无期徒刑。
  • 少年B:伤害致死罪和抛弃尸体,求处13年有期徒刑。
  • 少年C:故意伤害罪和抛弃尸体罪,求处5-10年有期徒刑。
  • 少年D:故意伤害罪和抛弃尸体罪,求处5-10年有期徒刑。

一审

1990年7月19日,东京地方法庭对本案做出宣判:

  • 少年A,伤害致死罪和抛弃尸体罪名成立。改判17年有期徒刑。
  • 少年B,伤害致死罪和抛弃尸体罪名成立。改判5-10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C,故意伤害罪和抛弃尸体罪名成立。改判4-6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D,故意伤害罪和抛弃尸体罪名成立。改判3-4年不定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检方立即以“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上诉。

二审

1991年7月12日,东京高级法院对原判改判:

  • 少年A,改为20年有期徒刑。
  • 少年B,维持原判。
  • 少年C,改为5-9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D,改为5-7年不定期徒刑。

东京高级法院对这一判决,也阐述了自己的意见:“本案因为作案人均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进行从轻判决。尽管与成人犯罪的刑罚相比,这一判决似乎过于宽宏大量,但本著拯救和教育青少年为目的,本庭认为这一判决是合适的。”

三审

1992年7月18日 ,最高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终结。

犯罪者现况

  • 少年A宫野裕史,2009年获得假释,出狱后改名为横山裕史。
  • 少年B小仓让,1999年从少年犯管教所刑满释放。出狱后改名,后因他案又被判处4年徒刑,已出狱。
  • 少年C凑伸治,1997年刑满释放。2018年8月19日在埼玉县川口市的路上以棍子殴打,并以小刀刺伤一名32岁男子遭到日本警方以杀人未遂罪逮捕。后来被改控伤人罪。2019年11月22日,在琦玉地方裁判所被判监1年6月,缓刑3年。
  • 少年D渡边泰史,于少年犯管教所中饱受欺凌而患人群恐惧症,1995年刑满释放。成为幽闭青年,足不出户。

衍生著作

舞台剧

  • 《二楼的声音》胡锦筵编剧作品,2014年7月17-20日,台湾集体独立制作剧团演出,剧本刊载于《卫生纸+28:别杀》ISBN 9789866359484

书籍

  • 藤井诚二,《17岁杀人犯》,尖端出版社

漫画

  • 镰田洋次,《17岁》,东立出版社
  • 氏贺Y太,《真・现代猎奇传》
  • 佐藤文也,《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剑持警部的杀人》

背景

事件发生前,这群少年与其前辈为平时横行于足立区的暴力团成员,少年A与一些年龄相近的年轻人自行组成名为“极青会”的次级团体。 少年C的双亲往往外出工作不在家,同时少年C的家庭有严重家暴问题,所以经常聚集少年A他们在自家二楼房间玩乐。少年们为了躲避目光,会利用挂勾之类的工具攀爬窗户旁的电线杆进出房间。

参考文献

  1. 非法拘禁,law.moj.gov